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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增长目标应适当下调 下个10年或将保七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9年12月08日03:38

  中国经济政策制定中实际存在的“增长目标管理”应适时地进行微调。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过程中,8%的G D P增长目标被提出,以此水平为基础对经济增长进行目标管理的政策思路得以确立。其后,8%的目标似乎成为“金科玉律”,直到现在仍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增长目标区间的下限。但是,没有理由认为10年前确定的目标水平可以一直适用。笔者认为,下一个十年(2010年至2019年)。原因如下:

  首先,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决定了,随着人均G D P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的基数扩大、动能趋弱,G D P增长有减缓的趋势。对中国而言,鉴于其经济的“大块头”,随着G D P总量的提高,经济增长的资源限制也日益显著。因此,中国经济增长的目标水平应适时地下调。如何下调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但每十年下调一个百分点似乎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其次,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后危机时代,中国经济增长对内需的依赖度空前提高。然而,投资过度扩张可救金融危机之急,但非可持续增长之道;而能够从根本上刺激消费需求的诸多改革和结构性调整措施的效果在中短期内将不甚明显。

  再次,适度下调增长目标,有助于在政策操作中兼顾经济增长与其他政策目标的平衡。近5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决策者在经济政策制定中所面临的矛盾、悖论和两难境地更加复杂。毫无疑问,短期的“保增长”举措和长期的“调结构”诉求之间具有一定的矛盾。而“保增长”和“防泡沫”之间的矛盾更是不容忽视。如果在经济发展向纵深延展,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死守一个过高的目标增长率,可能会导致对其他目标的牺牲,从而对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适度下调经济增长率目标,有利于降低外界期望值,增加政策的灵活性,为宏观经济政策的科学制定和从容实施提供更大的空间和回旋余地。

  下调经济增长的目标水平并不意味着对经济增长重视程度的下降。在中国,保增长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是因为,在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高于既定水平的经济增长(如5%)及相应的就业创造对社会稳定是必须的。尽管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和社保体系的完善,增长率与社会稳定的相关度会降低,但经济增长的目标管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是必须的。问题是,应针对中国经济自身状况和中国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审时度势地对增长目标进行调整,而向下调整是一个必然的方向。可以预见,“保七”将取代“保八”成为中国经济在应对下一次冲击时的政策基调。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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