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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代表:居民楼加装电梯由政策指导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30日15:48
  新闻

  调查

  多层住宅缺少电梯,已经成为困扰本市很多小区居民的普遍问题,一些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居民因为缺少电梯被迫多年“宅”在家中,出行困难。市人大代表、本报新闻图片网主任张风在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提出给部分楼房加装电梯的建议,获得副市长陈刚的支持;但是,大半年过去了,此事的推进却困难重重。

  背景

  老人哭诉高楼受困

  本报在今年1月14日刊发了《北京多层楼有望加装刷卡电梯提议获副市长支持》报道后,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张风代表也不断收到读者来信。时至今日,仍时常有市民找上门来,表达对加装电梯的渴望心情。

  一些老年读者甚至在电话里、来访时声泪俱下,哭诉因为没有电梯,行动不便,多年困守家中的经历。家住西三旗龙兴园小区的崔振刚、张楠夫妇写信说:“现在我们每次上下楼买东西、办事都要计划好,以免重复爬楼,迫不得已出去的时候,上楼时也是每一两层就歇一歇……到了七八十岁怎么办?做人的尊严怎能保持?每想到这些,我们常常是夜里醒来,辗转反侧,直到天亮……这种恐惧与日俱增,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会城门小区76岁的读者邬景荣来访时说,只盼望在我们有生之年,加装电梯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还有一位家住东四环的读者在信中写道:“由于原来的建筑标准没有要求六层(含)以下的楼房配备电梯,因此需要加装电梯的居民楼遍布京城,居住人口数以百万计,加上他们的亲戚朋友,与此事有关联的人又何止此数……现在的小区越来越漂亮,北京市的老人也越来越多,难道就是因为没有电梯这件事让老人们住进去后就等着最后被抬下来吗?”

  居民自发筹划加装

  读者在加装电梯事宜上表现出极大热情,纷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读者邬景荣建议,市政府应设置一个落实此事的办事机构或明确监管此事的部门,同时希望政府下一纸公文,让各基层单位有依据地贯彻落实。崇文区法华南里小区的居民肖桃武认为:“只需要市政府正式行文,住房所属单位资助一部分也十分可行,至于住户适当承担费用,我双手赞成。”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眼下已有一些小区居民正自发着手组织筹划加装电梯事宜,有的甚至完成了资金筹措、工程设计、电梯选择等前期工作,可对于项目规划、工程审批、安全维护、业主权益等诸多问题,他们却不知找谁去沟通、解决,更苦于无章可循。

  探源

  诸多难题导致搁浅

  张风代表通过实地走访十余个小区,在今年年初提出了给居民楼房加装外挂式电梯,通过IC卡使用电梯的建议。副市长陈刚高度肯定这一建议,并表示今年市政府准备在全市推出相关试点;但是,诸多难题却使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好事面临搁浅的境地。

  一是政策难题,我国现行住宅产业政策对6层及以下住宅没有要求必须安装电梯。

  二是费用难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给张风代表的答复中表示,根据该委2009年房屋安全检查数据,本市可加装电梯的老旧及新建多层住宅楼约有1.2亿平方米、3万余栋,如果每栋楼均加装电梯,投资是巨大的。

  三是改革难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为,多层楼加装电梯问题,事关我国住宅产业政策,需要一个系统的、一揽子的改革方案;比如,转变电梯缴费主体(房改房从由单位负责转变为由个人负担)的政策、房租调整政策等。

  方案

  政府建议居民出资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还就此事征求了市规委、市财政的意见。市规委认为:多层楼加装电梯应首先征求楼内全体业主同意,在此前提下,由业主委托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市财政表示,由于政府财力有限,住宅产权多元化等原因,这项工作不可能由政府组织大面积开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为,对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应由业主委托房屋管理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共同组织,在楼内大部分居民同意并愿意出资并承担后续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的情况下,帮助居民实现加装意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将协助做好加装电梯的工作。

  代表建议政府指导

  市人大代表张风通过进一步的调查了解,深感居民楼加装电梯的呼声与需求在本市相当普遍,已成为一个牵系民生的社会问题;特别是一些已自发着手组织实施加装电梯的小区居民急需政策指导。张风认为,给居民楼房加装电梯无论是从解决居民生活困难还是拉动内需角度看,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政府应该明确主管部门,进行政策性指导,给市民一个明确答复。

  他还建议,按照陈刚副市长的批示,政府相关部门可先行选择一、两个条件成熟的小区作为试点,起到示范作用;由此,政府可出台一个规范性指导文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从而对居民楼加装电梯事宜明确能否建、谁来建、如何建以及资金如何筹措、建后如何管理等诸项问题;这样,居民楼加装电梯问题便可有章可循,市民也心中有数。

  档案

  哪些部门主管电梯

  在用电梯主管部门包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委办局按各自职能进行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各类在用电梯的主管部门,具体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保养、监督、监察与监督检验,对电梯事故进行处理等;北京市发改委负责制定住宅电梯的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住宅电梯的运行服务管理,具体包括制定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时间和服务标准,在房屋安全检查工作中要求各单位对所管住宅电梯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年度修缮计划。

  本报记者 廖雁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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