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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后村女人继承权调查(组图)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27日11:02

  后村的女人们 李银河著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定价:34元

  8.继承权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是古代继承权的两大类别,前者以上奉祖先祭祀下传血统为目的,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女性绝对无继承权;后者唐至清各代法律只承认嫡庶子男平均分家财,女子在习惯上得享嫁资。惟有户绝(母家无男子并无同宗继承人)之遗产可由女儿承受。但在室女与出嫁女承受份额不同。如唐宋律规定,户绝遗产由在室女继承,若无在室女则扣除丧葬花费,由出嫁女承受三分之一,余者给死者生前曾与之同居三年以上的近亲,无近亲则收入官府。明清律虽然只有亲女继承遗产的规定,而无在室女与出嫁女之别,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按唐宋规定,出嫁女只能承受三分之一的财产。

  在中国进入近现代之后,颇具革命性的新继承法已经形诸文字。我国《继承法》明文规定,无论性别,只要是合法继承人,无论儿子女儿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但是,法律不过是更为正式、更受广泛人群认可的升华了的习俗,在现代化程度不高的社会中,习俗作为非正式的规范在调整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时,往往比正式的规范——法律更具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未进入现代化的村落中,习俗的力量往往会压倒法律的力量。从人们对已出嫁的女儿继承家里财产的态度上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一点。正如费孝通早在禄村调查时就注意到的那样,尽管新法律给予了女性同男性一样的平等继承权,但在农村地区没有人理会这一点。

  按照农村的社会习俗,一直是由儿子们平分父亲的财产女儿一般没有继承权。女儿对家庭财产的继承只表现为在出嫁时可以得到一份嫁妆,有时它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女人的另一个待遇是:守寡的母亲可以在老年得到儿女赡养。但是二者都得不到正式的财产份额。家庭财产和家系是通过儿子传袭的。因此,如果农村家庭没有儿子,往往会过继或收养一个儿子。

  一直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在农村的普遍实践中,还是在人们对女儿继承权的看法、观念中,女儿都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也被认为是不应当拥有财产继承权的。产生这种观念的原因多种多样。因传承年代久远,人们(尤其是农村人)之所以不把遗产给女儿,最直接也最荒诞的原因是,女子一旦结婚,她立即变成她的父母、她的弟兄、她的姐妹的“亲戚”,变成了别人家的人,“泼出去的水”。而儿子不同,即使结了婚,分了家,还是自己家的人。后村调查验证了这些。

  表2-6 对已出嫁的女儿继承家里财产的态度(%)

  态度 合计 城镇 农村

  合计 女 男 合计 女 男 合计 女 男

  与兄弟平分 19.1 16.2 21.7 40.6 36.4 45.5 13.8 11.4 16.5

  比兄弟少些 9.4 8.9 9.8 7.9 7.2 8.6 9.7 9.4 10.1

  比兄弟多些 0.5 0.6 0.4 0.6 0.6 0.6 0.5 0.6 0.4

  最好不要 14.5 15.2 13.9 10.1 12.0 7.9 15.6 16.0 15.2

  不应该要 34.5 37.6 31.5 10.6 11.8 9.2 40.5 44.0 36.7

  无所谓 22.0 21.3 22.6 30.1 31.8 28.2 19.8 18.5 21.1

  从表2-6看,认为女儿应当与儿子平分遗产的人还不到两成,而人们不知道,这恰恰是法律规定的划分父母遗产的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城乡差异非常明显,城市人有41%同意这样分遗产,而农村人只有14%同意这样分配。最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认为儿子女儿应当平分遗产的男性都多于女性——女性不但比男性更不了解自己的权利,而且还可能把自己放弃平等继承权当做一种谦让或高尚的举动呢。选择“最好不要”的人有一成半,选择“不应该要”的人竟占到三成半,在农村更高达四成。

  认为女儿不该继承财产的观念是最典型的男权制家庭观念,在这种观念中,女儿并不是家庭的平等成员,而是一个外人,她不应当拥有和儿子一样的权利。持有这种观念的在城市人中占两成,在农村人中占到五成半。在前一个问题上呈现的令人遗憾的模式再次呈现:女性认为女儿不应该有继承权的比例再次超过男性。自己名下享有的权利自己不知道,反倒是男性比女性更多地了解女性应有的权利。

  表2-7 广东城乡夫妻对“家庭财产的最好分配方法”看法(%)①

  地区 性别 平分给儿子和女儿 主要分给儿子 主要分给女儿 谁养老就给谁

  农村 妻子 31.0 38.8 0.1 30.1

  丈夫 31.8 36.5 0.2 31.5

  城市 妻子 42.7 3.9 2.5 50.0

  丈夫 43.9 5.6 2.4 48.1

  从表2-7看,城市人与农村人在财产分配上有不同的看法:城市人首选养老做得好的子女,其次是平分给儿子和女儿,主要分给儿子的观念已经是极少数人的想法;而农村人还是首选分给儿子,其次才考虑平分给儿子和女儿及养老的因素。

  在后村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女儿全都没有继承权,只有一个例外:家里没有儿子,这个时候女儿可以获得继承权。财产的继承与养老的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几乎所有的女人的父母都不用她们养老而只是儿子养老。当然女儿会分担照顾父母、伺候得病父母的责任,但是养老和看病的钱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儿子承担的。

  在继承和养老的问题上,农村人的做法和想法与现行法律完全相悖:继承法规定女儿有财产继承权,但是没有女儿能够得到继承权;同样,赡养法规定女儿有为父母养老的责任,但是也没有女儿承担这个责任。人们的做法在这两件事情上是高度一致的,他们所遵从的规则已经是一种习俗。这个习俗长期以来没有改变,但目前正隐约有改变的征兆,这主要得益于男女平等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进步的影响,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的诸多理念,正通过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村男女,向他们出身的乡村辐射。就在我写作这个调查报告期间,后村发生这样一件事:后村一位女大学生(毕业后在城里工作)的母亲因重病住院,花费两万多元,是她与弟弟均摊的。她主动承担医药费的同时,还要特别向家人宣布:将来不会和弟弟“争”家产。而她出医药费的事招致同村姐妹们的冷嘲热讽。从这个事例来看,女儿赡养老人走在了女儿分享家庭财产继承权的前面。有新近的社会学调查表明,在农村,女儿已经用各种方式越来越多地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但是在财产继承方面,无论从社会实践还是人们的观念上,女儿还是没有也不应该继承家庭财产的。

  然而在城市,这个习俗已经改变了:女儿有继承权,也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这说明,只要婚后居处从从夫居制改变为新居制,只要把女儿和儿子同等看待,习俗就可以改变。但是,女人婚后的从夫而居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的居住安排,没有改变的需求,也没有改变的动力。这种居住制度的传统安排就决定了女儿无法获得继承权,也难以尽赡养父母的责任。农妇松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她明确意识到在女儿的财产继承权上的城乡差异:

  继承权没咱的事。咱农村和城市不一样。俺常看父母。等老人病了,当然去伺候了,花钱的事再说。费用是儿子分担。农妇来的父亲有公费医疗,她分担了丧葬费用,但即使如此,她并没有遗产继承权。她说:父亲看病,他有医疗费,公家报销,儿子都不用管。去世时,写账的多(指给慰问金的人多),俺们姐仨一人写了300元,在当时都是最高的,给哥哥们脸上增光。哥哥们最后分钱、分遗产。

  菊的说法表明,当她自己的父母得病去世时,女儿只是在父母得病时去伺候,在父母去世时给慰问金或丧葬费,当然也分不到财产;在她的婆婆得病时,也主要是儿子(她的丈夫,丈夫的兄弟)花钱,女儿(大姑子、小姑子)的花费是象征性的。她说:都是儿子的。女儿没有继承权。生病时儿子拿钱,女儿伺候。俺爹去世时,亲友送的纸礼儿(慰问金),都给儿子。一般不多,有几千到一万多。女儿分不到钱,还要给儿子写纸礼。以前少,现在一年比一年多,现在写账都到1500元了。俺婆婆病时,花了一万多,也是俺家和大伯哥负责,几个大姑子、小姑子一分钱没花,连她们这些日子的吃喝住用都是俺们负担。婆婆去世时,几个大姑姐写账300元,(少得)被村里人笑话。俺娘家爹是去年死的,俺写了600块钱——俺姐姐非要写600,俺是想多写些钱,写1000,她们不干。结果俺三个兄弟把俩姐姐撵出(家门)去了。在坟上还骂她们,没骂俺。他们知道俺是想多拿钱的。姑娘家写账多,儿子们脸上光彩。有时,女儿因为特殊原因也负担赡养费用,但是这只是例外,她也并不会因此而获得财产继承权。英就属于这种情况,她说:女儿没有继承权。父母的医药费我和哥哥各承担一半。因为我有工作,能挣钱。哥哥是农民,日子穷。因为这事,嫂子一直对我很好。

  荣:财产哥哥和弟弟分。没有俺们女孩的份。

  国:女儿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在财产继承上是没有的。养老也是儿子全都负责。

  胜:打老辈子传下来的规矩,闺女哪有继承权啊!你问这个不是闲的吗(意思是:这还用问吗)?(父母病了谁拿钱)儿子拿。谁让他们是小子?俺要是小子,俺也拿。

  臣:女儿没有继承权。(父母重病或去世的费用)儿子负担。女儿去伺候。

  有的女人不但没有觉得女儿没有继承权的习俗有什么不妥之处,还按照男权社会的思维逻辑推出女儿觊觎父母的财产是一种要不得的让人耻笑的想法。敏(小学教师)说:

  那不挣钱的闺女还没继承权哩,俺这挣工资的要是光琢磨老人撇下的旧房,不让人笑话啊!养这种闺女有嘛(什么)用?照顾(老人)是肯定的。费用咱这里的习惯就是小子管。到老人不在了,办丧事写账时,闺女多写点儿钱就行了。

  树:女儿哪来的继承权?就说你吧(调查员),你是闺女家,将来你老人不在了,你好意思回来跟你兄弟分家产啊?你家三套房,给你一套,你好意思带着女婿来住啊?父母病了,闺女伺候,小子花钱。

  亮:财产儿子继承。俺光管伺候,不管花钱。有他们(儿子)了,哪个也比俺混得强,哪用着俺的。别说俺没有,就是有,也不拿钱。

  喜:女儿没有继承权。儿子分担费用。这是传统。

  平(35岁,村里大商店主):闺女哪来的继承权?再说,当父母的把家产给闺女,自己心里也不舒服,感觉是把自己家的产业给外人了。要不老辈子时,没闺女的户家,宁肯把家产给侄子、堂兄弟,也不给自己的闺女呢!我常看(望)父母。等老人病了,当然去伺候了,花钱的事再说。费用是儿子分担。

  立:男的继承。女的哪有资格继承?费用儿子分担。

  生:农村老人去世,继承权是儿子儿媳的。闺女伺候,儿子拿钱。

  自由恋爱与人“私奔”的耀:俺家情况特殊(指与父母脱离关系),就算不特殊,女孩也没有继承权。费用儿子分担。

  凤:东西钱财都是儿子的。在老人眼里,女儿是外人, 不是自家人。费用儿子分担。

  祥: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谁家的家业舍得给外人?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费用由儿子分担。

  只有那些没有男性继承人的家庭才能将财产传给女性。守的家里没男孩,她只有一个妹妹。她们姐妹俩都嫁给了本村的小伙子,所以破例可以继承家庭财产:有继承权,和妹妹均分各种费用。

  序言

  这是一个关于当代农村性别权力关系的研究。

  许多当代中国人已经感觉不到性别问题的存在,有的人甚至已经在抱怨我们

  这个社会变得“阴盛阳衰”了。事情果真是这样吗?中国不存在性别不平等问题

  了吗?妇女的生存状况究竟如何?她们真的已经在一切方面与男人平等了吗?如

  果性别不平等的问题依然存在,它在农村是怎样一种表现形式?这就是本项研究

  想了解的问题。

  我发现,有许多搞妇女研究的人都是抱着这样一种疑问投入研究的。一位外

  籍社会学者在她的研究报告中也是这样提出问题的:“新闻告诉我们,溺女婴、

  拐卖妇女、卖老婆及较高的女性自杀率仍在继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当代中国

  发现的男女不平等有多严重?中国共产主义的计划发展体制究竟能改善多少妇女

  的生活?在其他制度业已失败的领域它取得成功了吗?”她们的疑问引起我的共

  鸣,她们调查的艰苦引起我的同情:她们万里迢迢跑到中国一个偏僻的小村子,

  两眼一摸黑,有时不得不由县乡干部带领去做田野调查,而由于有干部在场,村

  民不得不在一些敏感问题(如计划生育)上说假话。这样的困境和这样的执着大

  大刺激了我的研究冲动:我们作为半个“圈内人”,为什么让那些“圈外人”千

  辛万苦地来调查,何不自己来做呢?说是半个“圈内人”,是因为虽然我没有生

  活在这个村子里,但是农村是呆过五年的(上山下乡),与农村人语言沟通没有

  问题。再说还有一个真正的土生土长的“圈内人”做我的调查助手。这对调查来

  说真是得天独厚的条件了。

  于是,有了这个调查,有了这本书。调查的主题是:农村性别权力关系。说

  白了就是农村已婚妇女在男女平等方面的状况。调查内容包括:作为女儿,她们

  在父母的喜爱、营养、教育、医疗、社会劳动、家务劳动、收入归属和继承权方

  面与儿子有什么不同;作为妻子和母亲,她们在恋爱、结婚、婚后居处、亲子关

  系与婆媳关系、与娘家的联系、性、生育、家事的决定、外遇与离婚、家庭暴力、

  丧偶与改嫁等方面与丈夫和父亲有什么不同;作为劳动者,她们在工作、收入、

  家务劳动、政治参与上与男性劳动者有什么不同。此外,农村的女人们在自我评

  价与观念(其中包括自我排斥、自杀和对男女平等的感觉)上又是什么样的,这

  些都是本书所关注的问题。全书的最后,试图对男女不平等的起源做出一点分析。

  有许多学术同仁、朋友为本书的完成做了直接或间接的贡献,在此一并致谢。

  李银河

  2009年 5月 5日

  后村的女人们 李银河著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定价:34元

  第1 章 村庄概况与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选择的村庄是河北省的后村(化名)。该村位于河北、山东两省交

