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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三成适婚青年没房就不结婚(图)

来源:重庆晚报
2009年11月30日02:01
先有家,后成家
先有家,后成家

没房就不结婚
没房就不结婚

结婚之前先有房
结婚之前先有房

  三成适婚青年没房就不结婚

  毫无疑问,稳定的婚姻是构建和谐生活的最重要要素之一。可是,要结婚总得有个爱巢啊。

  这下问题就来了,如果结婚时没有住房又买不起怎么办?按照中国青年报调查(主要调查对象为结婚主力80后)的数据,多达35.6%的人选择“不结婚”。

  可是,在房价一涨再涨的当下,要求涉世未深而经济实力有限的80后们独立买房,似乎又有点勉为其难。

  事实上,对于当今的房价,不光是老百姓徒呼奈何,连其业内人士也心惊胆战。

  28日在广州,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就说:“继续让房价飙升不可取。”

  “为什么我们的人生和梦想都要拴在一个房子上呢!”热播的电视剧《蜗居》里,婚姻被房子折腾得支离破碎的女主角愤愤说道。“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然而,“没有房子的婚姻才是不幸福的。”《甲方乙方》的电影里,更早有这样的经典对白。

  在高涨的房价面前,爱情和婚姻是否不堪一击?目前结婚的主流人群“80后”,你们的婚姻被“蜗居”了吗?

  全国调查:3成人没房不结婚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429人(79.5%的人为“80后”)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2%的人表示自己身边的“80后”夫妻因为房子问题产生矛盾的人较多,超过7成人表示自己身边的“80后”因为没房不结婚的人很多,超过5成人认为“80后”夫妻会因为没有房子不幸福。

  对于“如果结婚时没有住房又买不起怎么办”的问题,48.0%的人回答“租房”,11.4%的选择“和父母一起住”,多达35.6%的人则选择“不结婚”。

  80后择偶:有房是首要条件

  “求:有住房、大专以上学历、月收入3000以上”、“我:有住房,本科学历……”、“有住房……”

  在由本报打造的本土最大交友平台——重庆相亲会的单身信息登记表上,随手翻阅几张,每一张的第一项条件都是“有住房”。

  据介绍,重庆相亲会登记在册的单身男女有7000余人,其中20岁~29岁的“80后”有2600余人。据统计,将房子作为择偶首要条件的“80后”占80%以上。

  “如果仅对单身女性来说,这个比例应占到95%以上。”工作人员表示,“80后”单身男性对对方住房有明确要求的少一些,但是比例相对其他年龄段来说也非常高,“大多数也希望女方有房”。

  随机访问:解决房子很重要

  昨日,记者从重庆相亲会注册会员中随机抽取了几名“80后”男女进行采访。

  27岁的银行职员马小姐表示:“有没有房,有多大的房,将直接决定今后婚姻和生活的质量。”因此她不但要求对方有房,最好是能拥有在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

  22岁的在读大学生李小姐则称有房是自家父母对对方的要求。

  29岁的丁小姐说:“房子是一个人实力和能力的体现,他如果暂时没有房,至少要让我看到能够买房的实力。”

  27岁的公务员范小姐则表示,现在房价飞涨,要让一方负担一套房子是很困难的事情。只要有感情,她愿意与对方一起负担。

  采访中的两位男士都坦言,他们目前的经济状况只能是父母帮忙出首付款,然后自己和另一半一起供房。

  世 相

  “没房子,8年感情有什么用”

  26岁的凌东上个月刚搬进江北区观音桥电测村122号,与同事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每月房租300元。“之前的房子要450元,现在又省下一笔开销,可以早点存够钱买房了。”搬完家后,他高兴地给在贵州的父母打电话。

  “其实以我的条件,5年内恐怕都买不起房。”昨日,凌东对记者说。

  凌东和女友是老乡,高中时就开始谈恋爱。大学时两人一起考到重庆,毕业后,他在一家大型地产公司做营销,月收入约有4000元。女友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一个月有1000多元。

  工作没多久,两人便商量着结婚,但女友和家人提出了条件:必须先在重庆买房。

  “我家里根本拿不出钱帮我们,而靠我们自己的收入买房又太不现实。”他说,当时他怕失去女友,答应在3年内买房。但过了两年多,他存折里还只有两万多元。为房子,两人吵了无数次架。

  两个月前,两人8年的感情终于走到尽头,女友和一个重庆本地有房的男子迅速结婚。

  “没有房,8年的感情有什么用。”凌东说显得很无奈。

  “房产证上凭什么写她的名字?”

  在重庆相亲会的登记信息上,28岁的刘天星在“有无住房”一栏下填写了“有”,还在旁边加了一条备注:正在按揭中,还款很辛苦。

  电话中,他不好意思地对记者说:“为了房子婚都没结成,现在只有来相亲了!”他说,他在沙坪坝风林丽舍31栋3楼的房子已经装修好,可“房子装修好了,女朋友却没有了”。

  两年前,刘天星的父母出钱首付十余万元买了这套房子,买房不久后他认识了小露,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今年,他们开始装房子,大部分钱是他家出的,小露家也出了一部分。办房产证的时候,小露和她的父母坚持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而他的父母坚决不同意:“几十万都是我们出的,她才出了几万,凭什么要写她的名字?”

  刘天星说,他并不在乎写谁的名字,但因为钱是父母出的,他根本说不起话。经过多次的争吵,两个人终于因为房子不欢而散。分手时,他家还退还了小露家4万元装修费。

  “现在来相亲,房子确实为我增加了砝码。”他说,接触过几个条件蛮好的,但都没有真正心动。“有了房子没了爱情,想想又有什么意思?”

  “要么你妈走,要么我们离!”

  11月23日上午来离婚的那对小夫妇,给南岸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丈夫脸上带着几道抓痕;妻子头发散乱,一边抹泪一边说:“要么你妈走,要么我们离!”两人身后跟着丈夫的母亲,大声回应道:“离就离,我娃儿离了马上就可以找个更好的,你离了看你嫁不嫁得出去!”

  在工作人员询问下,丈夫李龙开了口。他今年25岁,一直和父母住在上新街一套40余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去年3月,他和同事刘小燕结婚后,小两口也住进了那套老房子。

  从那以后,家里就充满了争吵。刘小燕性格开朗,喜欢招呼朋友到家里来耍。但家里太小,一有外人来顿时挤成了一锅粥,他父母意见很大。那天早上起来婆媳俩又吵了一架,三个人便一起冲到了婚姻登记处离婚。

  “我晓得住在这房子里委屈你了,但是目前没办法买房,你再坚持坚持,我一定努力。” 当着工作人员的面,李龙表示。刘小燕则坚持说:“要么喊你妈拿钱给我们另外买房,要么给我们租房,不然离定了。”

  最终,两人还是离了。

  提 醒

  房子与婚姻纠纷

  没房结婚难,有房也可能给婚姻带来危机。昨日,重庆市劲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宁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跟房产有关的婚姻纠纷一直较多,主要表现在几种情况。其一,结婚前两人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两人共同支付按揭款。离婚时,房产分割上易起争执。其二,婚前购买房产,在署名权的问题上易起争执。其三,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只署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其四,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单位补贴的住房公积金,也易起争执。

  怎么避免婚姻中因房产而起的纠纷?李律师介绍,首先,如果婚前的房产,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支付首付一方所有,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金额的一半提出要求。其二,在结婚前如对房产有顾虑,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避免纠纷。其三,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房屋登记写谁的名字不改变共同财产的性质。最后在公积金问题上,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由所在单位代扣代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责任编辑:张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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