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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名传销人员索退会费不成砍人泄愤判无期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19日17:07
  新华网广州11月19日电(记者 毛一竹)广州非法传销组织三成员因传销被骗后索退会费不成,持刀向传销组织两名上线人员乱砍,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记者19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叶星与同伙赵世旺、刘旺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叶星与同伙刘旺锐共同承担赔偿费13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叶星与同伙赵世旺、刘旺锐等人都是非法传销组织“香港盖世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传销人员。2004年4月16日中午,叶星与赵世旺、刘旺锐等二三十名传销人员因参与传销活动被骗,向这个组织上线人员顾爱华提出退回各自交纳的入会费。

  当天下午2时许,顾爱华与丈夫王全金、邓杨生到广州市天河区黄村一出租屋内与传销人员商谈退回入会费问题。顾爱华提出要找自己的上线人员来解决;一些传销人员为牵制顾爱华,便把王全金和邓杨生扣押在出租屋。随后,顾爱华等人与这个传销组织高级人员谈判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人叶星与赵世旺、刘旺锐得知谈判破裂,怒不可遏,三人持西瓜刀、菜刀冲入出租屋向王全金、邓杨生乱刀砍去,导致王全金伤重死亡、邓杨生受重伤。

  法院认为,叶星与赵世旺、刘旺锐为泄愤而结伙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害人家属未向刘旺锐提出民事诉讼,叶星与另一同伙赵世旺将共同承担经济赔偿130447.95元。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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