  界处,距河北省衡水市 45 公里,距山东省德州市 18 公里,距石德铁路 1公里。

  据县志记载及当地的传说,该村出现于明朝中期。明英宗朱祁镇征瓦剌时,以此

  地为大后方,储备军粮,战争结束后,部分老弱伤残军人留下来就地居住,渐成

  村落,取名为后村。

  截至 2006 年底,该村共有 187户人家,户口在村居民792 人。其中常住人

  口 485人,在外上学 41 人(其中大学 2人,其他均为中小学),在外打工 266

  人。

  从每户的人数来看,全村平均每户为 4.2人(略高于全国户均人口数),多

  数为 4人,即四口之家在村里是最多的,占到全村户数的三分之一;其次是3 人

  户和5 人户,各占两成;再次是 2人户,占总户数的13%.一人独自生活的在这个

  村子里也有 12 户之多,占到全体户数的6%.6人户、7 人户、8 人户和9 人户在

  村里只占极小的比例。(详见表1-1 )

  表1-1 家庭人数

  家庭人数户数比例1 人12户 6% 2 人25户 13% 3人37户 20% 4人61户 33% 5

  人36户 20%

  表1-1 (续表)家庭人数

  6 人 8户 4% 7 人 2户 1% 8 人 4户 2% 9 人 2户 1% 合计187 户 100%

  如果按在一个家庭中生活的代(辈)数来统计,村里过半的家庭是两代人家

  庭,其中绝大多数是一对夫妇和他们的未婚子女,但是也有少数是一对夫妇和共

  同生活的父辈(往往是丧偶的父亲或母亲)。三代人家庭占23%.只有一代人的户

  数占全村总户数的19% ,其中包括一对夫妇单独居住和单身人两种情况。让人略

  感意外的是,村里竟然有 3户四代同堂的家庭,在当地普遍实行的婚后分家的习

  惯做法之外,这样的家庭给人印象深刻。(详见表1-2 )

  表1-2 家庭代(辈)数

  家庭代(辈)数户数比例1 代 36 户 19% 2代104 户 56% 3代 44 户 23% 4

  代 3户 2% 合计187 户 100%

  用每个家庭的夫妻对数这个指标来统计,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对夫

  妇,这样的家庭占到全村家庭的四分之三;两对夫妇的家庭约占一成,而这两对

  夫妇绝大多数是不同代的;没有夫妻关系的家庭也占一成多,其中既包括离婚、

  丧偶的人,也包括单亲家庭;在村里,家中有 3对夫妇共同生活的家庭有 4户,

  它们属于村中残存的扩大家庭(亦称联合家庭)。(详见表1-3 )

  表1-3 家庭夫妻对数

  家庭夫妻对数户数比例0 对夫妻 20 户 11% 1对夫妻143 户 76% 2对夫妻 20

  户 11% 3对夫妻 4户 2% 合计187 户 100%

  表1-4 家庭结构

  家庭结构户数比例单身家庭12户 6% 夫妻家庭23户 12%核心家庭102 户 55%

  主干家庭45户 24%扩大家庭4 户2 %其他家庭1 户 1% 合计187 户 100%

  分析后村的家庭结构(详见表1-4 ),可以看出核心家庭(一对夫妇和他们

  的未婚子女)是最主要的家庭形式,在全村所有的家庭中占到55%.如果把只有夫

  妻无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也按核心家庭的不完备形式计算,则占全体家庭的67% ,

  即三分之二。夫妻家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年轻夫妻尚未生育;另一种是与子女

  分开居住的老年夫妻。

  主干家庭仍然是后村的一种重要的家庭形式,占到近四分之一的户数。有一

  个家庭虽然共有四代人,但是每代只有一对夫妇,所以仍将其归入主干家庭的范

  畴。当然,有相当一批主干家庭是残缺的,一般是最年长的一代丧偶,但是也有

  中年一代离婚、丧偶的情况。还有中间一代除一对夫妇外有一个未婚兄弟姐妹共

  同居住的家庭。比较特殊的一个家庭是只有上面两代而没有第三代的。但是这个

  家庭并不符合核心家庭的定义(一对夫妇和他们的未婚子女),所以还是把它列

  入不完备的主干家庭之中统计。

  12户单身家庭由丧偶和离婚后独居的人们组成,其中寡妇 3人,鳏夫 4人,

  离婚独居者 5人。村里的单身户中没有从未结过婚的单身人,村里有几名未结过

  婚的单身男人,但要么与年迈的父母一起生活,要么与母、嫂等共同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村里有 4个扩大家庭,虽然在全村家庭结构中只占2%,但是其

  类型意义不容低估。这 4户人家都是三代同堂,其中 3户在第二代有兄弟两人携

  妻子儿女共同生活,1 户在第二代中有三对结了婚的兄弟住在一起。

  村里唯一不属于上述所列各类形式的一个家庭是由三代人组合而成的:这个

  家庭有一位老母亲,她有两个儿子,哥哥因病去世后,本家希望弟弟娶嫂,弟弟

  不同意,于是嫂子离开后村,留下了一双儿女。目前,这户人家是由老母亲、小

  儿子和他的侄子侄女组成,无法归入前述五类家庭结构中的任何一类。总的来看,

  后村的家庭结构中最为集中的还是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这两大类。换言之,后村

  的大多数人家或者是一对夫妇加上他们的未婚子女,或者是一对祖父母、一对父

  母和他们的未婚子女。如果把只有一对夫妇的家庭也算入不完备的核心家庭,那

  么后村有 91%的村户包含在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包括其不完备形式)当中。这

  两种家庭形态是当今中国农村的主要家庭形态,也是包括城市居民在内的中国人

  最主要的两种家庭形态。

  后村为杂姓村。全村 187户人家共分 10 个姓氏。其中王姓最大,有68户。

  除王姓外按规模排列依次为:周姓39户,车姓 21 户,张姓 17 户,殷姓 14 户,

  孙姓 13 户,李姓 12 户,吴姓、马姓、齐姓各 1户。

  在后村的几个大姓当中,人们有着浓重的大家族意识,属于这些大姓的每个

  小家庭以同姓氏男性的辈分和年龄排列,组成一个同姓的“大家庭”,其中每个

  人都占据这个大家庭谱系上的一个位置。在调查中发现,村民对于本村同一姓氏

  家庭的成员一般都会有“俺们是一家子”的想法。有红白喜事时,村民会严格按

  照姓氏办事。同姓内部世代不通婚,因为大家全都源自同一祖先。不同姓氏之间

  的人们能在村里和睦相处,但彼此极少有经济上的往来,一旦有姓氏间的冲突,

  家族观念会远远强过是非观念。家族观念甚至超越了村庄界线。后村的多个姓氏

  与邻村同姓氏的关系,强过同村不同姓氏间的关系。比如,村中人数较少的孙姓,

  每遇红白事,一般与邻村孙姓共同办事,因为他们自认为是“一家人”,只不过

  分住在不同村子里。村里不同姓氏间近年常有通婚的情况,这种情况在过去是极

  为罕见的,几近丑闻。这是政府强力推行计划生育、各家生育数量骤降以致养老

  模式改变的一个副产品。

  该村一个很有特色的现象是“同姓同质”,不同姓氏的人们有着不同的“文

  化”:王姓多长相出众但好吃懒做者,多在外打工;周姓世代读书,改革开放后

  多经商,经营着村里的企业、商店等;李姓有多人为乡村医生(后村现有的 6名

  医生中有 5人姓李);张姓则是生活作风不好多发的姓氏,有好几家出了“小姐”

  以及“通奸者”;村内名声最坏的是殷家,他们人数少但多品行不端,常有小偷

  小摸(偷几筐头玉米,偷摘一包棉花等),引起村民对该姓氏中人的鄙视。

  与周边村庄相比,后村有一些值得一提的特色:它民风后村的女人们淳朴,

  有勤劳、贤孝的村风,除上世纪 90 年代初发生一起少年强奸幼女案外,建国以

  来没出现过群殴事件或刑事案件。该村位于省界、县界,历来是当地政府不很关

  注的村子,村民响应政府的瞎指挥、参与政治运动的热情一直不太高。在“文革”

  期间,该村自己一直没有像周边村庄那样发生武斗,上级派进村的工作队也因在

  村里备受冷落而中途撤离。自1968年以来,全村仅有 2人入党,其中一人在上世

  纪 70 年代入党,目的是为了参军;另一名党员是 90 年代末入的党,原因仅仅

  因为村支书接到上级命令,必须发展党员,村支书只好发展了自己儿子入党。由

  于当地政府的行政命令在该村被执行得比较少,所以村里的经济受到的破坏也比

  较少,经济发展明显好于周边村庄,在当地是知名的比较文明、富裕的村子。

  尽管有这样一些特色,后村还是一个很普通的北方平原村庄,历朝历代留下

  来的一点文物古迹已经荡然无存。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除了种地、打工,

  闲暇生活多是看电视、打麻将,冬天农闲时偶尔组织一支秧歌队,在大街上自编

  自演节目。村里没有书店,村民除了学生,很少买书。成年人偶尔买本书,多是

  外出途中在车站或外面小摊上买《故事会》一类的通俗书刊以及一些盗版色情小

  说。

  后村的人们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信仰,在信仰这个领域,他们所拥有

  的是祖先崇拜和自然物崇拜,这也正是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状况。

  在调查中,当我们问到人们的信仰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声称:“我们不迷信,

  不信教!”在这里,“教”是特指来自西方的基督教,或者是那个十年前被政府

  取缔的“法轮功”。在农民心中,“教”是一个贬义词。这得益于政府近几十年

  来的舆论引导和教育灌输。

  确切地说,基督教、“法轮功”或其他宗教从来没有在后村产生过实质影响。

  后村地处偏僻省界,山高皇帝远,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使得这里保守、安定,较

  少受外界的影响,比较完整地保存着传统的观念和习俗。

  目前,在村北与邻村相交处,还有一片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残损的地基,零

  乱的石块和砖头蕴涵着人们对过去信仰的一个依稀记忆——这里曾经是一座香火

  兴旺的寺庙,周边十数里的村民都来这里上香祈福,20世纪 60 年代和 70 年代

  “破四旧”时被强行拆掉了。自那以后,香火断绝,无人礼拜。在宗教信仰的严

  格意义上讲,后村没有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再信仰任何宗教了。

  但是正如大多数地方的中国人一样,除已与整个民族文化密不可分的释、道、

  儒历时悠久的浸淫外,中国人多是以祖先崇拜为主的泛神、多神论者。后村的人

  们在这方面的表现就是:祭祖与迷信水乳交融,难以区分。

  最能体现后村人“信仰”祖先崇拜的事,莫过于“祭祖”。后村人祭祖,主

  要有这么几个特定时间:

