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武宁县人大常委会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27日11:22
自今年3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江西省武宁县人大常委会一改过去的老传统,变举手为投票,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
过去,武宁县人大常委会只有在人事任免上才使用投票表决。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本着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充分表达意愿的原则制定了重大事项表决制度,对每次会议听取的重大事项工作报告、议案向与会委员下发表决票,采取投票表决制。表决票分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同意票在一半以上的重大事项工作报告、议案为通过,反之则不予通过。
在今年3月之后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只要涉及听取和审议重大事项,武宁县人大常委会都采用了下发表决票,对重大事项进行票决的办法。如,在11月1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增加2009年度“两区”建设贷款资金还款本息纳入预算的议案》进行了票决。武宁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创新举措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提高了监督的质量,推进了民主法制化进程。
(江西武宁县人大常委会邓卢武 供稿)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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