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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上海将终结“钓鱼”式执法案并向公众公开道歉 > 09钓鱼执法消息

俞正声:干部要看透地位名声 要对群众有感情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17日07:02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
[提要] 近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就上海党建工作接受媒体专访,对上海“钓鱼事件”闵行倒楼案、上海房价、反腐形势等诸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回应,直言“钓鱼事件”是一种制度性措施的错误,说明“我们,我和我们的同志们,我周围的同志们法治意识淡薄”。
  俞正声同志就上海党建接受媒体专访

  问:非常感谢俞书记今天接受上海主要媒体的联合采访。我们知道十七届四中全会已经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次九届市委九次全会也出台了一个《实施意见》。您能不能用比较简练的语言,帮我们概括一下这个《实施意见》的关键词究竟是什么?

  俞:就四个字:制度创新。党的建设我们经常谈,你要研究四中全会的文件,要研究它在哪些方面创新了,有哪些新的举措、新的措施,要落实什么东西?市委的《实施意见》也是,它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新的措施。有些老措施落实不好的,新措施就很难进一步地前进,但是有一些是针对目前的弊端提出来的。

  一.着力于制度创新,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问:您认为这次文件当中最大的突破点是什么,或者说您能否用我们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来解释这个文件?

  俞:这个文件的内容很多,有一些东西是几年来的做法的总结和陈述,比如扩大全委会对常委会的监督,扩大党代表对全委会的监督,重大问题的讨论,全委会的扩大职权等等。

  我想在几个方面是有所前进的。例如新时期怎么样做群众工作,这是有所前进的。新时期跟过去有很大差别,计划经济时我们城市的所有的员工都在一定的单位里工作,是单位人,农村嘛就在生产大队。那时政治思想工作是靠传达,靠报纸。新时期所有制的多元化,人们的利益主体多元化,人们的流动性加快了,怎么样做群众工作,应该是我们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新时期我们的利益分配差距扩大了,地区差距扩大了,利益的诉求强烈了,面对利益的诉求怎么做群众工作,这都要求我们党的群众工作要有创新。

  过去的东西要继承,比如领导干部要到农村、到工厂、到学校去了解情况,这要继承。同时要研究一点新的办法,比如我们今天请你们来,你们有什么问题,我们面对面地回答,这个不是为了接受采访而接受采访,它是为了向群众讲一下我们在做什么。按这次文件的要求,就是要使领导更加直接地向群众阐述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我们上海的一些重大问题的举措,这样他就不是念稿子了。

  比如说,新时期一些群众利益的冲突,怎么利用群众的力量来做群众的工作,这是一个课题。在上海非常现实的,就是危棚简屋的动拆迁。危棚简屋,一方面居住条件确实太差,另一方面真正动拆迁起来,相当一部分住户他的要求高于我们动拆迁的一些政策。近两年,我们实行了叫做两次征询的办法。第一次征询就是动拆迁的意愿,必须绝大多数同志赞成;第二次是动拆迁的规则出来,必须绝大部分人签约。两次都必须70%以上,如果达不到70%以上签约,这个地区就不动拆迁了,至少是3年,我记得好像是3年不动拆迁。让群众之间互相做工作,是新时期群众工作的一种方式。要从简单地靠政府去让他们动拆迁,到更好地变成群众希望的危棚简屋的动拆迁,群众没有这个意愿就不要搞,只有群众有这个意愿,大多数人有这个意愿,那才能做。

  又比如说,对群众矛盾的调解,我们在市里文件写上了,要利用社会的力量做群众的工作。上海动拆迁上访的老户,是我们上访中的主要部分,占了百分之七八十。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很多办法,比如说下访、领导包案等等。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领导的下访,比如我联系一个区,有些问题好处理,如纯属于部门之间扯皮,或者地区和部门扯皮,领导研究完很快地拍下来很快地解决了。而对于动拆迁的信访老户,他是多年形成的,解决这些老户的问题,光靠领导下去跟他们谈一谈,听听汇报,心里是没底的。问:因为可能超过他的权限范围?