  春节。年三十(若这个腊月没有“三十”,只有“廿九”,即“小进”,上

  为廿九)一大早,女人们很早就起床,在中堂屋里做好十个菜,还有果盘,要生

  男孩子的再多供几个大炮仗,想生女孩的再多供几朵花。近年来,村里多希望家

  里出文化人,所以有人家开始供奉书本。摆好供桌,贴好“族纸”(一米多高、

  一米多宽的一张大纸,上面画着古时候的建筑庭院,有三道门,第一道门上写

  “三代宗亲”),准备上供。在午饭前,家里的男人无论老幼都要带着鞭炮,和

  全村的男人们一起,到村里的祖坟地那里,去各自家的祖坟上“请神”。

  这种仪式的意思是把已死去的祖先“请”回家来过年,故此,“请神”又名

  “请爷爷奶奶”。请神回来时,家里的男人要跪下磕头,女人则开始张罗午饭。

  在这一整套仪式当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在“请神”时,女人和女孩子都无权参与,

  因为祖先更愿意看见的是儿孙。

  这时候,大门口的门槛上,还要横着放一根当中拴了烧纸的木棍,以免“爷

  爷奶奶”不小心走出去,要用这根木棍把他们挡在家中。午饭正式开吃前,要上

  供。这时候就主要是女人的活了。先供灶王爷、灶王奶奶,再供去世的祖先,供

  完之后,家人们才开始吃饭。年三十晚饭吃过,女人们(女孩子也可以参与)端

  着饺子,拿着烧纸,给灶王、祖先烧纸,同时,还要给家人认为家里需要烧纸的

  东西烧——比如,给摩托车烧纸,祈祷摩托车在新的一年中平平安安,不要出车

  祸;给粮食囤烧纸,祈祷明年粮食满仓;给牲口圈烧纸,祈祷家畜平安兴旺;给

  家里的大树烧纸,请大树保佑家人平安。当然,给这物品烧纸就不再是祖先崇拜

  了,而是迷信。传统中国人大多是泛神论和多神论者,认为一棵树、一个物品、

  一个建筑,都相应地住有一个“神”。人们敬神,神会赐平安给人们。正月初一

  早晨,村里人们要相互拜年,人们不但给活人拜,还要先给“爷爷奶奶”(去世

  的祖先)拜,所以,村民间相互跪拜磕头,一般都是在供了“族纸”的中堂里,

  对着祖先拜。初二早晨吃饭前,拜完年了,村里男子们再一边放鞭炮,一边把

  “神”送回坟地。一个值得提起的习俗是,从年三十中午到初一晚上,家家吃素。

  因为祖先回家过年了,吃斋是很有必要的。村里王姓是大家族,上了年纪的老人

  们说,“俺们王家过去是老佛门,得吃素”。除了这个理由之外,对这个从远古

  时代传下来的旧习俗,人们已经说不清它的原因了。

  但初二早晨送走神以后,村民们回家都要吃一顿肉饺子——“爷爷奶奶”走

  了,活人们吃肉饺子,他们也看不见了。这顿肉饺子多是在头一天当着“爷爷奶

  奶”的面,包出来的。

  说到拜年的习俗安排,大年初一是同村人之间相互拜年,其中已婚女子也是

  要出门向本家族的长辈和同辈年长者(以各家男人的辈分和年龄为准)拜年的。

  初二到初八是亲戚之间相互拜年。许多关系不紧密的老亲,只有在过年的时候走

  动一下,平时是没有联系的。村里要形容两个亲戚恩断义绝、不再来往时,就说

  “断了年礼了”。这期间,除了给自己的娘家父母拜年以外,已婚女子一般不能

  到任何亲戚去拜年。女人们在这期间做的事,是给要出门拜年的男人准备好礼品,

  然后就呆在厨房里,给来往不断的亲戚们沏茶做饭、洗刷碗锅,而且在这种场合,

  女人是不得上桌和男人一起吃饭的。 另外,后村还有一个比较奇特的习俗:凡是未婚女子不得给任何人拜年,包

  括自己的父母。以我的调查员为例,她29岁了,未婚在外工作多年,在村里,从

  来不用给任何人、任何亲戚拜年,也不用给自己的父母拜年。

  村里要过的其他传统节日还有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这三

  个时间是必须祭祖的。出嫁的女儿都要回娘家,给已过世的父母上坟。如果公婆

  也不在世了,媳妇要先给公婆上坟,可于次日再回娘家给过世的父母上坟。从祭

  祀的时间顺序可以看出,习俗认为媳妇首先归属于婆家,其次归属于娘家。

  在祭祀习俗中当然还有特定纪念日。在亲人去世的纪念日(以农历为准)要

  去上坟。但未出嫁的女子,如果父母俱全,按照习俗就不能给任何人上坟。以我

  的调查员为例,调查那年她的祖母去世,虽然她日夜思念,但却从未给祖母上过

  坟,只能在家中已婚女子去上坟时,请求她们代自己多烧几张纸。这个习俗的依

  据不知所宗,从理性上分析也没有什么道理。但是,习俗就是习俗,它有时就是

  不讲道理的、非理性的。在它没有造成严重的实质性的伤害时,也不会有人想起

  去改变它。

  后村全村实有土地 2100 亩。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出于少缴税款的考虑,

  上报给政府的地面积有好几个版本,一般为 1400 亩。

  本次调查的时间起始点是在 2006 年末。该村刚刚遇到了一个最近几十年从

  未遇到过的变故:农业税取消了。严格地说,这是中国这个农业社会几千年来从

  来没有遇到过的变故:在哪个朝代农民能不缴税呢?这种事情恐怕只有在两种情

  况下才会偶尔发生:一是严重的自然灾害,因此被政府免税;另一个就是从农民

  起义到新王朝建立的短暂过渡时期(“闯王来了不纳粮”)。我到村里那天,与

  村长一起吃家常饭,村长正在发愁:过去为了少缴税款,村里只向上报了1400亩

  耕地,忽然间,农业税免了,供粮地每亩还得到少

  数钱款的补贴,结果村里措手不及:没法向乡政府解释过去的 1400 亩土地

  和实有的 2100 亩土地之间的差距。尴尬与无奈之下,村委会只好商议将 1400

  亩的补贴钱款用 2100 来除,以便平均分到村民手中。后村村民的衣食住行与周

  边村庄大同小异。在夜晚、阴雨天或者农闲时节纺线织布纳鞋底,曾是女人们一

  生必不可少的活计之一。但随着经济发展,纺线织布的现象,在20世纪 80 年代

  中期基本绝迹,村里许多 20 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已经不知道织布机、纺线车

  是什么样子了。购买成衣是从青年人开始,向老人和孩子蔓延的。目前,村民中

  男女老少,不论服装质量高下,几乎都是购买的成衣。但村民穿的鞋,除了农闲

  或者走亲戚时穿上买的皮鞋外,平时仍以自家手工纳制的布鞋为主——结实、轻

  便、经济是主要的原因。还有一个因素是,许多女人认为:如果不做鞋帮、不纳

  鞋底,就“不像个老娘们儿(村中对已婚女人的称呼)”,“不会过日子”。

  村民的日常食品,仍以自家种植的小麦和玉米为主。以前村里有大片的菜园

  子,每家每户都分有一两畦菜地,后来在农田里几乎看不到菜地了,有些村民改

  在村前、屋后、自家院子里种有蔬菜。最近几年这种现象也开始减少,村民的食

  用蔬菜以购买邻村种菜专业户的菜和购买本村商店贩来的菜为主。主要原因在于,

  最近 30 年来,雨水越来越少,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种菜浇地的成本和买菜相差

  无几。近 30 年来,村民饮食方面的一个最直观的变化是,从“卖鸡蛋”(养鸡,

  收集鸡蛋,卖给小贩,换零花钱),变成了“买鸡蛋”(不再养鸡,而是去村里

  的商店、小卖部买鸡蛋吃)。以前喂猪养鸡都是女人的活计,现在大多数后村女

  人不再做这些了。村民居住条件不如城市方便,但居住面积普遍较大,从调查来

  看,半数以上的家庭有两套或者超过两套的住房,这还只指能住人的正房、北房,

  不包括储存粮食或者杂物的偏房、厢房。村民的新房多建在村边,以前的旧房子

  则在村中心闲置着,这正是近几年来令各级政府头痛并正设法解决的“空心村”

  现象。交通。如果外出超过 50 公里,后村人选择去村北一公里处的公路上拦截

  过路的公共汽车。如果不超过 50 公里,包括到紧挨着村庄的自家地里干活,也

  多以自行车、摩托车代步。多数女人和较保守的男人骑自行车,少数能干的女人

  和多数男人骑摩托车。村里去德州最方便,衡水次之,在我们调查结束的 2007

  年底,村里才开通可直达县城的小公共汽车。

  总的看来,后村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北方村落。这个村子的普通构成了它入选

  的条件。此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是我的一位调查员的故乡。她在该村出生成

  长,对村里的一切了如指掌。调查过程中,她的父亲为我手绘了一幅全村各户人

  家的分布图,横横竖竖整齐排列的近两百个小格子中,每个小格子里一个户主的

  名字,写得清清楚楚。每户人家、每一个人甚至每家的亲戚,都在他的心中。有

  她和她的家人的帮助,我才能使人们愿意讲述他们的生活,也才能知道人们所讲

  的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实的。而这是一项调查成功的关键所在。我们一共在村中访

  问了 100位妇女,她们的生活实况就是本次调查研究的基本资料。

  在对中国妇女状况的调查研究当中,有一个因素是不能忽略的:城乡差别。

  就像有人在英国发现在不同的阶级之间就连身体的生理特征都会因为源于不同生

  活方式的年深日久的型塑而有所不同那样,在中国,由于城乡的经济发展水平、

  贫富程度、生活方式的不同,城乡女性的生命周期之间产生了显著的不同。其中

  平均入学年龄,农村女性比城市女性晚一年;月经初潮晚一年;离校时间早两年

  ;就业时间早三年;初婚年龄早近两年;第一个孩子出生早两年;城市女性终生

  只生一个孩子,农村女性一般生两个,有的还会偷偷多生;农村女性与城市女性

  相比,成为祖母要早四年;绝经要早两年;最后一个孩子离家早一年;丈夫死亡

  早三年;本人的寿命农村女性比城市女性平均短三年。(详见表1-5 )

  表1-5 1990年我国城乡女性生命周期模式(岁):城市农村出生 0 0入学 7

  8 初潮 14 15离校 17 15就业 19.5 16.4初婚 23.6 21.8第一个孩子出生 25 23

  最后一个孩子出生 - 29 成为祖母 50 46绝经 52 50最后一个孩子离家52 51 丈

  夫死亡 66 63本人死亡 71 68

  仅从平均寿命这一个指标来看,农村女性的生活质量就低于城市女性。当然,

  农村男性的生活质量也是低于城市男性的。本项调查将在城乡差异的大背景下考

  察农村的性别权力关系对女性生存状况的影响,考察在农村男女不平等的程度以

  及两性权力关系的模式。

  第2 章 作为女儿

  农村女性在孩提时代的生活究竟与男孩有哪些不同?她们作为女儿是否得到

  与男孩一样的疼爱?在父母心目中,女儿和儿子的意义和价值是否一样?女儿能

  否得到和儿子一样的营养?在受教育的机会上有什么不同?在生病后得到充分治

  疗的机会上有无差异?在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方面有何不同?在家务劳动方面有何

  不同?在结婚前收入归属方面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在继承权问题上,儿子和女儿

  有什么不同?

  这是本章将讨论的主要内容。

  1.父母的喜爱

  在后村的妇女中,在从小是否得到父母喜爱这个问题上,答案可以被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明显的重男轻女,另一类则是男女平等的。其中,除了男权社会男尊女卑这个意识形态的大背景之外,女孩受到轻视的原因还有细微差别;当然,女孩受到父母喜爱的原因也不尽相同。

  调查发现,多数女性在童年是没有得到父母喜爱的,重男轻女是一个最主要

  的原因。

  在后村的女人当中,很多人从一出生就不被父母看重、喜欢。有些女孩仅仅

  因为身体不好就有可能被随便地抛弃。在传统中国农村社会中,杀害和遗弃女婴

  曾经在不同的地方盛行。福建古田由于嫁女耗资巨大,“不得已,甫生女即溺之”

  ;福清“溺女一事,最为此邑恶习”;进入晚清,“民间溺女之风日炽”;民国

  《花县志》记载,“溺女之风,前数十年频有所闻”。①虽然弃婴的习俗在北方

  农村已经不再是普遍的,甚至已经比较罕见,但是在社会的习俗和观念中,并不

  会对弃婴这种事情怀抱太深的负疚感,只会觉得这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而已。

  村里 31 岁的农妇深就有险些被扔掉的经历。她回忆道:俺家封建,爷爷奶奶光

  想着要孙子。有了孙女,他们不帮着给看孩子。俺娘怀孕七个月时,坐生产队上

  新买的拖拉机去公社拉东西,农村土路不好走,一路颠簸,到家就把俺生了下来。

  农村早产的孩子很难养活,又是个闺女,家里人们说嘛(什么)也不要了。当时

  是秋后,天凉了,俺娘也说不要了。准备把俺扔出去。俺姥姥舍不得,她用破棉

  絮把俺包起来,揣到裤兜子里暖着。过了几个小时,俺才哭出声来。俺娘一心疼,

  就把俺抱过去了。俺姥姥活着的时候光说,俺的命是她捡回来的。

  52岁的农妇华从小生活在一个典型的男尊女卑的家庭,也有险些被抛弃的经

  历。问到父母是否喜欢她,她悲愤地说:不喜欢!我在家里是老二,上面一个哥,

  下面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俺一落生,俺爹就要把俺扔出去,说有一个小子了再

  养个丫头,吃十几年干饭,将来还是别人家的人。俺娘也不喜欢俺。小时候常挨

  打。一家人在一个炕上睡觉,家里被子少,俺哥哥尿了床,每回都是俺挨打——

  大人埋怨俺没有及时把他叫醒起来。你说说这叫嘛(什么)事儿?有法给他们说

  理儿吗?!

