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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饼老人拾金案失主撤诉道歉 老太获捐8000(图)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9年12月08日07:59

被告周翠兰(左)庭审时表情严肃■供图/《扬子晚报》
被告周翠兰(左)庭审时表情严肃  供图/《扬子晚报》

庭审后周翠兰喜笑颜开
庭审后周翠兰喜笑颜开

  “豆饼老太拾金案”失主撤诉道歉

  豆饼老太捡钱1700元还失主 失主坚称丢失8200元并起诉索赔———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的周翠兰在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失主则坚称丢的是8200元,反把周翠兰和一名目击者告上法庭,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淮阴区法院7日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解,原告现场撤诉。

  是否捡到8200元钱成焦点

  在庭审现场,原告周继伟称,今年11月6日晚他不慎丢失8200元。次日上午,他听邻居说周翠兰捡到了他的钱后,当即赶到周老太家,要求其归还。但周老太表示,她只捡到1700元钱。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报警。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周继伟要求被告归还剩余的6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周翠兰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周翠兰靠卖豆饼为生。今年11月7日早晨,周翠兰在淮阴区杨庄村卖豆饼,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些百元面值的人民币,于是她将钱捡起。当时在场的村民王长玉说:“这钱可能是我邻居买奶牛的钱。”周翠兰在没数钱的情况下把钱交给王长玉,自己则继续卖豆饼。中午回到家后,周翠兰发现脚下粘着200元。儿子提醒周翠兰失主可能来寻找后,她又找到王长玉,得知之前交给王长玉的钱是1500元,还未找到失主,因此将钱要了回来。

  王长玉的代理人表示,经两位当时在附近的村民作证,在整个过程中,王长玉没有把这笔钱占为己有的想法和行为。

  庭审中,被告是否捡到原告丢失的8200元钱成为本案焦点。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显示,原告周继伟第一次报警称,自己丢失了4200元,第二次报警改为8200元。周继伟解释,11月6日晚喝了很多酒,忘记朋友当日曾借给自己4000元,后经提醒,第二次报警时纠正了具体数额。

  周继伟撤诉并道歉

  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阶段,周继伟说:“假如这钱被周翠兰拿去了,你年纪大,就当我孝敬你;要是你真没有捡到,那就是一场误会,我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当各方最后陈述完成之后,法官询问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王长玉、周继伟、周翠兰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20分钟左右后,法官和原被告走出调解室。法官当庭宣布:“双方当事人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双方是因为对对方的误会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原告周继伟对其起诉被告周翠兰、王长玉表示歉意,现在双方消除误会,达成谅解。原告现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庭审费用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一老总向周翠兰捐助八千元

  北京一公司总经理王加中日前通过媒体向周翠兰捐助8000元。这位老总表示,他看见关于豆饼老太的报道后,心里特别难受,于是想到了捐钱。“不能让好心人寒心”王加中如此解释自己的动机,他说他要保护好人的善举。王加中叮嘱记者,一定要将这句话转告给周翠兰——“要让她知道:好人一定有人惦记着。”

  据新华社、《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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