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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余起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死因鉴定无一差错 传奇法医 真诚对待每一位死者(组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30日08:25
半月人物点

  
  击本报记者 杜萌

  “林松岭系头面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这是一年前———2008年11月初,顾晓生与其他专家,在对社会关注的“林松岭死亡事件”进行死因会检后作出的鉴定结论。据此结论,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

  一年后———2009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对相关涉案人员的刑事判决,即判处一人无期徒刑、另一人有期徒刑12年。

  据2008年10月11日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几个年轻人因口角在哈尔滨市糖果酒吧门口发生斗殴,其中一名当事人林松岭当场死亡……

  出于案件侦查的需要,哈尔滨警方要求死者家属配合开展尸检工作,以便及时对林松岭的死亡原因作出鉴定。因为当事另一方是警察,死者家属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回避,请求上级鉴定机构鉴定,并指名要求顾晓生等3名专家到场见证死因鉴定。

  当时,身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主任法医师的顾晓生,也一直在关注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但他没想到,死者家属会千里迢迢赶到南京求见,请他前往哈尔滨参与死因鉴定见证。电话里,陌生的东北口音异常急切地诉说着……

  考虑到案件的敏感性,顾晓生没有直接会见死者家属。他在电话中向对方承诺,如果接到上级领导指派,他会科学、公正、客观地对鉴定进行见证。

  不久后,顾晓生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指派他作为死者家属方提出的专家,前往哈尔滨见证林松岭尸体死因检验全过程。

  2008年10月25日上午10时,由死者家属指名参与见证的3名专家与家属会面,十多家新闻媒体记录了当时的场面和情景。

  顾晓生清楚地记得,在新闻媒体回避后的会谈中,死者家属共提出7个与鉴定有关的问题,而其中最重要的会商结果是:经与哈尔滨警方协商,死者家属提出3名专家由见证人转为鉴定人的要求被认可。于是,尸检工作在当天下午得以顺利进行。

  专家们从病理学、毒物化学两方面分别进行了检验,并对大脑切片进行了着重观察。经过宏观的判断和微观的分析,专家们最终确定,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这个结论得到了社会的普遍信任以及法院的采纳,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宝贵的依据……

  在此之前,顾晓生已是江苏法医界的传奇人物。自1996年调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从事法医工作以来,由他亲自进行的1200余起死因鉴定,没有一件差错,案件当事人无一申诉。林松岭案的死因鉴定,为他的职业生涯又添上了传奇的一笔。

  13年来,顾晓生演绎的传奇,可以信手拈来。

  “一个耳光能打死人吗”

  事发于上午时分。

  两个年轻人发生争执,一人挥手打了另一个人一个耳光。挨耳光的人下午6时许在家中突然死亡。法医进行检验后一直未能明确死因,致使公安机关不能立案。死者家属为此多次到省市反映情况。

  顾晓生接受鉴定任务后,重新复验尸体和病理切片,确认死者系脑干损伤而死亡。

  办案人员对此结论疑虑重重:死者体表上没有外伤,从被打一个耳光到死亡,历经10多个小时, “一个耳光能打死人吗”?

  此前,顾晓生已经和南京市公安局法医合作发表了《10例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脑干损伤的观察》的论文,对原发性脑干损伤的检验鉴定有着丰富的经验积累和理论分析。在这一基础上,此案获取了充足的证据,打人者很快被检察机关批捕并移送起诉。

  “打下巴一拳,或者打一个耳光,都有可能引起这类死亡,这已经成为常识性判断。在江苏省内的法医界,对脑干损伤致死的鉴定,已经形成成熟的类型化操作模式。”顾晓生说。

  另一起案例,也缘起于一场纠纷。

  一位老太太被邻家一男子一拳打倒在地。有村民看到,老太太倒地后脖颈很快变粗,面色苍白,一会儿就气绝身亡了。有关部门的法医在初次解剖时发现,老太太从颈脖直至胸腔后纵膈里存有大片血肿,便将这个标本取样后送往权威机构分析检验。由于送检标本只取了心、肺,“人家一看,老人有冠心病,主动脉有粥样硬化,于是出具了不能排除主动脉夹层瘤破裂出血死亡的结论”。

  结论一出,死者家人情绪激烈,四处上访,声称派出所收受贿赂,包庇打人者。

  省公安厅请顾晓生再作鉴定。在查看了现场照片之后,顾晓生凭经验断定,死者正面的特有形状只有在颈椎折断的情况下才能形成。

  尚未查验尸体即断定死因,顾晓生的判断受到了怀疑。但随后对尸体颈椎的解剖证实,老太太颈椎的三至五节粉碎性骨折。再打开颈椎,脊髓腔有大量出血,颈髓也有出血。

  在证据面前,老太太的死因有了如下的解释:年纪大的人骨质疏松,本来就很容易造成粉碎性骨折,被一个男人的拳头一打,颈椎髓里面出血,沿颈脖子流到肺和心脏后面,“颈脖为什么变粗?就是因为出血呀!”