  村里 42 岁的小学教师英的童年也很典型,那是一种完全被父母忽视的状态,

  就连她的死活都不能引起父母的关注。这种童年记忆是很伤人的。她是这样说的

  :“父母不喜欢我,我小时候差一点掉到水坑淹死,大人也不管。”

  48岁的农妇守曾经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虽然已经痊愈,但是童年的记忆十

  分痛苦,不知她的疾患是否与痛苦的童年经历有关。令人真正不安的是,这位农

  妇的童年处境并非特例,许多农民都会像她的父亲那样,把女儿当做“赔钱货”。

  问起父母是否喜欢过她,她说:“不喜欢。一点儿也不喜欢。五六岁就得会洗碗、

  刷锅、端尿盆。那时候俺爹抽烟卷,把烟叶子搓碎了,用草纸条卷起来,让俺给

  卷,卷不好就挨巴掌,说俺是”赔钱的货“。”

  独身一人生活的 51 岁的寡妇义说:喜欢?哪能啊,从小就是他们的小丫环、

  出气筒!又赶上咱这脾气不招人待见,还不光挨打啊!不少农村女孩都有过险些

  被父母送给别人家的经历。

  村里 42 岁的农民企业家荣说起当初自己差点儿被父母送人的事,甚至难过

  得哭了起来:父母不喜欢我。我们姐弟七人,我是老六。我两岁时又有了老七。

  老大和老七是男孩子,当中五个女儿。我哥哥最受疼爱。父亲把五个女儿都想过

  送人,连接收的人家都找好了。每次都是俺娘哭着拦下来。生病了也不给看,俺

  们命大,才都活下来了。

  女儿有时会被一些赤贫的父母当做财产卖掉。村里有一个媳妇就是被父亲从

  四川卖到此地的。1993年,村里的青年森年近 30 没有娶上媳妇,花了 3000 元

  从四川聘了个媳妇,当时她 17 岁,被她父亲卖到北方来。她父亲在森家住了一

  天,看了看家里情况,然后就拿着 3000 元钱走了。两年后,这位 19 岁的媳妇

  生下一个儿子。在孩子 3岁时,有一天,她说下地看看棉花去,就骑着自行车下

  地了。当天下午人们在地头发现了丢掉的自行车,这时才发现她已经偷偷跑掉多

  时了。同时失踪的还有邻村的一个和她先后被卖到本地的四川媳妇。森的婆婆只

  好担当起照顾孙子的责任。一位母亲就这样抛弃了亲生的孩子和共同生活了 5年

  的丈夫,不辞而别,她在被卖的这些年间忍受的痛苦必定远远超过别子之痛。她

  的婆婆在谈到媳妇与娘家父母的关系时说:

  她在家肯定不受父母待见,要是喜欢,她亲爹亲娘能把她卖到这里来吗?大

  老远的,要是一辈子不回去,他们也不心疼!

  村里有史以来第一个幼儿园的创建者青出生于一个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家庭,

  父母出于“绝户”的痛苦,迁怒于女儿们:

  (父母)不喜欢我。俺上面有个姐姐,后来又有一个妹妹,三个丫头,也算

  是绝户吧。父母盼小子盼红眼,也没生出来。

  除了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有时也会有一些具体的家庭情况使得女孩不受

  “待见”。家里女孩多是一些调查对象得不到父母喜爱的原因之一。46岁的农妇

  菊家里就是这样的情况,她说:父母不喜欢我!我上面有两个姐姐,俺是老三。

  腊月初三生的,生下来没几天,俺爹就去山东换山药干(即红薯干),把俺娘儿

  俩扔在家里不管。那时是1960年,家里没吃的,俺娘也没奶,差一点儿把俺饿死。

  经常被打骂,从小到结婚前,没断了被打骂。

  36岁的农妇亮是个非常老实、以至于被村民认为智商略低于普通人的女人。

  她把自己不招父母喜爱的原因归咎于自己长相丑、脑子笨。她在被问到父母对她

  跟对兄弟一样不一样时说:不一样。俺长得丑,又脑子笨,光挨打挨骂的。

  有些女性虽然并不觉得父母不喜欢自己,但是从生活细节上还是隐隐可以感

  觉到父母真正的喜爱还是在男孩子身上。乡村医生的女儿俊回忆道:俺小时候记

  不清了,记事以来,觉得挺受喜欢。但是俺很小就不和娘一起睡了,俺哥哥比我

  大,却一直和娘睡。

  村干部的女儿来也从父母对自己和哥哥态度的微妙差别感受到父母对儿女不

  同的疼爱程度,她回忆道:(父母)不喜欢我。打骂过。俺爹是党员,在俺娘村

  里当干部。文革的时候挨斗,每回开批斗会时,家里都把哥哥锁到家里,怕他看

  见。对我就没这么上过心。

  30岁的农妇灯是从父母日常的言行体会出他们对男孩的偏爱的。她说:

  (父母)反正是喜欢男孩。大人喜欢哪个孩子,从大人的一个眼神儿就能看

  出来。俺哥哥比我大,家里有吃的,就算平分开,哥哥吃完自己的,就抢我的,

  大人从来没管过。要是我抢弟弟的,肯定挨(大人)打骂。

  37岁的农妇爱对父母的喜爱感觉迟钝,但是从他们对弟弟的喜爱,她还是对

  比出自己缺乏关爱的处境,她说:一般吧,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但是有了弟弟以

  后,父母特别喜欢他。父母打骂我是常有的。

  45岁的东是村里的小学教师,她的父母都是文盲农民本人是“文革”时期的

  高中毕业生,曾在娘家村代课教小学,后来订婚,嫁到婆家村,在这里还是教小

  学。她也说父母不喜欢自己:不喜欢。一样地说话做事,女孩挨打次数准比男孩

  多。

  许多女孩都有遭受父母打骂的经历。有的长大结婚后还会被父母打。30岁的

  农妇凤说:小时候常挨打。打得最厉害的一次是9 岁时,俺家种了一片黄瓜。晌

  午热,俺和哥哥在地里看黄瓜,来了个卖雪糕的。俺和哥哥拿黄瓜换雪糕。那一

  个中午,用一畦黄瓜(大糕,吃了个够。等俺爸爸来时,把卖雪糕的骂了一顿,

  让人家把黄瓜都从箱子倒出来。还把俺和哥哥打了一顿。那天吃雪糕多,肚子着

  凉了,又挨一顿打,哭得受风了,病了几天,天天发高烧,输了几天液才治好。

  一直到现在,俺管教自己的孩子都要挨俺爸爸的打。俺爸爸喜欢俺家的小子,有

  一年回娘家,我打了孩子一巴掌,俺爸爸当时回手就给我一巴掌。

  虽然挨打是所有孩子的共同经历,但是家长对男孩和女孩还是有“舍得打”、

  “舍不得打”的区别,其中父母的偏爱被女孩子们看得很清楚,但是父母本人倒

  可能浑然不觉。33岁的农妇生这样说到父母的偏爱:不像喜欢男孩那样喜欢,倒

  也没有无故打骂。但要是女孩和男孩打架,要是女孩子错了,肯定挨大人的打;

  要是男孩错了,大人舍不得打。

  有的女孩不被父母喜欢倒不是因为是女孩,而是因为自身的性格。32岁的在

  城市打工的永是个追求时髦的女人。虽然她的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但是她衣着

  时髦,打扮超前,染着黄头发,穿长筒的皮靴、棉短裙,化浓妆。即使是在城市

  里,她的外形也属于时尚一族。她目前正与丈夫闹离婚。在她的心目中,离婚恐

  怕也属于时尚。她这样讲起自己的童年:我小时候是“万人嫌”,比小子还能折

  腾。蹬梯爬竿,偷瓜摸枣,没有不干的事。有时候爬到树上,或者骑在墙头上骂

  人。骂大人们,他们怕我摔下来,又不敢把我怎么样。但是下到地面上来,准挨

  一顿揍。

  不可否认,并不是所有的农民家庭都是重男轻女的。在有些农民的家庭,对

  男孩女孩是同样看待的。其中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家里男孩多女孩少使得有

  些女孩荣幸地获得了父母的喜爱;女孩在家里排行老末(最小的孩子)也比较容

  易得到父母的青睐。31岁的农妇松是得到父母喜爱的,原因正好是这两个:一个

  是家里男孩多,一个是本人是老末。她说:父母喜欢我。我家哥哥多,我是老闺

  女,俺家当然最疼俺了。

  26岁的村小学教师敏也是因为在家是老闺女,得到父母的宠爱,她说:我在

  家里是老末,上面三个哥哥。俺娘生俺那年俺大哥到东北当兵去了,二哥、三哥

  都疼我。一下也没打过。倒是两个哥哥常挨打。

  37岁的农妇星也是因为排行最末受到全家人的宠爱,在回答做女儿时父母是

  否喜欢她时,她说:喜欢。父亲去世时,我4 岁。上面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

  那时大哥都快结婚了,我比侄女只大6 岁。一家子都让着我。但是我总感觉缺少

  爱,少了爸爸,两个哥哥结婚后又很快就分家了,一直没有感觉到家庭的幸福。

  从来没打过没骂过,但看到小我6 岁的侄女要吃有吃,要喝有喝,有爸有妈,我

  就心里发酸。

  41岁的农妇新,父亲是公社干部,她也因为是老闺女受到全家人的宠爱和照

  顾:喜欢。俺在家排老幺,有俺的时候,大哥都结婚多年了,所以,我有两个侄

  女比我还大。可能老人也没想要俺,那时候又没别的办法,有了就只能生下来。

  我比最小的姐姐小16岁。全家人,父母、哥哥、姐姐,连侄女们都护着我。14岁

  时母亲去世,21岁父亲去世,主要靠哥哥姐姐照顾,都对我特别好。

  有些父母是在看到女孩的干活价值后才改变态度的。49岁的农妇殷说:

  (父母)一开始不喜欢我,后来喜欢了。俺从6 岁就开始帮着大人干家务活,

  照顾弟弟、妹妹。

  有的农村父母在对子女的喜爱方面也是完全忽视儿女性别的,他们是根据儿

  女的个性决定喜欢与否的。42岁的农妇秀就属于这种情况,她说:父母喜欢我,

  从没有打骂过我。他们从小就带我和姐姐去看戏,不带哥哥们,嫌他们淘气。从

  来不重男轻女。

  28岁的农妇锋说:

  俺爸爸(排行)是老大,我出生时,家里有一堆姑姑、叔叔的,大伙儿都围

  着我转,哄我抱我。挺好的。3 岁的时候天上有飞机,我非要上飞机,哭闹不停。

  爸爸就骑自行车驮我去20里地以外的一个空军基地,去看真正的飞机。后来我弟

  弟要坐火车,铁道离村2 里地,俺爸爸当耳旁风不理他。小子家不能娇气,不能

  惯住(溺爱)吧。

  有的女性虽然没有感觉到父母的特别喜爱,但是也没有感觉到父母有重男轻

  女的对待。52岁的芬就没觉得父母对男孩女孩有什么不同,也许因为她的父亲是

  干部(乡政府离休干部),觉悟比较高一些,她说:家里男孩多,我上面有三个

  哥哥一个姐姐。他们都比我大很多。我出生时,大哥当兵都上朝鲜去了。记不清

  父母是不是喜欢(我)了。农村孩子多,都像小猪一样长,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就那样呗。

  有的女人是因为长相出众或个性强悍而得到父母喜爱的。41岁的农妇胜是方

  圆几十里有名的“败家老娘们”。由于婚前不能守贞,名声不好,嫁不出去,后

  来就嫁给了后村娶不上媳妇的大龄青年。嫁到婆家之后,除了吃穿打扮、打麻将,

  一辈子什么都不会做。家里借钱盖了几间新房,东屋住人,西屋喂了头驴。人和

  牲口就那样乱七八糟地生活在一起。问起她父母是否喜欢她,她做出了肯定的回

  答:

  喜欢!可喜欢啦!你别看俺在这村里没人待见,待(在)家里可是个宝!俺

  上面有三个哥,都长得丑。我是老四,从小就长得好看。家里人特别喜欢我。我

  从小厉害,俺几个哥哥脸上常带着伤,都是我抓的。

  村里一位出了名的泼妇军也因为个性强悍而从来没有受过欺负,她在娘家时

  被宠得很厉害,甚至有过打爹骂娘的行为,到了婆家有时打骂丈夫,也骂过婆婆,

  和邻居关系一直不太好。问到她父母是否喜欢她,她说:

  喜欢,现在看孩子都挺娇的。打骂是肯定有过。可我小时候厉害,光骂邻居

  家的大人、孩子,俺爸爸打过我几回。俺娘也骂我。我有时候顶嘴,不认账,村

  里人们说我跟刘胡兰一样(指性格刚烈泼辣)。

  当疾病、残疾之类更严重的问题出现时,性别的好恶退居第二位。39岁的农

  妇立婚后生有二子一女,其中长子先天残疾,下身不发育、不生长,不会走路,

  在了解到巨额的医药费仍不能肯定使孩子恢复健康的情况下,家人采取对孩子疏

  于治疗的态度。这个孩子每天坐在家门口的小车上,观看来往的路人,见到认识

  的人,还会笑着打招呼,直到7 岁那年夭折。立在被问到自己童年在父母心中的

  地位时,自然联想到自己对残疾孩子的做法,她说:

