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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为执法“弱势”叫屈 拟内设“警察”

来源:南方网
2009年11月13日09:26

  今年9月底,广州“大部制”改革中有关新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方案中透露了一个重大消息———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中设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队,配合、协助城市管理执法。公安队伍中要设“城管警察”?消息一出犹如重磅炸弹,引发全国200多家媒体追访。

  昨日(1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到城管委进行依法行政调研时,“城管警察”的话题再度被推上“风口浪尖”。因为这一次,挂牌不到一周的城管委爆出了“升级版”城管警察思路———在市、区两级城管队伍中设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队伍。也就是说,在市、区城管队伍中设公安。调研会现场,人大代表一方一再追问其依据所在,城管委多位高层集体招架,为城管执法“弱势”叫屈。

  平均不到一天半一次冲突

  广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在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时称,今年1月至10月,发生了230宗阻挠和暴力抗法事件,86名执法人员受伤。这意味着,广州城管队伍平均不到一天半就会遇到一次阻挠和暴力抗法的冲突,而这与2008年相比,暴力抗法和受伤队员人数已分别下降了59%和69%.

  城管拟设警察保障执法

  李廷贵在下一步工作建议中透露,城管委将加快建立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在市、区两级城管队伍中设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队伍,依法打击扰乱、阻碍城管执法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治安秩序,为城管执法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至于“城管警察”是否配枪等细节并未过多透露。

  PK

  城管高层

  遇事没空跟公安沟通

  “在市、区两级城管队伍中设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队伍依据何在?”提问环节,调研组成员、广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容小梨首先发问,引发现场对“城管警察”话题的连环讨论。

  广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认为,治乱和治安是相统一的,治乱是治安的前提。根据有关法规要预防行政事件变刑事案件。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孙金龙补充称,城管一旦遭遇暴力抗法,行政执法到此为止,而这时又没有时间跟公安沟通,留下了一个被动的中间地带。

  人大代表

  公安城管建衔接机制

  容小梨认为,这只是城管跟公安两个部门的协调问题,不需要单独在城管系统中建一支公安队伍。她建议,两个部门形成有效的衔接机制,比如哪一级公安配合哪种行动,一旦建立机制,就不需要每次行动都去单独协调,造成城管被动挨打。

  城管高层

  林业航空都有公安

  “城管局现在行政执法项目有203项,都是各单位把不好管的丢出来汇在一起。”孙金龙称,城管在执法工作中经常面临不能解决的“尴尬”,就只好通过“软实力”解决,为了不出现肢体对抗,大量工作在说服教育和软化。

  他举例说自己在林业局当领导的时候就管着森林公安,森林公安在林业这一特殊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像林业、航空等都有行业公安。”孙金龙认为,行业公安是行业和公安之间必须的重要接口,城管也是需要警察配合的行业。

  人大代表

  行业公安正在收缩

  “海事公安不是已经没了?”容小梨回应道,现在行业公安正在呈现收缩之势。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小清也称,铁路、森林等行业公安确实在收缩,将来都有可能归口属地管理,城管系统内部没必要建单独的公安队伍。

  专家观点

  赞成

  城管警察早晚一家

  “我觉得没必要大惊小怪,设城管警察有利于树立城管权威性。”中国政法大学博导马怀德称,城管没有执法权,现状就是经常跟公安捆绑执法,既然如此,何不顺势合并在一起成立城管警察,将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

  “城管是完全可以不要的一个行业。”他称,现在世界上好多先进国家是没有城管的,警察管城管的事,“城管、警察早晚一家,不是城管改造成警察,就是警察管城管的事。”

  反对

  城管警察是倒行逆施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首先城管没有法律依据在自己的队伍中设立警察队伍,而如果公安派出机构到城管专门配合城管工作不但会影响警察工作的独立性还是一种逆潮流的倒退行为。

  “如果城管打了百姓,城管警察该怎么办?”他称,城管遭遇暴力抗法最多是整治乱摆卖,乱摆卖是人民内部矛盾,以暴制暴肯定是不可行的。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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