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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教育乱收费真的已经解决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7日16:33
  中新网11月17日电香港《大公报》17日刊文说,在政府教育投入日渐加大的背景中,不妨考虑逐步实施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这不仅能还原义务教育的本来面目,同时也能加强对政府投入资金的审核管理,而完全免费之后,所谓的“乱收费”自然也就没有了容身之地。

  文章摘编如下:

  教育部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称,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很少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教育乱收费真的已经得到解决了吗?普通人很难对此给出答案。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人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6月24日,他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审计报告时指出,2006年至2007年,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补课、赞助等费用5.02亿元,部分城市违规统筹使用、挤占挪用基础教育经费18.08亿元,一些地区和部门滞留基础教育经费24.31亿元。

  收费现象仍存

  如此数字仅仅囿于审计署重点抽查的范围之内,倘若扩大调查范围,数字必然更加惊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审计署联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七部门在10月12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耐人寻味的是,教育部同在此次发动专项整治的七部门之列,倘若真的自认为教育乱收费问题已经解决,又何必如此大张旗鼓地做无用功呢?

  《现代汉语词典》对“学费”一词的解释是:1、学校规定的学生在校学习应缴纳的费用;2、个人求学的费用。我想,这种解释应该是为绝大多数人所理解和接受的,也应该是义务教育法规定“免收学费”的本意。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免收“学费”之后,“杂费”从天而降,乃至于渐成民众负担之重。去年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的消息令人欢欣鼓舞,再次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堂而皇之地浮出了水面。

  逐步完全免费

  当然,这些还都是有理有据的收费内容,倘若再加上形形色色的乱收费,学生家长的负担焉能不重?长期以来,外界过于关注教育收费之“乱”,而忽略了其收费负担之“重”。实际上,“乱收费”正是针对“合理收费”而言,而其本身也往往是由“合理收费”衍生而来──杂费满天飞的时候,多少令人瞠目的收费项目混迹其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得到认可之后,多少摊派与“被服务”日渐盛行?当教育收费使多数人都感到难以接受的时候,不仅剔除那些衍生概念殊为不易,更为重要的是,即使剔除了衍生概念,教育收费项目本身依然为乱收费的再次入侵留下了“制度后门”。

  早在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时,笔者就曾撰文提出《义务教育何时免除“杂费”》,免除杂费之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无异于一条“尾巴”。在政府教育投入日渐加大的背景中,不妨考虑逐步实施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这不仅能还原义务教育的本来面目,同时也能加强对政府投入资金的审核管理,而完全免费之后,所谓的“乱收费”自然也就没有了容身之地。(赵志疆)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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