  算不上喜欢,但也没有厌恶。小时候不懂事,肯定有惹大人生气的地方,挨

  几回打骂还不是正常的啊?不打不成器,家严出孝子。(问及她自己生的因有残

  疾而夭折的那个孩子)要是孩子一落生就有毛病,而且肯定治不好了,其实孩子

  活着对家庭、对他本人都是痛苦。早死早托生。要是孩子没毛病,不管是男孩女

  孩都得养大,一个也不能扔。

  高度近视的乡村医生光也属于这种情况,只不过她并非真正的残疾,而是出

  于误会被父母当做了残疾孩子:

  我从小高度近视,在路上看不清人,又爱说话。应该称呼“大爷”,俺叫人

  家“大哥”;应该叫“大姑”可能叫成“奶奶”。那时候也看不清别的东西,上

  小学一年级就看不清黑板。家人不知道怎么回事,认为我脑子傻,把我当傻瓜看。

  一直到上三年级时,有一天下课,把老师的眼镜戴了一下,一下子看得清清楚楚。

  当时俺吓坏了,以为天要塌了,心里慌得不行。老师发现后,带着我回家,让大

  人去给我配眼镜。俺爸爸带着我去德州医院,花了40块钱配了副眼镜,还是金框

  的,好看。我也看清黑板了,成绩也好了,一直上到初中毕业。下了学还戴眼镜,

  村里人们笑话我,说我是“瞎子”。父母也不喜欢,认为我是累赘,是残废。

  总的看来,后村的女人们在少女时代没有什么特别美好的记忆。和男孩相比,

  她们比较受忽视,比较不受父母的喜爱。这种状况当然不是整齐划一的,会因为

  家庭状况、父母的状况和个人的状况而有所不同,这些影响因素包括家里孩子的

  多少,男孩的多少,女孩的多少,调查对象在兄弟姐妹中的排行,家庭的经济状

  况,父母的受教育情况,以及女孩的脾气禀性等。对儿子的偏爱并不是中国特有

  的现象,一位墨西哥奇卡诺裔学者在说到她所属的社会中的男权观念时说:“试

  问任何一个奇卡诺母亲对孩子的态度,她会立即告诉你她爱他们一视同仁,但实

  际上她做不到:男孩就是不一样。……女儿必须持之不懈地向母亲争宠,向她证

  明自己的忠实。但儿子什么都不用付出,就能够得到母亲的爱。”①然而,在许

  多西方国家,社会习俗中并没有对儿女的性别偏爱。父母对儿女是否有性别偏爱

  是由婚姻制度、养老制度、婚后居住制度等制度因素决定的。这些具有影响力的

  因素既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原因(如一个社会处于前现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阶段,

  处于农业社会阶段还是工业社会阶段,处于乡土社会阶段还是都市社会阶段等),

  也有各国文化传统差异的原因。 2.营养

  营养是人生存的基本需求。在后村调查中发现,农民似乎将食物分为两类,一类是果腹的,也就是“供吃饱的”;

  另一类是奢侈的食物,也就是“好吃的”。在农民的心目中,“营养”属于

  后者,也就是“好吃的”东西。在食物的摄取方面男女是否平等呢?调查发现,

  在农民的日常进食活动中,存在着一个等级秩序,分等的标准有三个:一是性别,

  二是辈分,三是身体的强弱。而这个等级秩序,人们(包括女人)都认为是合情

  合理的,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矩”,所以,村民们常用“规矩大”来表达

  家中执行该等级秩序的情况。

  小学教师东对家里的进食等级做了很形象的概括,她说:

  男女不一样。俺上面有个哥,下面一个妹妹。要是家里有一个好吃的,肯定

  是哥哥的;有两个,就是爸爸和哥哥的;要是有三个,就是爸爸哥哥和妹妹的;

  有四个好吃的,才轮到我;有五个好吃的,最后才轮到俺娘。俺家就这样。别人

  家也好不哪里去,她们不好意思承认呗。

  荣这样描述了她家的吃饭等级秩序:

  男孩女孩不一样。有好东西,父亲先给哥哥吃。如果煮一锅面条,捞碗稠的

  是父亲吃,稀的是哥哥吃,剩下的面汤和窝头是我和姐姐吃。俺娘连汤都喝不着。

  在进食的等级上,性别是一个最显著的分级标准。农妇来是这样概括她家进

  食的性别等级的:如果多,就一样吃。如果少,先给哥哥。

  那位花钱为儿子买了媳妇(后来跑掉了)的婆婆这样说起她家媳妇童年的情

  况:听她说过,她家吃米饭时,弟弟吃干饭,她是吃稀的。

  在村里开面粉厂的华讲到一件辛酸的往事:

  每回有好吃的,先让哥哥吃。从来没给俺吃过什么好东西。就是一回,有好

  的先让俺吃的!那一年发大水(1962年),没吃的。外地运来一些救济,俺家分

  到一块牛肉。那天黑下(晚上),大人煮好了,光让俺吃,不让哥哥吃,大人们

  也不吃!俺心里那个美!其实是家里人怕牛肉有毒有病的,怕吃死人!俺当时小,

  不知道这事,挺高兴地吃饱了,就躺到炕上睡觉了,他们都瞅着俺。到第二天早

  上俺还活着,他们才相信牛肉没有病、没有毒,才敢让俺哥哥吃!

  军也讲了一件往事,表面上看,妹妹和哥哥的待遇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区别

  在细微处,最终还是分出了男孩的优势和女孩的劣势:

  那时候家家户户没嘛(什么)好吃的。我记得有一回,俺爸爸出门带回来一

  块牛杂碎,给俺和哥哥一人分一块,俺哥哥那个几口吃下去了,我那块怎么也嚼

  不烂,都是牛筋!我当时闹,说他偏向小子。俺爸爸不承认,还说俺的牙不如哥

  哥的硬。谁知道啊,都是小孩子事,别的都忘了。

  有的家庭既照顾幼小的孩子,也对儿子女儿不同对待。深这样说:(儿子女

  儿)不一样,有好吃的要留给弟弟吃。他最小。他吃够了,是哥哥吃。最后才是

  俺们姐妹的。

  殷家的情况也差不多是这样的,她回忆了人民公社时期吃食堂的情况:

  那时候挨饿,吃不饱饭,有好吃的要留给弟弟妹妹吃。他们小。大食堂分了

  饭,男孩喝粥,女孩舔碗和勺子。

  其次,在进食等级上,辈分的因素也很重要,其中原因既有男性成年人是家

  里的主要劳动力,要优先保证其营养,也有赤裸裸的权力垄断资源的成分,即家

  里最有权力的人优先占有家里最重要的资源:食物。

  菊这样讲起她们家的“规矩”:俺爹规矩大,有吃的他自个儿吃,哪个孩子

  也没有。

  民也是这样说的:吃饭不一样,俺家规矩大,有好吃的先给爸爸吃。孩子们

  在一边看着,谁也不能吃。

  第三,食物摄取中常见的一个原则是:家庭成员中最脆弱、最需要呵护的人,

  如最小的孩子和老年人,优先得到食物。这个原则有时会超过性别和辈分的原则。

  俊的家庭情况就是这样的,她说:我吃得最好,因为姐妹7 人,我有3 个哥、

  3 个姐,我最小。全家人都疼我。

  秀说:因为哥哥们都大了,数我小,父母恨不得所有的好吃的都让我吃。

  敏也因为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受到父母的照顾:哥哥跟我不一样。我吃得好。

  小时候,俺家开磨坊卖香油,芝麻磨成香油以后,撇走上面的油,下面的是酱,

  俺家吃饭时,拿干粮蘸着酱吃。芝麻酱分两层儿:上面一层稀的,油多;下面一

  层稠的,没油。俺俩哥哥吃下面的,上面那层好的撇出来留给我吃。

  芬强调了照顾幼儿的标准,她说:不一样。谁小就疼谁。都没有营养,饭都

  吃不饱,谁吃过(营养品)啊?俺爹在供销社上班时,有次拿回家四个小窝头,

  那时候正发大水(1962年),没吃的。俺爹悄悄给我和姐姐吃。发大水那年,我

  记得哥哥们在水里逮鱼,我和姐姐往家抱(鱼)。

  立这样概括农民的食品分配标准:庄稼人一般都是偏向小的。小的那个无论

  男女,都受宠。

  生也强调照顾幼小孩子的分配原则:在俺家一般是谁小给谁吃,跟男孩女孩

  没多大关系。

  类似的说法还有:有好吃的要留给弟弟吃。他小。有好吃的要留给我。哥哥

  姐姐们都拿我当下一辈人看待,很疼我。一般照顾小的。这个不一样,有好吃的

  要留给弟弟吃。他小。

  一样,但一般是让给小的吃。

  有的女人说,受照顾的对象是老人和幼童。义说:没嘛(什么)好营养品,

  俺那小时,连吃的都没有,还营养品呢。俺记得俺奶奶给做榆面窝窝,我吃不下

  去。她哄我说,到共产主义,家家吃馒头、蘸白糖。俺们听见就笑话她,谁见过

  馒头、白糖是嘛(什么)样的啊!家里嘛(什么)都没有,要是有点儿吃的,也

  得先济老的、小的,哪轮着咱的?

  灯也说:有好吃的要留给老人和弟弟。

  平家则是只照顾老人:一样,一样地吃饭,吃多吃少有区别,吃好吃赖没区

  别。但是家里一般有好吃的,都是给老人留着。

  除此之外,有一些家庭在吃饭问题上是不分等级的,农妇们有这样一些说法

  :

  天天一起吃饭,吃喝都一样。一样吧。那时候都没嘛(什么)好吃的。一样

  吧。没拿着我不当人,也没过多地宠护。要是有好吃的就一起吃了。一样吧,有

  吃的全家人一起吃。

  从摄入营养方面来看,性别的偏向还是比较明显的。很多女人都有因为自己

  的性别而得到较少食物的经历,在照顾男性、照顾长辈、照顾弱者的原则当中,

  不仅女孩子往往被排在这个序列比较靠后的位置,作为妻子和母亲的女人们更是

  最受剥夺的人,她们甚至比女儿排得更加靠后。当然,在这里不能排除母亲自愿

  牺牲自己照顾孩子的成分。总的看来,后村的进食规则带有明显的性别不平等的

  特征。 3.教育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男女两性在受教育的机会上存在巨大差异。这种情况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有了明显的改善。从20世纪初兴女学开始,中国妇女的解放实际上是从女子上学受教育开始的。经过了一百年的努力,中国女性在受教育权利上正在拉短与男性的距离。仅以1990年为例,15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人口在总人口中占22.2%,女性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女性人口的31.9%,男性文盲、半文盲人口占男性人口的13.0%.河北省的情况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文盲、半文盲在人口中占21.6%;在女性人口中占30.7%;在男性人口中占12.8%.

  仅仅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初到 90 年代中期这短短十几年间的情况看,中国

  社会在教育领域的变化就相当惊人:文盲半文盲人口从 34%下降至16% ,下降了

  一半还多,即 8个百分点。其中女性文盲也从占女性人口的49% ,即将近一半,

  下降至24% ,即不到四分之一。美中不足之处在于,文盲半文盲人口中,女性始

  终占到七成上下,而男性只占三成,这种情况没有大的改变。(详见表2-1 )

  人数(万)比例(% )性别构成(% )

  总计男女总计男女男女1982 22996 7105 15892 34.49 20.81 48.86 20.89

  68.11 1990 18161 5436 12725 22.21 12.98 31.93 29.93 70.07199514931 4086

  10844 16.48 8.98 24.05 27.37 72.63

  自 1950 年代以来,中国在男女平等领域中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女童从绝大

  多数不上学到全部进入学校受教育。这一点对中国女性尤其是农村女性的生活产

  生了绝大的影响,改变了她们的生活方式和整个人生。因为在 1950 年代,女生

  占全部在校生的略多于四分之一的比率,多数的在校女生都是城市人,所以在随

  后的半个世纪,农村的改变更大于城市。表 2-2表明,从 1951 年到 1995 年的

  44年间,在所有的在校生当中,小学女生比例从 28%增加至 47%;中学女生比例

  从 26%增加至 45%;大学女生比例从 23%增加至35%.

