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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男子因医患纠纷持刀砍伤医生 被判刑3年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27日21:00
  新华网合肥11月27日电(记者程士华、马姝瑞)记者27日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在医院治疗眼疾期间发生医患纠纷,持刀把医生砍成重伤,近日该男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月,被告人丁西海因眼睛疾病在省内某医院治疗期间,经被害人柯某门诊建议,由其他医生进行了手术治疗。手术后,丁西海感觉身体有诸多不适,认为与被害人诊治有关。2009年2月17日,丁西海持菜刀到医院门诊部眼科门诊室,朝柯某连砍数刀。被害人跑至该楼五楼楼梯口处,丁西海追赶并再次刀砍被害人,后被医院工作人员制服。被害人头部及面部多处割伤、砍伤。警方当场缴获菜刀一把。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丁西海案发阶段患焦虑症,属于非精神病性障碍,对本次作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此外,原告、被告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因眼睛疾病在医院治疗期间,未能正确、冷静处理医患矛盾,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医生重伤。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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