  俞:不是权限,是你对情况的了解不可能那么深入。所以我们提出来,请律师介入动拆迁的信访老户的信访案件,要做评估。市委、市政府聘请了一些律师到几个重点区,对这些疑难信访的动拆迁的老案逐项地进行评估。这就要查阅各种文件,评估这些动拆迁的老户,他们的要求什么地方是合理的,政府的工作行为中间有没有纰漏、失误或者瑕疵。每一个老户要形成一套文件。这些律师工作得很认真,我们先搞一个区做试验,每一户都有一套文件。这些文件我都仔细看了,它把每一个案件的历史由来和现状都做了分析。开始有一些区的工作人员说,你们请律师来是不是不相信我们?我的想法是,让我去解决这些疑难信访老案,我对我自己都不相信。为什么呢?我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有时候也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去做必要的判断。光靠领导是不行的,领导包案要看情况,对这种疑难老案要靠第三方的律师去做评估。现在我们重点抓的11个区评估基本结束了,这是做群众工作一个很好的方式。

  总要探索一点新的办法,这算一条吧。今后会议的报道也要更多考虑群众从这个会议里需要听到什么,不要写一点干巴巴的原则话。每次会议实际解决那么一两个问题,这一两个问题是群众关心的,新闻报道要把群众最关心的、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写出来。

  问:您刚才说要靠群众去教育群众,靠社会力量去解决群众之间的各种各样的纠纷。但也有人提出来,一个城市的发展有时候需要用行政力量,赶快去办这个事情。长期协商,长期谈判,会不会减少或者说减缓行政效率?

  俞:更多地探索依靠社会的力量解决群众面临的一些问题的途径,那是不是政府放弃?我们说不是,很多情况下这么做起来比政府直接做效果要好。那么会不会影响我们的行政效率呢?那要看什么场合。

  要看两种情况。新时期的特点,是利益主体多元化,所有制的多元化,简单地靠行政命令是要出纰漏的。新时期的特点要求更多地利用协商。我们政务公开是为什么?不外乎是让群众知道。知道了干什么?我们在一起广泛听取意见,在各种意见对比中间,各种意见的交流中间,形成多数人能接受的共识,这样事情才能前进。所以,新时期像计划经济年代那样行政一道命令就推进是不行的。

  会不会降低一点做事的效率呢?当然是有可能的。比如我们建一条铁路,周围有些群众受到影响,他们要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表达利益诉求有合理合法的,有不合法但有一定合理性的,有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这几种情况要区别对待。他的要求合法合理的,必须满足他,哪怕造价升高你也得满足。他的要求不合法但有合理性,你必须给予适当的考虑。他的要求不合法也不合理,你得做他的工作。那会不会使进度减慢一点呢?当然有这个可能。但是,如果简单地从事,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带来的时间拖延是更大的。

  我们讲科学发展观,一方面是经济本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另一方面有个社会和谐的问题。经济的发展是要和社会矛盾的解决,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和谐相一致、相促进的。经济发展的单兵突进是不可能持久的,而且会对社会的结构,对社会的和谐带来很大的冲击。这方面我们不是没有教训的。

  问:您刚才强调党建工作的制度创新。现在在上海,可能有许多党员都不是在原来体制的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工作。要加强党建工作,您认为该怎么做?

  俞:你是提到另外一个问题,涉及到党的组织活动方式要前进。在党的组织活动方式上,我们过去多年都是在单位管的,每个单位有党委,单位管的党员。现在我们上海的文件提出来,党员要一个单位管理,参加多重组织活动。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你在东方电视台工作,你居住的居民小区,如果有一些需要你发挥作用的地方,有一些活动,那么恐怕你也应该参加一下。党员可能要参加多重的组织活动,比如说农民工,他的组织关系在农村的党支部,他到了上海就要参加上海所在企业的党组织的活动。这就是一方管理、参加多重组织活动。

  一个社区的组织活动,不是大家一块学什么文件,这是他单位的事情。大家可以一块讨论社区的事,有的事情通过手机和网络发点信息。社区的党员能不能一起建立一个谈心的地方,社区有什么要研究的问题,社区的党员可以一起讨论一下,甚至在网上讨论,都可以。组织活动的方式要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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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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