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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中学建新校区 校长受贿125万获刑11年

来源:重庆商报
2009年11月11日03:25
  本报讯 (首席记者徐庶)昨天,记者获悉,日前,万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开县中学原校长赵永清受贿125万一案。法院查明,赵永清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80万元现金以及价值45万元的财物(共计12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赵永清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余受贿所得收归国库。一审宣判后,赵永清表示服判,没有上诉。11月9日,该判决正式生效。

  据了解,赵永清,54岁,重庆教育界名人,曾受到教育部表彰。据了解,2005年,开县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开始了,就在该工程开始前后,赵永清收了建筑商肖某的贿赂。案发后,赵永清的亲属代其退出赃款60万元以及位于渝北龙溪街道的房屋一套。现任开县中学校长彭时中表示,赵永清出事非常可惜。他认为,赵永清业务能力强,属于专家型的校长,但没想到栽倒在开发商手上了。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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