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乙肝求职者最高罚5万
歧视女大学生咋办?没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时,有人还称部分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本报讯(记者 袁秦)昨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等进行了初审。其中,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称《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了歧视乙肝求职者最高罚5万元,却没有避免用人单位歧视女大学生求职者的相关规定。
《条例》无歧视女大学生规定
此次送审的《条例》将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关于公平就业的条款进行细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而用人单位等在发布招聘广告时,如果包含上述情况在内的就业歧视性内容、限期未改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委员们为这项公平就业的条款叫好,不过有委员质疑,上位法中有关于禁止歧视妇女就业的规定,但《条例》中并没有该项条款。一名女性委员称,此前曾多次对女大学生就业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歧视女大学生现象非常突出,有的用人单位甚至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大学生工作几年后才能结婚生子。她建议,应将禁止歧视妇女就业的规定纳入《条例》中。
“扶持创业”缺乏可操作性
审议时,多名委员谈到,与上位法相比,《条例》多了“扶持创业”章节,可以缓解就业压力大难题,不过却缺乏可操作性。一名委员直言,如果自己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想自主创业,看了这些条款也“摸不到门路”。委员们建议,最好将扶持创业的具体政策、办事程序和要求写清楚,让想创业者一目了然。
此外,也有委员称《条例》仍有不足之处,比如应包含劳动力向市外和国外输出管理的内容,还应明确职能部门定期分门别类在网上发布就业信息的条款,便利求职者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优惠政策不明确恐生腐败
《条例》第二章“政策支持”明确了财政贴息、税费政策等条款,不过却没有明确贴息、优惠的幅度到底有多大。有委员建议应细化这些内容,不要太模糊。他认为,《条例》不明确规定政府贴息的份额、免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在执行时就会给职能部门留出弹性空间,恐怕会产生办事人员以此来要求“好处”的现象,给的“好处”多,优惠程度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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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女生愿做“全职太太”
去年寒假,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共同完成的一份“女大学生就业调查”显示,三成女生表示如有条件愿做“全职太太”,问及原因,选择最多的答案是“找工作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