  顾晓生说,这是颈椎损伤引起的一个典型案件。这个案子让在场的法医和办案民警大长知识。随后,这一地区连续发生的3起类似案件,都及时得到了妥善解决。

  恐怖24小时

  “说实话,我也总在想,为什么我会选择做法医呢?”顾晓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架,眼光越过记者的肩头。

  顾晓生出生在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的一个村子里,祖祖辈辈并无人从医。若不是刚上高中就被传染甲肝休学半年,顾晓生不会在1979年高考时将所有志愿均填报为医学专业院校———因为他曾饱受疾病折磨,深感求治无奈,遂立志从医。

  结束了南京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5年的学习,偏爱病理研究的他选择了留校。但不久后,他就被送入卫生部在西安医科大学举办的文革后第一期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法医师资培训班。

  没学过一天法医,但顾晓生和他的同学却被任课老师的丰富经验及传奇经历所深深吸引。

  顾晓生至今还记得,当年,胡炳蔚教授———西安医科大学法医学系的创始人讲述的一个真实案例:

  一对青年男女谈了一段时间恋爱后,女青年表露出分手的意思。男青年是个警察,那天晚饭时间,他约她出去,不久,他抱着她的尸体返回,跟她家人说:她拿他的手枪自杀了!

  经鉴定:枪把和扳机上有女青年指纹,子弹从她胸口穿过直接致死,鉴定意见认为女青年系自杀死亡。依据鉴定,这个男青年被无罪释放了。

  蹊跷的是,女青年在家里吃晚饭时还好好的,没有半点想要自杀的迹象。女青年的亲人坚信她是被人杀害的,拿着血衣锲而不舍地上告,直至有高层领导批示重新进行鉴定。

  时隔多年,从地下挖出的女青年的尸体已干化成“木乃伊”。胡炳蔚受邀重新检查尸体,把保存在女青年家人手里的血衣进行重新比对鉴定,疑点毕现:血衣上的子弹射入口和胸上的射入口相差十几公分;枪口射击时抵近胸口,基本为平行射击,经过反复精确计算角度,女青年若以这样的持枪角度自杀,其手腕采取射击姿势的偏转角度不可能形成。

  公安机关根据这个鉴定重新审查,真相大白:是这个男的抓住女青年朝她胸上开了一枪,开完枪即把她的手指按在枪把和扳机上。他是警察,懂这个。

  回想当年上课时的情景,顾晓生说,全班同学“就像听传奇故事一样,瞪着眼睛听”。当年大家共同的感慨是,“法医学能解决这么多的难题,当法医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很快,顾晓生就体会到了“了不起”背后的真正含义。

  26岁那年,顾晓生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实习,遭遇了令他至今难忘的“ 恐怖24小时”:

  那天凌晨3点,北京市公安局刑警队技术科值班宿舍的喇叭反复喊着:“起床,法医、痕迹、照相出现场!”

  第一个现场发现一具路边无名尸;回来刚吃过早饭,上午8点多,再接到一起命案报警,一个疯子将全家3口人砍死;晚上7点多又接报警,一位农民工进公园找偏僻处方便,提裤子时看到有只人脚倒戳在土里,吓得魂飞魄散……

  “现场到处是血,到处是残破的人体肢体。在老师指导下,我们一呆就是好几个小时,都得一一仔细察看啊!”

  从凌晨3点到次日凌晨2点多,其间惊心动魄、紧张疲惫的劳作,在26岁的顾晓生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体验。

  “你想啊,一天就遇到5个惨死的人,梦里就觉得死者围着我转,惊醒后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顾晓生说,他由此方知,这是一线法医工作的常态,凶杀惨状、血腥场面、腐败躯体、恶臭味道是从事法医职业的人无法避开的。只有经受住这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艰巨考验,方能迈过这道关卡。

  “要真诚地对待死者”

  顾晓生做过上千起死因查验案,有时候鉴定结论与申请人的意愿并不相同,但情绪激动的申请人在看完他验尸的全过程后,都会归于平静。这是为什么呢?

