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刀”劫匪最高获无期徒刑
流窜佛山江门抢劫金行60多万元
江门
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李翔)头戴鸭嘴帽、脸蒙白口罩、手提大砍刀,屡屡以金行为作案目标,从2008年4月开始到11月底,以被告人丁某安为首的“大刀”劫匪先后流窜于佛山顺德和江门恩平两地,在7个月的时间内,作案三起共抢劫60多万元。
记者近日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现已审理完毕,三名被告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到无期徒刑。
而因受赃物便宜的价格诱惑,一金行老板也屡屡违法回收赃物。法院认为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等的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