  表2-2 女生在校生比例(% )

  1951 1955 1960 1965 1975 1980 1985 1990 1995大学 22.5 25.924.526.9

  32.6 23.4 30.0 33.7 35.4中学 26.1 26.8 31.2 29.9 39.2 39.3 40.242.245.4

  小学 28.0 33.4 39.1 39.3 45.2 44.6 44.8 46.2 47.3 合计 27.932.938.0

  38.2 43.8 43.0 43.4 44.9 46.5 入学率 - - - 84.7 - - 93.596.398.1

  到本次调查前不久的 2004 年,女生比例在各类学校中进一步提高:初等教

  育的女生比例达到 47%;中等教育中,初中达到47% ,高中达到46% ,中专达到

  55% ;高等教育的女生比例本科达到44% ,专科达到48%.(详见表2-3 )

  表2-3 我国各级普通学校女学生数及比例(2004)①

  级别级别学生数(万人)女生数(万人)女生比例(% )

  高等教育研究生博士 16.6 5.2 31.37 硕士 65.3 28.9 44.15普通本专科普

  通本科 737.8 323.8 43.89普通专科 595.7 284.9 47.82成人本专科成人本科 141.6

  70.8 50.02成人专科 278.2 138.9 49.92高中普通高中 2220.4 1017.1 45.81成

  人高中 19.4 8.5 43.72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 554.5 305.2 55.04成人中专 103.4

  50.4 48.74职业高中 516.9 249.1 48.18初中普通初中 6475.0 3067.2 47.37成

  人初中 52.5 24.4 46.48职业初中 48.8 19.5 39.93小学普通小学 11246.2 5281.1

  46.96 成人小学 384.2 205.0 53.36

  与世界的平均水平(见表2-4 )相比,中国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已经开

  始超过了欠发达地区,逐渐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在 1995 年,这个比例才是35% ,

  没有达到欠发达地区的40% 的水平。在 1997 年,我国高等教育女生比例上升至

  39.7% ,但是它还是欠发达国家的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今,这个比

  例已经增长到44% (大学本科)至48% (大学专科),离 50%这一男女平等的指

  标已经非常接近了。

  表2-4 1980-1995 年在高等教育中按区域分列的女生百分比(% )

  区域 1980 1985 1990 1995全世界 44 44 46 47发达地区 47 49 51 52欠发

  达地区 34 36 39 40最不发达地区 25 26 26 27

  对夫妻教育程度的统计除了人们愿意选择与自己教育程度相仿的人做配偶的

  因素之外,也反映出男女受教育水平的差异,其中城市夫妻的教育水平是比较接

  近的,只是在高等教育中,妻子的比例略低于丈夫。但是在农村夫妻当中,教育

  程度的差别就大了许多,其中不识字和识字很少两项中,妻子的比例都大大超过

  丈夫的比例,初中和高中的比例也都是妻子大大低于丈夫,只有小学的比例差不

  太多。(详见表2-5 )

  城乡夫妻不识字识字很少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合计城市

  夫 0.31 0.28 1.73 29.23 22.36 15.21 18.34 9.55 100.00 妻 0.721.358.33

  33.25 26.13 16.16 10.25 3.81 100.00 农村夫 3.99 4.80 32.6142.2014.61

  1.36 0.35 0.99 100.00 妻 24.00 12.58 27.91 26.62 7.55 0.410.830.12 100.00

  农村父母的性别偏好表现在给男孩和女孩不同的教育机会上。根据全国妇女

  地位调查,初中及以下学历者未能上学和继续升学的原因有很多种,如家境差、

  无学校可上、没考取、残疾、父母不让上和自己不想上等,其中只有父母不让上

  这一项有显著的性别差异。其中因为父母不让上而辍学的在女孩中占8.6%,在男

  孩中占3.0%.

  上述受教育机会的男女平等化过程在后村调查中得到了验证:在后村的妇女

  当中,年纪大的不少有过跟兄弟不同的受教育经历,被不同程度地剥夺过受教育

  的机会,而年轻一代受教育的机会就均等得多了。

  调查中有几位中年农妇是根本没上过学的。在村里开面粉厂的

  52岁的华说:我没上过学。哥哥和弟弟都上过。

  通过换婚到后村的 49 岁的民说:闺女小子不一样,闺女不让上学。

  从云南辗转流落到后村的44岁的坤说:我没上过学。好像哥哥上过。我还记

  得小时候早晨哥哥坐在房前的树下念书的样子。

  51岁的寡妇义说:儿子闺女不一样,闺女一点儿大就在家看孩子。要不俺这

  辈子大字不识一个啊!

  44岁的中是从家里把女孩当劳动力的角度谈起这个问题的,她说:男孩女孩

  不一样。在家里不干活没用的人才去上学。女孩要在家干家务,看孩子,不能想

  上学就上学。

  49岁的殷也是因为帮助父母照看弟弟妹妹而辍学的,她说:俺从上学就背着

  妹妹去。妹妹一哭闹,老师就让俺出去哄孩子。再后来弟弟也让俺看,带着两个

  孩子去上学,天天从教室出来哄孩子。后来就没法上学了,俺上到小学二年级就

  不上了。

  在男孩和女孩面临上学还是帮家里干活的选择时,家长总是将上学的机会首

  先留给男孩,甚至在女孩比男孩学习好的情况下也不给女孩机会。30岁的凤就碰

  上这种情况,她现在说起小时候的事情还很悲愤:

  俺哥哥比俺大两岁,跟俺在一个年级上学,学习还不如俺。考上四年级时,

  俺家种了二亩西瓜。夏天西瓜快熟了,得有人去看瓜地。俺哥哥想去,他上学笨,

  在学校光挨老师斥责,可是大人不同意,非让他上学不可;俺想上学,家里逼着

  俺去看西瓜。有几回,俺从瓜地里偷着跑到学校去上课,放了学再去看西瓜。那

  时候西瓜没熟透,也没人偷,俺爸爸知道以后,把俺的书都撕了,把书包扔到井

  里去了,还把俺打一顿,说什么也不让俺上学了。

  农家孩子上大学是改变自己甚至全家命运的契机。有的人家由于重男轻女,

  压制了学习能力强的女儿,把有限的资源浪费在不成器的儿子身上,结果后悔莫

  及。本来能考上大学的敏,由于父母的旧观念,被耽误了,只上了师范,只好委

  委屈屈地在村里当了个小学教师,她后悔莫及地说:我从小聪明,和三哥一直是

  同班同学,并且我成绩优秀。初中毕业时,我想上高中考大学,三哥也这么想。

  结果,老人支持我三哥上高中,非让我考师范不可。还说闺女家好赖有个学上离

  开庄稼地就行了,上大学是小子家的事儿!那时候小、傻,就答应了。这不上了

  个师范,回村里教小学啦!俺三哥上了几年高中,复读两年,也没考上大学。他

  后悔,俺也后悔!一想这个,全家人都后悔!

  但是即使在男女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时代,也有例外。芬的父亲是比较开明

  的,在女孩不怎么有机会上学的时代支持自己的女儿上学,她说:俺们家儿子闺

  女一样。那时候闺女上学的少,俺爹当时算是文化人、明白人,支持俺上学学文

  化。

  年轻一代后村妇女在上学问题上处境就改善了许多,父母分配家庭教育资源

  不再根据性别,而是看孩子的智力水平,无论男孩女孩,谁适合升学就供谁升学。

  松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她说:男孩女孩一样,谁有本事谁上学,考不上就不行了。

  秀从全家的兄弟姐妹中脱颖而出:上学都一样。哥哥们笨,姐姐上学也笨,就是

  我上学聪明。打算盘,哥哥姐姐都学不会,就是我一学就通。父母特别希望我能

  上学。

  荣家女孩都比男孩学习好,家长在上学问题上也做到了对儿子女儿一视同仁

  :上学儿子闺女一样,因为哥哥和弟弟上学笨。俺几个姐姐都争气。俺二姐、三

  姐都是“文革”时的中学生,恢复高考以后,二姐都结婚了,还扔下孩子去县城

  考试。村离县城远,下午出发,走到天黑,又走了一整夜才到县城。考试时就

  (累得)睡着了。就是这样,俺二姐那年考进了大学。男家不答应她上学,要离

  婚,俺二姐认定了心要上大学,愿意离婚。俺父亲支持她离婚上大学。结果男家

  又不离了。俺三姐也是“文革”以后自学考的大学。哥哥和弟弟,脑子笨,尤其

  是弟弟,上中学时外号“四大金刚”,光捣蛋不学习。父亲在上学上,倒是给俺

  们一样的支持。

  有些家庭供男孩升学、女孩不继续升学也是因为看学习能力,与过去不给女

  孩学习机会有本质上的不同。26岁的国就是这种情况,她不上学是自己的选择,

  父母为此甚至很生气。她说:我就不爱上学,我脑瓜太笨,一学习就头痛,当初

  我上初一的时候就不想上了,我父母不同意,就因为我不爱上学我娘还打过我,

  没办法又上了一年。到初二我实在不想上学,就天天背着书包去上学,半路我就

  去玩了,根本不去学校,放学我就回家。当时我想学习不好,上学还花钱,我弟

  弟学习好,就让他上吧,所以后来我就不去学校了。当初我父母很生气,就让我

  上地里干了一年活,让我尝尝地里活有多苦,后来我真的有点后悔不好好上学了。

  后来我父母看我有后悔,就让我上了服装学校学裁剪。我学了两年多,我很喜欢

  做服装,我后来想到好的学校(再)学一学,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当时我弟

  弟已经考上了一个计算机学校,我要是再上(学),父母就太累了,我就在我们

  村的一个小服装厂里做工了,没再上学。

  被村里人认为有些低智的亮说:俺那时笨,上了5 年一年级,也没考上二年

  级。十二三岁了,校里、村里都笑话,家里不让俺上学了。

  永的情况也差不多,她说:俺家人上学都不行。留过几回级,到初中毕业时,

  都17岁了。

  51岁的地富子女喜所面临的倒不是性别歧视,而是阶层身份的歧视,后者对

  于她的家庭来说上升为主要矛盾:

  俺家成分高,从小上学受气。老师也瞧不起俺们。俺爸爸就在家里教俺们写

  字、打算盘。闺女小子一样对待。

  农妇星和菊的说法可以代表近年来的一般情况:男孩女孩一样,那时候上学

  也花不了多少钱。我上到五年级就不上了。村里的小闺女们都不上了,我也跟着

  不上了。那时候觉得不上学很正常,没什么过多的想法。上学男孩女孩一样,都

  上到初中,然后就回家下地干活了。

  农村的孩子能上中专、中技就算跳出了农门,那些能上高中再考上大学的都

  是村里最聪明的孩子、佼佼者。无论男孩女孩,都是家长的骄傲。我的调查员就

  是这样一个出色的孩子,一直读到硕士,毕业后在省政府某部门工作,后来又读

  了博士,这使她成为全村家长教育孩子时常常提起的榜样。她和村里其他女大学

  生、女中专生的成功,是教育机会越来越趋向于性别平等的结果。 4.医疗农村

  一向是缺医少药的地方,有限的医疗资源和家里有限的财力能不能平等地使用在男孩和女孩的身上?儿子和女儿在医疗方面机会是否平等呢?星的说法比较有代表性,这就是后村妇女一般的医疗状况。

  她说:大病没得过,小病就是在村里的医生那里拿个药儿吃。村里男女老少

  都这样,花不几毛钱。

  在家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真得了大病,性别歧视就显出来了。有限的钱大

  多用在男孩身上。荣的说法有一定的代表性,她说:家里对男孩女孩不一样,男

  孩子有病就要看,身体重要啊;要是女孩病,不看,等着自己变好。

  民也说:生小病,闺女小子是一样;要是生大病,就不好说了。

  深的经历在家长对待男孩和女孩的疾病处理上有一定代表性,她回忆了小时

  候出水痘的往事,心中忿忿不平:

  女孩有病跟男孩不一样。俺有病有灾的,一般是熬着。但要是弟弟生病,家

  里人就吓得不行。有一年,俺8 岁,弟弟6 岁。俺和弟弟一样地长水痘,一起输

  液,一个炕上躺俩孩子,一家人围着弟弟,没人管俺。输液的药水凉,俺娘找了

  个用过的空药瓶,装上开水,给弟弟的药管暖着,一点儿也不管俺的。俺奶奶给

  送去两个橘子,明明两个孩子生病,一个孩子一个(橘子),但是俺爹把两个橘

  子都剥开,橘子瓣给弟弟吃,把橘子皮给俺。俺小时候也馋,就把两个橘子皮吃

  了,吃得嘴里又苦又涩,连水都喝不下去了,嘴里难受就哭。俺娘看着俺哭,跟

  俺爸爸说,“这个小×丫头子怎么这么馋,长大了谁家要(娶)啊?”农村人就

  是这样,闺女命贱,都这样。

  在一般情况下,女孩得了重病,家里比较容易放弃治疗,英很后怕地回忆道

  :俺小时候身体赖,看情况活不成,家里就不想给看了。俺大姐不干,非要给俺

  看病不可,后来才看好了。

  27岁的乡村医生光做了这样一个概括:对男孩和女孩不一样,大人们对女孩

  总是忽视。然而,也不能排除例外,从小因为是幺女又长得漂亮被全家宠爱的胜

  说:

  俺家对儿子闺女是一样的。那时候,俺那村里流行大脑炎(即脑膜炎),俺

  二哥、三哥,还有俺,都病了,脑袋疼。俺爹抱住俺就往火车站去,两个哥哥跟

  在后面紧跑慢颠。到了医院里,仨人占一个病床,俺躺着,两个哥哥坐到两头。

  住院那几天,俺爹给哥哥们买棒子面饼子,我嫌饼子难吃,俺爹就出去给俺买烧

  饼。烧饼贵啊!