  顾晓生告诉记者,当年在西安上法医师资培训班时,老师曾对他谆谆教导,所有工作都要“对得起死者,对得起活人,更要对得起自己”。

  一个大龄男人在乡村多年讨不到老婆,好容易找个寡妇,就一厢情愿地认为终身大事指日可待。然而,在谈婚论嫁时,这名男子被对方一口拒绝。他一时想不开,跑到附近一座桥上上吊身亡。

  这名男子的父母怀疑儿子是被寡妇弄死的。于是,年过七旬的老两口烙了几斤饼,背上几双草鞋,走一程歇一程,走了两百多里路来到省城南京上访。

  在抵达当地的殡仪馆时,顾晓生看到老两口拎着草鞋走来,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和同行的人说:“要是不把事情搞清楚,我们就别回去了!”

  老两口坚持一定要看验尸的全过程。

  顾晓生一边动刀一边讲解,讲得比给学生上课还要细致。他要对专业术语———“提空现象”、“八字不交”进行通俗化的“改造”,还要比划手势,向老人形象地解释“为什么是吊起来而不是挂起来的”。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解释,两位老人家听明白了,接受了儿子自杀的结论。

  在无数次对抗、敌意、不信任的激动情绪中验尸,顾晓生深知: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一个随意的眼神、一句不疼不痒的问话,都能惹怒情绪激动的围观者。

  那是一次特殊的经历———殡仪馆里有几百人围观,几十人吵吵嚷嚷。死者的老母亲横躺在殡仪馆门前,她的七八个儿女向来人高声叫喊。

  事件的背景是,一个团伙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猝死,其余十几名在押嫌疑人的亲属因此感到不安,他们跟随死者的亲属围住了殡仪馆。

  在4个多小时的工作中,顾晓生耐心解答着身边所有人的提问:为什么是尸斑不是出血、什么是冠心病、冠心病发作时有什么特点等等。

  先前最坚决要求陪同查验的几个男人,不到两小时就找借口到外面抽烟去了,最后叫人来看都没有人来,“这个人40多岁,全身没有伤,鉴定结论是心脏病发作,饭后在睡眠中猝死”。

  “中国老百姓是很善良的。”顾晓生说,死人是天大的事,但只要你把死因查验这个过程尽量公开,讲清楚人是怎么死的,即使鉴定结论与当事人希望的不一样,他们也会相信你的真诚,接受你的结论。

  十多年来,顾晓生一直坚持着这样的原则———“要真诚地对待死者:解剖时不要东一刀、西一刀,不要一寸一针地撩;解剖完后,要尽量像外科医生对待病人那样一针针缝好,清理干净,再为死者穿好衣裳”。

  “最怕给出错误结论”

  搞死因鉴定这么多年,顾晓生最怕的事就是———给出错误结论。

  有一年夏天,两个村民在稻田里因挖沟发生争执而动手,一人被打倒在地爬不起来。两个多小时后,他被人发现扶回家中,又找来农村医生为他挂水。农村医生在此期间离开过,等他返回时,人已经死在床上,经鉴定是冠心病猝死。

  家属不服鉴定结论,坚持认为死者是被殴打致死。事隔9个月,顾晓生调来鉴定书查看。鉴定说,死者有轻微的冠心病。的确,轻微的冠心病引起猝死也不是没有可能。调来死者病理切片,那里面就有脑干出血,联想到死者头上的伤,顾晓生最初的判断是:死者真有可能是因为脑干外伤引起的死亡。

  “如果我们不去看尸体,说不定这个案子就搞定了。而鉴定如果是外伤致死的话,打人者马上就得刑事拘留。”顾晓生说。

  依照查验死因规范,每个死者都要搞毒物检验,而这个死者经过两次解剖查验仍然未做毒物检验。顾晓生还得知,农村医生曾离开约20分钟,留下那个受伤农民单独躺在家里的床上。在这20分钟里,有无其他情况发生?

  考虑到这两点,顾晓生坚持要去看尸体。

  幸好尸体还保存完好。查看尸体时,顾晓生把肝脏重新取出,做了毒物检验。检验结果是,肝脏有大量农药。

  “中毒死的!”顾晓生再去看现场,发现死者床下有好几瓶农药,瓶里的农药与死者体内的农药一致。

  事实真相是,农村医生走后,死者服下了农药。

  “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后怕,当时我自己的主观观点已经认为是外伤致死的。”顾晓生说,一旦这个尸体烧掉了,查不出毒物,说不定自己就会定下脑损伤的错误结论,打人者就要被抓起来判刑。“科学来不得一点大意,错误结论作出来岂不是冤枉人啦,好危险啊!”

