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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警强推银行卡惹众怒

2009年11月13日14:55

   建立交通安全信息系统,是惠民便民之举,还是谋取部门利益的乱收费,缘何在安徽激起民众强烈的质疑与不满,值得主政者深思

  安徽交警强推银行卡惹众怒

  本报记者 许夏颖 发自安徽

  点火,发动,白色金杯车缓缓向前。徐亮(化名)扫了一眼灰蒙蒙的县城,猛然想起早上出来得急,把驾驶证落家里了。懒于折返500米的路程,他顿了顿,还是将车开出库房。

  徐亮还不知道,一项与所有“开车的”有关的新政,即将在安徽省内悄然推行。

  “还没听说过有这个政策下来,什么龙卡哟,我们这里是小地方,应该还早吧。”在定远县土生土长的徐亮,显然更关心他在县城的生意。

  “每人一卡”的热议

  10月29日,安徽当地报纸一条普通的社会新闻,不但在省内引发波澜,也在其他地区受到民众的关注。

  据当地媒体报道,10月28日,在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的“全省推广应用安徽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从11月起,将在全省全面启动“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

  据负责人透露,该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由“安徽省公安交警移动警务执法系统”(简称“警务通系统”)和“安徽省交通安全信息管理卡”(简称“交通龙卡”)两大部分构成,交警在路面值勤执法时,利用“警务通”,只需输入相应编码,违法记分分值、罚款金额等信息都将自动生成,整个违法行为从处理到完毕,只需短短数分钟。

  作为“信息管理系统”的两大要件之一,驾驶员手持的“交通龙卡”,按照规定,只要是安徽省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就必须统一办理一张“交通龙卡”。

  “每个人都要办?我开了这么多年车,只知道要带驾驶证,”五年驾龄的徐亮有些疑惑不解,“‘交通龙卡’是什么东西?”

  交警部门公开的资料显示,“交通龙卡”是由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监制、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绿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并发行的,以记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为主要内容,兼具金融服务功能的信用卡。

  “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违法信息一旦录入不能擅自变更,从而提高执法效率,保证了执法的公平、公正性。”交警部门称。

  “开车要带银行卡?”这一被该省交警总队称作惠及广大驾驶人员的“民生工程”,在其宣布推行之时起,就受到不断的质疑。

  交警总队的回应

  按交警总队的规定,办理“交通龙卡”,每人一次性收取服务费用90元(含卡工本费),出租车收费45元,遗失或损坏、换卡则收取工本费50元。

  “据说全省有600万的驾驶员,每人90元,就是5.4亿人民币,整个项目的费用是多少?究竟有多大的利润?广大缴款人是否有权知道款项的来龙去脉?”合肥网友baiyang238提出了他的质疑。

  针对外界的种种揣测和讨论,11月4日下午,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交通龙卡”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开庆生回应道,90元的收费标准是经省政府批复,按经营性收费,由物价局根据整个系统工程投入建设成本,进行测算后核定的。

  开庆生介绍说,这些成本具体包括系统软件开发费、警务通装备费、系统维护费、卡的成本费、项目推广费等十多项。

  “90元的费用还包括研发和终端的费用,这个费用应该由驾驶员承担吗?”市民刘先生反问说,“难道我们上论坛发帖,还得交纳服务器的钱?”

  而在2007年同样推行建行龙卡交通卡的黑龙江省,驾驶人在初次申领该卡时一次性收取IC卡工本费10元,因损坏或丢失需补卡时,收取换卡费10元—20元。

  疑惑依旧重重

  “自2010年1月1日起,民警将上路检查‘交通龙卡’,对未随身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予以警告,并告知其到指定地点办卡;从3月1日起,对未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机动车驾驶人给予50元罚款。”安徽省交警总队表示。

  虽然这一时间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被推迟为2010年3月1日和5月1日,但仍然引起广大当地驾驶员的不满,他们将其称之为“开车需带银行卡,否则罚款五十。”

  安徽省公安厅对网友留言的答复称,推行交通龙卡及罚款是依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该《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建成运营后,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的,处以50元罚款。”

  然而记者查询得知,《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通过颁布的,属于地方行政规章。

  “《行政处罚法》中对处罚的行为、种类和金额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就不能处以罚款。”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教授甘超英表示,“这等于是给公民增加了义务,但这种义务,我觉得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无就“驾驶人应当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卡’”和对该卡的检查与处罚相应条款。

  同样地,在安徽省物价局对该卡准许收费的批复中,亦明确指出:“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信息服务系统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 安徽绿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从性质上来讲,这就是一个服务,不应该让被收集信息的人给行政机关买单。只是行政机关自己的决定,就不太合适了,利用自己的行政壁垒来乱收费。”甘超英教授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

  建立“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究竟应由谁买单,“交通龙卡”的办理究竟是自愿还是强制,为何是建设银行的龙卡作为“交通信息安全卡”?有关的种种疑惑,安徽省交警总队在通气会之后,依然未给出广大驾驶员一个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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