  总的看来,在医疗方面,女孩是不如男孩受重视的,有限的财力还是向男孩

  倾斜,证明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还远未改变。 5.社会劳动

  在婚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方面,后村的女人们有几种不同的经历。总的看来,大多数女孩婚前会参加地里的劳动,但是也有一些女孩由于家里哥哥姐姐多或自己上学成绩好及其他原因,可以不下地去劳动。

  菊当姑娘时还是集体化生产时期,不过像她的几个姐妹那样跟男劳力劳动强

  度一样、挣一样工分的女孩恐怕也不太多,不然她不会在村里出了名,她说:

  地里活一样干。那时在生产队上,挣工分,俺和两个姐姐拿十分,跟男劳力

  一样(那时村里规定,一般男劳力满分为十分,女劳力满分为八分)。在村里都

  很有名。俺爹脾气坏,光打俺们。俺姐弟六人,俺爹给编了六个筐,每人一个,

  按着年龄从大到小,筐也从大到小,除了上工,还要天天拔草,拔得不多就挨打。

  41岁的胜也赶上了生产队集体劳动的时期,她说:那时候男女全都下地挣工

  分,生产队上分工。分到什么活就干什么活呗,但是男女干的活不一样。

  在一般情况下,无论从劳动时间还是劳动强度上看,女青年比男青年的活计

  劳动强度要略轻一些,劳动时间略少一些。50岁的农妇明说:

  一般男孩干得多,女孩干少一点。

  45岁的农妇树说:男孩子会比女孩干得多一点。那时候在队上记工分,哥哥

  挣十分,俺挣七分。

  到了生产承包制以后,虽然大多数女孩还是会下地干活,但是像集体劳动时

  期那样的劳动强度模式还是普遍地保留下来了。

  28岁的锋说:女孩跟男孩一样下地。女孩干的活轻点。

  俊强调自己很愿意下地干活,为父母分担地里的劳动:儿子女儿一样。俺可

  没想少干,是家里不让干。俺愿意、志愿干活,给他们分担。

  51岁的地富子女喜家的情况有点与众不同,其中阶级身份的歧视把性别差异

  排斥到无关紧要的地位,她回忆道:

  地里活一样干。那时候在队上挣工分。队长让干嘛(什么)就干嘛(什么)。

  俺家人干的活都是最脏最累的,挣的工分是最少的。

  有些人家由于没有男性劳动力,只有女儿帮助父母去干农活。松家的情况就

  是这样,她说:

  哥哥们出门打工了,地里活我和父母干。

  有的女孩比男孩干农活还多。在村里开小卖部的 26 岁的国就是这样,她说

  :我在家的时候干地里活比男孩干的还要多。有的父母出于偏爱男孩,舍不得让

  男孩干活,可是对女孩就没有这样的关爱和照顾。来这样回忆自己刚记事时候的

  情况:俺娘带着俺去。要是下地干活,俺娘拿筐背着俺哥哥,俺在后面跟着跑。

  俺都会剥棒子(玉米)、拾棉花了,俺哥哥还光知道逮蚂蚱、挖老鼠。

  有些女孩由于学习好,家里培养她们当大学生、师范生,可以跳出农门,为

  了照顾她们的学习,就没怎么让她们下地去干活。师范学校毕业的小学教师敏就

  属于这种情况,她说:我15岁以前不怎么干活,15岁以后考上学,就没怎么下地。

  哪个上学的能干得了地里的活?你以为人家都跟你一样啊(我的调查员也是农村

  出身,但多年来一直坚持放假回家下地干活)!再说,俺家人多,哥哥嫂子一大

  帮,不用俺干。

  乡村医生光则是因为小时候深度近视被免除了和男孩一样下地干活的命运,

  她说:我不下地。我看不清,家人不让我下地,怕我眼神不好,糟践庄稼苗。

  自从 1950 年代政府号召农村妇女普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以来,中国农村妇

  女的生活内容有了根本的改变。在传统的中国北方农村,女人一般不下地干活,

  她们的活动范围是在家里。但是这个模式已经彻底改变了,农村女人和男人在农

  业劳动中的角色越来越平等,这一点在“作为劳动者”一章还有详细讨论。 6.家务劳动

  在婚前家务劳动的男女分工区别上,所有被调查到的后村妇女的经历空前一致:全都是女孩做家务,男孩不做。在家务上有最明确严厉的性别分工:女孩和母亲做家务,男孩和父亲不做家务。不仅行为模式如此,还配以一套固定的观念,农民会觉得男孩做家务有损他的成长——会变得没出息。

  在村里开商店、事业很兴旺的店主平说:女孩干家务活。跟男孩一样下地干

  活,收工到家,人家要么洗洗涮涮,要么炕上一躺等着吃,咱闺女们还得烧火做

  饭。做熟了饭,给他们盛好,他们才来吃。吃饱了,人家又往炕上一躺,咱还得

  刷锅洗碗。家家户户还不一样啊!

  松的回答非常典型:家务活都是我和娘来做,爸爸和哥哥不干家务。类似的

  说法还有许多:家里都是女孩和娘一样干。男的不管老少,都不动手。男女不一

  样,男的不干。

  男女不一样,家务活全是女孩子干。家务活都是俺和妹妹干。哥哥弟弟都不

  动手。他们的衣裳一直都是俺们洗。我干家务活,男的无论老少,都不动手。关

  于男孩不应该干家务的想法也是十分流行的,成为一种观念和习惯,调查发现以

  下的说法:

  女儿干得比较多,男孩干家务没出息 .家务活都是女的干。男的干家务,没

  出息,让人笑话 .有少数人家是家务全部由母亲做,女儿和儿子一样并不做家务。

  41岁的胜把自己不干家务的原因归于母亲太能干。

  她说:俺们都不干。俺娘忒勤快。

  32岁的时髦女性永说:俺娘干家务。我也没干过。

  秀则说:

  结婚前,家务活都是母亲干,我没干过。结婚后,家务活全是我干。在传统

  中国,男主外女主内,女人包揽全部家务,但是并不下地干活。现在女人也像男

  人一样下地干活了,可是男人大多数并没有分担家务。结果女人就有了双重负担、

  双重责任。这是中国农村男女平等进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7.收入归属

  女人婚前劳动所得的归属反映出女儿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及同家庭的财产关系。总的看来,女儿婚前的劳动所得完全是属于家庭的,因为她们归属于这个家庭,其劳动所得就不能属于她个人。给生产队干活和联产承包制后给家庭干活,收入都是见不到现金的,这种劳动报酬的形式也使得女人无法拥有独立的收入。但是,近些年农村人打工机会增加之后,不少女人在婚前的劳动有了独立的现金收入,这时就出现了劳动所得应当归家里还是应当归个人的矛盾。

  从调查的情况看,只要女孩尚未结婚,所有的劳动所得就被认为是归家里的,

  但有一个例外:未婚女人出外工作所得的归属。它们是现金形式,又直接落在这

  些女人本人手中,是否交给家里就出现了不同的做法。有些女人有偿还父母的养

  育花费的想法,但是这种想法的前提仍旧是劳动所得归个人所有。在妇女有了婚

  前独立收入之后,多数人还是没有把自己看成是独立于娘家家庭的个人。女人婚

  前劳动所创造的经济收入与娘家的界线若隐若现。

  多数后村女人在做姑娘时都参加过地里的劳动,但是她们并不认为自己为家

  里挣了钱,而是认为自己从来没挣过钱。这样的说法有:

  秀:在村里生产队干活,一分钱没挣过。

  立:没出过门,也没挣过钱。

  守:一辈子哪挣过钱啊。

  亮:唉,咱哪会挣钱啊?停学以后,去村里学织地毯,

  学了半年也没学会,人家给了 10 块钱,我买了一堆钎子、毛线,就给俺侄

  女织一个帽子。

  多数人都认为自己的劳动不挣钱,自己也不需要钱,所以自己仅仅是理所当

  然地帮家里干活,收入理所当然地归家里,因为自己在家里吃住。农妇松的说法

  很有代表性,她说:下地干活不挣钱。家里人多,哥哥们挣钱不给我,我也不要。

  要了有什么用?家里吃住又不花钱。

  同样持这种看法的芬说:平时没有挣钱的机会。都是给家里干活,吃喝住在

  家里,没有花销。

  臣也说:交给家里吧。不出门、不办事的,咱要钱有什么用?外出打工的女

  儿的想法大都也没有什么变化,把挣来的钱全都交给家里是一种最常见的做法:

  俊:打工挣的钱,一分不少交家里。

  爱:在村里的砖厂干过活。活累,挣的钱也少,一个月挣不了几十块钱,都

  交给家里。

  凤:挣的钱都给家里。俺推着小车到邻村去卖菜,卖多卖少,一分不少地把

  钱交给俺爸爸,从来没想过藏起几毛钱来。荣:我高中毕业后在供销社上班,挣

  的钱全给家里。婚后生了孩子,工资还是爹娘给领。领了工资就给我三两块,

  其他的钱他们留着。

  明:一般交家里。

  平:交家里。家里钱还不够花呢,一个小丫头子家留着钱干吗?

  灯:也挣不了多少钱,挣多挣少吧,反正都给家里。老人接过钱,会拿出个

  零头留给我当零花钱。

  不少女孩婚前挣的钱是供家里男孩上学或者娶媳妇用的:

  学:交家里,让弟弟上学用。

  深:打工前几年交家里,主要是给弟弟攒钱娶媳妇。

  对于自己为家庭做出的贡献,不少女人是很自豪的。小学教师东就有这样的

  经历和感觉,她回忆道:

  在村里当代课老师时,开始挣钱,那时候正式的老师一个月收入二三十块钱,

  我代课,一个月就5 块钱。领了工资先交给老人。有这点儿钱也算贴补家用。我

  挣钱那一年,过年的时候,家里还点上一根蜡,那年月别人家都点煤油灯。一家

  人坐在蜡旁边看,都夸那灯头又大又亮,还不冒烟。俺那心里甭提多么高兴了!

  挣钱好啊。

  有的未婚女人将劳动所得交家里一部分,自己留一部分:车:家里也交,自

  己也留,日常需用。

  孙:两下里用(指一部分自己留,一部分给家里)。

  英:我婚前是村里的民办教师,一个月能挣 40 块钱,交给父母35块,自己

  留 5块。

  敏:一半交家里,上学花了不少钱,不给家里心里不安;一半自己用,以后

  自个儿也得过日子。

  不少未婚女性将婚前的劳动所得攒下来做嫁妆用,嫁妆本来是应当由娘家准

  备的,这种做法跟把钱交给家里、家里再给办嫁妆没什么区别:

  花:打工前几年交家里,后几年的主要是办嫁妆用。

  青:订婚前交家里,订婚后自己留着。

  强:打工前几年交家里,主要是供弟弟上学。弟弟毕业后,家里不特别需要

  钱了,再挣的钱,我就自己存起来了。存了这一部分钱,等我结婚,家里就不再

  给出嫁妆了只能用自己的钱买。其实和交给家里由家里买嫁妆是一回事。

  生:结婚前,在村里织地毯,一年收入一千来块钱。从不上学了,也干了六

  七年。主要是给家里。当时俺哥哥说媳妇、盖房。后来俺订婚之后,到结婚前那

  一年,家里没要这一年挣的,这一年的钱主要用来买嫁妆了。

  当然,也有一些未婚女人将劳动所得全部留给自己:花:自己留着买陪嫁用

  品。

  国:自己留着,主要就买买衣服,买一点儿自己用的化妆品什么的。

  永:一般是自己用,有时候给家里一些。

  新:俺娘去世早,俺爸爸在公社上班,有退休金。我织地毯挣的钱,都是自

  己留着。订婚以前,挣的钱主要是给哥哥姐姐们的孩子们买吃的、用的、穿的。

  自己订婚以后,就留着钱给自己将来过日子用。

  有一个比较特殊的说法是这样的:

  栋:女孩挣钱自己留着,男孩挣钱交家。

  从这种情况看,女孩还是被当做外人的,她自己给自己挣嫁妆钱,然后把自

  己嫁到夫家去,那时她就算别人家的人了。女孩也许一到成人期就不算娘家的人

  了。而儿子却是父母家的人,所以挣钱要交给家里。

  在未婚女人的收入中,有一项比较特殊,那就是结婚的彩礼钱。彩礼钱在习

  俗中是属于父母的。如果父母没有把彩礼钱收归家有,就是一件特别慷慨、值得

  夸耀的事情了。45岁的树的经历就属于前者,她是通过“换婚”来到后村的:

  结婚前哪挣过钱啊。人家别的闺女出嫁,还有个彩礼钱,俺家连个彩礼钱也

  没有。要说也是,就算俺有彩礼钱,也得再把这钱给俺哥哥,俺哥哥给人家,那

  钱又转回去了。

  菊的情况则属于后者,她在婚前挣钱的归属这个问题上说:挣的钱?年轻时

  在生产队上,挣的工分都给家里,分开队后,那几年在家里干活,也没钱。俺们

  订婚时,男方给了60块钱,那是1983年,人家都兴给100 元了,他家穷,就拿去

  了60块钱,还说要跟他二姐一样(他二姐5 年前就结婚了)。那60块钱当时给了

  我,过了好几天,被俺爹给要走了。到俺结婚的时候,陪嫁是被子和一对花瓶、

  一个脸盆、一个暖壶,没有箱子,都是用扁担、条筐挑着来的。俺爹良心发现,

  还给俺60块彩礼钱,结果他还在村里吹牛,让全村人都知道他给了俺1000块钱。

  (其实是)没有的事!