  也是一个夏天,一个父亲叫上12岁的儿子,带着自制的放电器去离家不太远的鱼塘偷鱼。被人发现后,父亲跟儿子跑散,儿子跑回家,父亲钻进了一片林子。

  看鱼塘的人追了一阵就不追了。偷鱼人的老婆闻讯赶到时,看见看鱼塘的人正往回走。当她找到丈夫时,发现人已经趴在地上死了。

  当晚,法医检验死者全身,发现一点伤都没有,但死者心脏有问题。法医就跟死者老婆讲,是心脏病发作导致的死亡。而死者老婆说,她看见追赶的那个人把她丈夫按倒在地……

  于是,专家对死者进行第二次检查,发现身上有一个电击伤疤痕,并由此作出了因放电器漏电而被击中死亡的结论。

  死者家属坚决不同意这个结论。案件转到顾晓生手上。

  仔细审阅完全部检验材料,顾晓生形成的印象是:电击导致心脏病发作死亡。因尸体还在,顾晓生坚持查验。

  县里的殡仪馆经常停电,尸体上的霉菌长有一寸高,人已经变形。一番仔细解剖后,顾晓生在灯光下发现肺叶上闪着星星点点的微小光亮。下手一摸,有沙粒硌手感。

  解剖死者气道,有大量细沙沉积。顾晓生用烧杯装上水,取下一小片肺叶放在水里摇动。清浊分明后,杯底留下了泥沙。

  经过对死者倒地地点的再勘察,死因真相有了正确解释:死者虽然遭受过放电器电击,但直接致死原因是由于倒地后吸入泥沙进肺,窒息而亡。

  这是此前任何一个法医专家都没有想到的。死者家属对这一鉴定结论心服口服。

  这次经历再次印证了前辈的谆谆教诲:“被忽略的死因,往往就是真正的死因。”

  “像这类案件其实很多。”顾晓生感慨地说。

  “世上有谁能比法医想得开”

  曾经,一些监管场所发生了多起因使用非制式械具,将被监管人长时间捆绑、固定在特定的体位,最后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事件。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必须要勘明死因,以查清看守人员是否有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

  顾晓生接受了这个艰巨任务。经过周密调查、仔细勘验,他发现了这些死者的相同死因———因长时间遭捆绑,下肢血液不通导致静脉中形成血栓,栓塞肺脏致死。

  由此,一份呈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文件———《清理、销毁非制式械具,加强管教人员责任心》最终定稿,并由省院以检察建议形式转发有关部门。自此,随着监管场所加大对此类事件的专项管理,这类死亡事件几近绝迹。这份检察建议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优秀检察建议奖。

  “当自己作出的鉴定为死者伸张了正义、为当事人洗清了冤屈时,我心里觉得格外的自豪。”顾晓生感叹道,“法医工作的确是高尚而神圣的。”

  然而,光环背后,是一般人所看不到的高危风险。

  据专门统计,短短4年时间里,江苏全省法医有8人死于鼻咽癌、肺癌、肝癌。导致这些癌症的直接原因很清楚———法医接触的毒物太多,“福尔马林是我们法医不可避免要接触的东西,因为取得标本必须要用福尔马林来固定,至今没有任何一个药品能代替它,而它就是高危的致癌物。”顾晓生说,法医自我防护措施非常有限,到现场解剖尸体最多也就穿一身解剖服,戴个手套。法医还有个习惯———不戴口罩,因为假若死者是因中毒而亡,就会有特殊的味道,戴着口罩就闻不出来了。很多尸体都带有各种传染疾病,一些因吸毒丧生的人还患有艾滋病,法医稍微不注意就会受到感染。“你就是小心再小心,也会出这种事。”这是顾晓生亲身经历过的,也是许多法医经历过的。

  责任重大———是法医心理压力大的另一面。

  血腥凶杀现场往往都会激发起法医的同情心。如果找不出死因,发现不了破案线索,他们会在内心深处感到对不起冤死的人。

  马路边上发现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到底是汽车撞的,还是别人打死扔在这儿的呢?

  如果断定是凶杀,法医在现场就要作出判断———人死多久了、怎么死的、案件的性质是什么。根据尸检指出的侦查方向,公安机关再投入大量精力去侦破。倘若调查来调查去,最终发现是车祸,且不说领导发火,面对那些办案民警,哪能一点都不愧疚?

  “法医一般分两种人,要么短命,要么长寿。”顾晓生这么讲,是基于数十年来对法医工作的深刻认识。

  为什么?

  短命的原因很好理解:除了工作环境外,还与一些法医难以调适自己的心理有关。

  “长寿呢,是因为看到的死人太多了,人生看开了。”顾晓生说,很多活到八九十岁的法医前辈,毕生坦荡公正,是达观开朗的人。

  “人的生命很脆弱、很短暂。我是个普通人,普通的法医。”感叹之后,顾晓生旋即爽朗地笑了起来,“世上有谁能比法医想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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