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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接警仅三成为治安纠纷 武侯三派出所引进人民调解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7日08:41
  “考虑到你和你妹妹的血亲关系,我们希望当事双方最好能调解结案。”11月2日下午,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簇桥派出所的联合调解室内,由司法所派驻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员黄霞对一名“希望拘留妹夫”的女子如是说。

  据介绍,在四川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中,派出所实行的“人民调解驻所制”正成为调处纠纷的有益探索。目前,武侯公安分局已有包括簇桥派出所在内的3个派出所推行了“人民调解驻所制”。

  “因为嫌我卫生打扫得不干净,雇主竟然扇了我一个耳光,我要报警。”前不久,簇桥派出所接到了一名家政服务员的报警电话。33岁的家政服务员小丽向民警哭诉:“被打后,我耳朵嗡嗡作响。我要求她道歉并付工钱。”“对这类劳务纠纷,我们通常选择调解结案。”簇桥派出所民警说,接到报案后,他们会同人民调解员立即进行调解。经确认,小丽的伤情并不严重。在雇主方道歉后,小丽拿到了当天下午的劳动所得40元钱。民警说:“最主要的是,她赢得了尊严。”

  “调解结案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今年以来,我们通过调解已处理各类纠纷900余件,调解成功率接近90%。”簇桥派出所所长蒋泉促成了“人民调解驻所制”的施行。蒋泉回忆,在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以前,最高达每日147件的接警量让警力原本就不足的派出所民警不堪重负。而在该所每日接警量中,平均有近三成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可进行调解的治安纠纷,有四成属于经济纠纷、劳务纠纷、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

  “有的纠纷若不及时加以疏导,可能激化为治安或刑事案件,而单靠警方行政调解,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在簇桥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下,由司法所派驻的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与民警一起上下班,一起进行调解工作。记者在簇桥派出所看到,与其他基层派出所不同的是,这里的接待大厅有两个接待窗口。除了常规的报案求助窗口,还有一个人民调解接待窗口。两个接待窗口相距不过10来米的距离,不时有民警走到调解窗口前,就需要调解的案件和调解员进行交流。

  武侯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人民调解驻所制”,使大量的民间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激化,发挥了调解工作的屏障作用,还节约了警力,增强了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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