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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基层干部“双向互补”860多名“乡官”任“村官”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30日15:25
  新华网南昌11月30日电(记者胡锦武)针对一些村党支部书记素质不高、后继乏人,而一些乡镇机关人员过剩的“两难”问题,江西抚州市2005年以来通过自愿报名、差额考察、优胜劣汰等办法,先后选派了32批860多名乡镇干部任村支书记,实现了基层干部的“双向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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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3月,抚州市委在南城县进行了选派优秀乡镇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试点工作,先后从乡镇机关在编人员中选派了2批次77名40岁以下、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乡镇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由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抚州市随后在总结南城县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在全市11个县(区)推开这一干部选派制度。

  黎川县熊村镇干部张远林到坊坪村任职后,带领全村干部群众种植烤烟,2008年村集体年收入仅烟税这一项就达7.2万余多元,烟农户人均收入1.5万元。

  抚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认为,通过开展选派工作,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集体经济收入等呈现了30%以上的大幅增长;另一方面,乡镇干部在选派中转变了作风、增长了才干,先后有520多名选派干部得到了提拔重用,真正实现了“乡镇机关消肿”和“村级组织增肥”的“双赢”目标,做到了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

  与此同时,抚州市为促进选派干部下得去、沉得住、干得好,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双签双挂”管理考核制度,即指导选派干部分别与乡镇和组织部门签订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工作实绩与政治待遇和物质利益挂钩。对年度考核合格的,由派出单位发放8000元岗位考核奖励外,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拨出专款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考核优秀的选派干部,除原单位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列为“优秀”档次外,优先向上级推荐各类先进,对考核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抚州市委书记甘良淼说:“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把选人用人的目光投向基层,把培养对象聚焦乡镇干部,把培养锻炼干部的阵地又放在了基层,探索了一条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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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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