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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建住宅不做雷击风险评估最高罚款3万元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22日15:32
  新华网南京11月22日专电(记者顾烨)根据最近通过的《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从12月1日起,南京新建住宅等建筑必须做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未做评估建筑将最高面临3万元罚款。

  近日,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一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包括各类化工企业,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体育场馆、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和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供水、供气、供电等市政公用工程,通信枢纽;其他高层建(构)筑物等。

  根据该办法,建设项目未按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乡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以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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