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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上海将终结“钓鱼”式执法案并向公众公开道歉 > 09钓鱼执法消息

“钓饵”身份仍不明 法院判罚3万合理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22日09:12
  上海“钓鱼”案刚刚宣判不久,广州市民赖先生去白云机场接人疑遭“钓鱼”案昨日也由白云区法院作出判决。由于此案是广州市首例被怀疑遭“钓鱼”案,因此备受关注。

  白云区法院认定,赖先生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赖先生败诉。不过法院没有对这名乘客是否是“钓饵”作出判定。

  路人急上车 运政车突现

  赖先生是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所)职员。今年6月18日,中科所组织“世行生物质验收”会议,赖先生被安排到白云机场接评审专家。赖先生称,当天下午6点左右,他驾车行经白云机场的铂尔曼酒店门前,遇到路边有人招手,便停车询问。这名路人说要到黄石路,赖先生告诉他要到南面去坐车。路人提出:“我给你50元,坐你的车行吗?”刚好赖先生的手机有来电,于是路人没等赖先生回应就开门上车。等赖先生接完电话,向路人说自己不便搭载,并请他下车。这时,突然从酒店一侧开出来一辆运政部门的车,让两人下车然后分开问话。

  扣车罚3万 状告被“钓鱼”

  赖先生被运政部门称非法营运搭客,并要暂扣车辆。而赖先生要求与路人对质,遭到拒绝。

  次日,中科所主管领导同赖先生一起到广州市交管局交涉,答复是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按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非法营运要罚款3万~10万元。因单位急于用车,单位决定先把车提出来。赖先生认为运政部门是在“钓鱼”,于是状告交管局要求撤销上述罚款决定。交管局答辩认为,赖先生车上的男子向执法人员述称是通过在路边招手截停车辆,并打算去白云区黄石路小坪。赖先生要价100元,后经协商,车费为50元,途中产生的路桥费由该男子支付,车到目的地后付款。赖先生则质疑,自己驾驶的车辆使用的是粤通卡,根本不用现金交路费。

  “被钓人”表示要上诉

  广州交管局向法院提交了男子和赖先生分别接受执法人员询问的视听资料。白云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资料中男子上车的目的,赖先生在视频中陈述是打算搭乘他前往汽车站,但在本案起诉时又称是该男子未经允许自行上车,赖先生前后矛盾。

  针对赖先生对男子身份的质疑,法院认为,因运政执法现场环境的特殊,该男子在执法人员要求后拒绝提交身份资料,因此虽然该男子“身份不明”,但男子陈述的事实应予确认。

  据此,法院认为广州市交管局根据罚款幅度之下限对赖先生作出3万元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昨天上午宣判后,赖先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作者:闫晓光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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