  彩礼钱是嫁女儿所得到的收入,从彩礼钱的归属也可以看出女儿与出生家庭

  的财产关系。彩礼的数量在几十年间有大幅度的增加,大致情况是:在 1970 年

  代,彩礼多是几十元;在1980年代,数百元;在 1990 年代,上升至数千元;在

  最近十年,升至六七千元。一般女孩都把钱交给家里,很少有人将彩礼钱自己花

  掉的。彩礼的一般用途是留做嫁妆钱,但是也有少数被家里人用在其他地方。

  彩礼被留做嫁妆钱的例子有:

  青:两千多块钱,正好都买成嫁妆了。

  月:有500 块钱的彩礼钱,买了缝纫机和自行车。

  爱:彩礼2600块钱。老人给存着,结婚时买成嫁妆。

  殷:彩礼给了50块钱,买嫁妆都不够。

  新:给爸爸放着,结婚时买嫁妆。

  来:老人给放着,结婚前准备嫁妆用。

  灯:家里收起来,给存着,等结婚的时候都买成嫁妆了。

  祥:那时候彩礼才几十块钱,都留着买嫁妆还不够呢。都交给家里了。

  锋:俺们订婚早,那时候彩礼才三千来块钱。现在人家都六七千了。那点儿

  钱就让家里给自己放着结婚时用。

  亮:起先(一开始)给俺娘了,后来又买成陪嫁的东西了。

  生:彩礼钱就两千块钱,留着当嫁妆了。

  深:就给了3000块见面礼,后来买了电视、洗衣机、电风扇嘛(什么)的,

  也就花光了。俺出嫁基本没花自己的钱,都是(花)男家给的(彩礼钱)。

  平:给家里,家里给用来买嫁妆。

  彩礼被家里派了其他用场的例子有:

  荣:彩礼钱给了60块钱,那钱让爹娘拿去给俺哥哥买了块手表。那时俺哥哥

  都 30 多岁了,有老婆孩子。

  见:彩礼钱当嫁妆花不完,剩下的给家里花。

  守:彩礼钱给了60块钱,给家里用。

  臣:给家里用,当时俺哥哥也正相亲,正好拿俺的钱给他花。

  军:给家里用了,当时给了 1000 块见面礼(彩礼)。俺寻思,从小这第一

  回挣钱,心里觉得挺美的,跟显能一样,都给老人了。老人给俺留下 50 块钱零

  花,别的全收起来了,再要也不给了,可后悔死我了。

  义:彩礼给了 26 块钱。光想买块“上海”牌手表,也不够。俺爹还骂俺,

  说俺又不过日子,买手表有嘛(什么)用。拿着那钱留着家里用了。俺结婚,就

  陪了两铺(褥子)两盖(被

  子),一对小木头匣子,可跟现在不一样。那时候那人过的日子,哪有法叫

  人混啊?

  喜:见面礼给 20 块钱。给家里了,考虑当时家里吃不饱穿不暖的。结果,

  俺爹又让俺给他家送回来 10 块钱,说他家也不容易,那时候他爹让人打得腿瘫

  了,俺就给送回去10块。

  华:彩礼收了 20 块钱,给老人了。

  凤:男的给的彩礼多,一部分给俺买了嫁妆,另一部分家里留下了。俺爸爸

  一辈子喜欢钱,给多少也不够。

  彩礼钱归女人自己,不用上缴家里的例子有:

  国:彩礼钱父母是不要的,在我们那儿,彩礼钱是自己留着,结婚以后买些

  日用品。

  文:自己留着。

  光:彩礼钱自己留着了。那时候,他是村里让人看不起的小子,俺在村里是

  让人看不起的闺女。俺俩的日子没人看好。那点儿钱我给俺爸爸,他不要。还说,

  你的钱俺不要,娶你的时候家里也不给你钱了。

  胜:收了 80 块彩礼钱,照了几回相片,买了几回衣裳,花完了。没给家里。

  我不跟他们要钱就是好的,还想抠搓(算计)我这点儿彩礼钱?俺一辈子挣的头

  一份钱!

  东:彩礼钱不多,就 100块钱。那时候农村讲究结婚四大件,“三转一响”

  (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俺自己就还差一个缝纫机,就买了。剩下

  15块钱,买木头打了一对箱子。

  永:彩礼有 3000 来块钱。我拿着到衡水上了个画鼻烟壶的班。画得还行,

  现在在那里教别人画。

  有一些女性是没收彩礼的,或者是因为自由恋爱,或者是因为换亲:

  敏:!哪里来的彩礼!他跟我是师范的同学,来到这村里,俺俩都教六年级,

  他数学,我语文。他家穷光蛋,上师范的钱都是借的。俺俩谈恋爱时,他打饭都

  花我的钱。

  耀:自己跟着他来的。用书上的话,叫“私奔”。他家也没彩礼钱。

  民:俺那时候是三家转亲,没彩礼。就是有,也是转出去。

  树:换亲,没有彩礼钱。

  关于女人婚前劳动所得的归属,影响的因素可能有三个,一是结婚的年代。

  调查对象越是年轻,其婚前劳动所得越可能留给自己,而不是交给家里。二是家

  庭的贫富状况。家庭比较贫困的会看重女儿的劳动所得,将其作为抚养的费用收

  回。三是个性。有些性格比较独立的女儿可以做到自己享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当

  然,还有一些女孩根本不参加劳动。她们或者是读书的佼佼者,父母为其投资读

  书的收益在将来能够大大超过在地里干活的收益;或者是家庭富裕,根本不需要

  女儿干活挣的钱。 青的情况类似:家里没男孩,有继承权。

  按照婚姻法,夫妻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且配偶和子女都是家庭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在后村,存在财产不仅不给女儿而且不给妻子的情况。妻妾共处的来的家庭共有三个儿子(妻两个儿子,妾一个儿子),她的丈夫打算把自己名下的三个面粉厂给一个儿子一个,不打算给妻妾留。配偶没有财产继承权,都给儿子。这种做法隐含的意义是:儿子是自家的骨血,而配偶是外人。他说过,这三个面粉厂,将来按赚钱情况,分给三个小子。没偏没向,一人一个。俺和他那一个,都没资格分财产。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违反继承法的,因为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这里,习俗又一次压倒了法律。一位19世纪的西方观察家对中国人的养老留有这样的印象:“从理论上讲,中国人对于尊敬老年人的确附加了重要意义……儿子也确实在赡养年老的父母。但就我经验所及,在履行这一义务时,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爱或尊重可言。这一责任与其说是源于真正的情感,倒不如说是源于中国的继承法,后者除了规定财产的传承外,还授予一家之主终身对其家人拥有并行使某些权力和特权。”

  这位观察者看到了中国文化中继承与赡养的互换关系。赡养则继承,不赡养则不继承,这个逻辑虽然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却是现实生活的逻辑,习俗的逻辑。既然女儿没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也就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在我们看到农村女儿和儿子继承权的不平等以及与之配套的观念习俗时,应当看到其背后的逻辑,即女儿和儿子在赡养父母的制度排上的区别。这是婚姻制度、婚后居处制度的必然结果,不是仅仅法律条文的改变就能改变得了的。

  此外,也由于婚后居处制度的安排,农村的父母会认为女儿是别人家的人,或早晚要从家人变成外人,财产当然不能给外人,于是出现宁给侄子不给女儿的怪异想法。难怪村妇平说:“没儿子的户家,宁肯把家产给侄子、堂兄弟,也不给自己的闺女呢!”其实,从把女儿当外人的逻辑出发,财产宁给侄子不给女儿就一点也不怪异,而是很自然的想法了。

  幸亏小家庭普遍取代了大家庭和家族,即使女儿还是普遍没有财产继承权,至少在那些没有儿子来继承财产的家庭,女儿可以行使继承权,而不必由侄子去继承了。

  目前调查到的资料中,被调查到的 93个妇女回答没有继承权,只有6人回答有。这6人中,3人父母没有生男孩,2人父母健在,1人的哥哥上完大学在城市居住。

  按照目前的调查结果,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后村,女孩和父母、兄弟的关系,是“亲戚”关系,和男孩相比,绝大多数女孩没有继承权。但在考虑这个问题的实际重要性时,还有一些因素应当考虑,否则这个结论就有些武断。首先,所谓“遗产”究竟是什么,有多少使用价值。

  村里的老人绝大多数没有退休金。他们过了六七十岁,没有劳动能力了,把口粮地分给儿子种,儿子替他们种地、交税,管他们吃饭。而老人去世后,户口没了,土地也被村里收回;老人所留下的“资产”,不过是几件穿过的衣裳、几件破旧的过时的桌子、椅子,或者外加几个碗、碟、盆,值不了几个钱。在后村调查中发现,少数老人可能会留下一套老得没法住的破房,儿子们早就有了自己的宽敞住房,一般老人留下的房子就空着,没人住,时间长了就倒塌了。(农民的平房使用期限一般在二三十年,老人住了一辈子,到去世时房子基本没有使用价值了。)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三位在2006年8~9月间家里有老人去世,其中两位老人的旧房子,在老人在世时就被儿子自己花钱翻盖成了新房,老人留下的遗产是:用了一辈子的一个水缸、一大一小两口铁锅,几件旧衣裳、半桶食用油。另一位受访者的母亲去世前,已患老年痴呆症多年,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属于她生前置办的资产只有一只蜂窝煤炉子,其他的物品均是儿子购置的。

  这些没有多少使用价值的“遗产”,儿子要了没多大用处,女儿要了更没有多大用处。女儿都嫁到外村了,老人留下的破房子白送给她,她也不会要的——她不可能带着丈夫和孩子,抛下自己家的房子,回娘家村住破屋。再说,就算她来娘家村住了,她的庄稼搬不来、她全家人的土地搬不来,而离开土地她就没法生存了。

  当然,现在农村有些人家已经有了将来死后可以称为遗产的产业,如自办的企业、作坊、商店,而所有这些真正可以称得上是遗产的东西目前还是按照当地的习俗,全部由儿子继承,女儿是完全没份的。在人们普遍没有遗产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就不成其为问题。但是,在真正的遗产出现之后,法定继承权(儿子女儿平分)和习俗继承权(由儿子单独继承)的矛盾就会随之显现出来。目前,由于婚后居处和养老责任的传统安排仍在延续,传统的继承权习俗尚未遭到质疑。但是,这个问题的提出是早晚的事,习俗与法律

  的矛盾是无法回避的。

  其次,按照目前的养老习俗,失去劳动能力后,农村老人完全靠儿子赡养,女儿不担负养老责任。

  农村的老人只要有户口就有一份地,只要还有这份地,就得按国家和各级政府规定承担税费(现在农业税逐步取消,但农民仍有民兵训练费、公路养护费、合作医疗费、零散税等多种名目的税费)。即使他们年老失去劳动能力,常年卧病在床也不能豁免。在他们失去劳动力之后,嫁到外村的女儿,不可能时时牵着牲畜、带着农具大老远地跑回娘家村替父母照顾庄稼,所以农民只能把土地及税费义务一起交给同村居住的儿子。

  土地给儿子、继承权给儿子,不是仅仅因为农民有重男轻女的观念,还因为现实的女性婚后离家远居他乡的婚姻制度安排,这种安排造成了儿子是最方便、最靠近的养老资源。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儿子和女儿在照顾父母、尽赡养义务方面权利、义务一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女儿婚后从夫居,除了极少数嫁在本村的人,绝大多数远嫁其他村庄,儿子和女儿所尽的养老义务是不同的。由于农民的一切收益来自土地,农村老人的收入必然包含在土地种植成本及收益中。老人失去劳动能力后,是儿子帮他种地交税;老人晚年养老,主要也是由儿子负担的。在父母重病或者去世时,所花费用也是由儿子承担的。女儿在葬礼后的“写账”,也就是一次性地给哥哥或弟弟一些丧葬费或慰问金,其性质并非尽赡养义务,而是亲属的自愿资助。女儿的“账”同儿子在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到去世期间的长期供养,从质到量都是不能比的。

  后村有少数几例女儿分担养老责任的事例,都属于女儿从事非农职业的情况。其中一例是在村里开小卖部的国,她说:女儿给父母养老钱,我们家是女儿每年拿一千元,儿子拿两千元。

  还有一位在外地就业的女人文,她因为有工资,所以给父母的钱甚至超过儿子给的:给的比儿子多,半年看一次,因在外地工作。

  另有一位在外打工的根也是这样:给父母钱,比儿子给得多,多久看他们没准,但至少每月一次。

  但是这几个事例毕竟属于例外。以上事实可以解释,为什么农民比城市人更“封建”、“重男轻女”,因为农民没有退休金,又没有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他们的老年生活来源

  在很大程度上靠儿子,而不是靠女儿。

  由于这个延续了几千年的养老方式在农村并没有什么改变,即使老百姓重男轻女的思想已有变化,传统的赡养方式、继承方式也难以改变。在人口居住分散、没有迁徙自由、耕地随户口走、“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情况下,子女均分人遗产,虽符合法律法规,但有悖传统习俗,更主要的是没有现实操作性。

  只要女儿出嫁离家离村这种情况存在,只要婚后从夫居处这样的制度安排没有改变,财产就不可能由儿女均分,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也不可能由儿女均分。这是先进的男女平权的法律与传统的婚姻习俗的矛盾。这就是在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上男女平等的理念和规定,在遭遇到婚后居处和婚姻制度的现实这面无法逾越的死墙时所面临的尴尬局面。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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