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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严格报考资格审查 严防“高考移民”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15日15:07
  新华网西安11月15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招办了解到,今年陕西高考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继续执行“学籍和户籍在陕均满3年”的双认定标准,严防“高考移民”。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教育局、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各中学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办理转学手续,严禁伪造学籍档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据了解,陕西省今年不办理借考手续。在陕西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是截至2010年8月31日,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满3年。考生本人或随父母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还须有省公安厅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需要特别提醒的是,2006年1月1日前户口迁入者,仍按2005年高考报名条件执行;2006年1月1日(含)后户口迁入者,按本报名条件执行。

  同时,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另外,陕西省还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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