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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两部门发通知 要求加强药品流通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09年12月03日07:14

  □本报记者 卢铮

  商务部2日消息,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通知明确,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管理,确保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药品流通配送;要加大对药品市场运行的监测力度,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药品购销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切入点,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倒买倒卖税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认真落实、执行到位。

  目前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36万多家。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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