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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被指充当“肉霸”王天伦保护伞

来源:长江商报
2009年12月08日08:59

  今日,“肉霸”王天伦将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面临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8项罪名的指控。其涉黑团伙23名成员也将同时过堂,其中包括王天伦的妹夫李沧海、姐姐王天秀等人。本报特派记者将直击庭审现场。

  根据检方起诉书显示,文强收受了王天伦的贿赂,充当了王天伦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本报特派记者

  王毅 重庆报道

  犯罪事实  

  暴力垄断市场获利上亿元

  1996年,已经颇有资本的王天伦,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成立了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屠宰生猪的业务。当时,生猪屠宰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为了保证有足够的猪源,王天伦安排其兄王天平、其弟王东明和妹夫李沧海,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重庆合川区等地强行拦截生猪到永红公司屠宰,强买强卖。

  不听招呼的经营户,会受到王天伦组织的武力报复。早期的暴力行为仅限于少数地区,1999年3月以后,王天伦将目标瞄向了重庆城区大部分地区,他的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实现了对重庆合川,以及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等猪肉销售市场近10年的非法控制,强迫经营户必须销售其旗下永红公司、今普公司的猪肉,以此非法获利上亿元。

  此外,王天伦还安排人员在重庆市高新区渝州交易城农贸市场、重庆市九龙坡区冶金三村农贸市场等地对猪肉经营户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强迫经营户必须销售永红公司、今普公司的猪肉,以达到非法控制这些地区猪肉市场的目的。

  王天伦手下逐渐形成了以他和王东明为组织、领导者,数十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所犯罪行累累,起诉书中,仅强迫交易罪一罪就列了20个犯罪事实。

  虽然垄断了大部分生猪市场,获取了上亿元的利益,但王天伦也不忘“赚小钱”,他的公司对生猪进行注水,并将“注水猪肉”以及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内进行销售。

  一商户“不听话”被打死

  王天伦的组织成员,要定期汇报生猪收购、销售市场的情况,定期开会、会餐,处罚办事不力的组织成员,并出面解决因维护其组织利益而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重庆猪肉市场,有王天伦组织渗透的各种“耳目”。2002年,重庆双槐镇一村民不愿将猪卖给团伙成员王洪伟等人,王洪伟便指使人将该农民猪圈中的猪砍伤。2002年,生猪经营户吴庆国在王天伦组织的“地盘”上收购了两头生猪,消息很快传到团伙成员的耳中,他们又强行收购了这两头猪。

  为了垄断生猪市场,获得非法利益,王天伦组织不仅不放过“小事”,还制造了多起在当时很有影响的事件。

  2000年,为了争夺重庆合川地区的生猪收购市场,王天伦组织与合川一生猪经营户所在村社的村民发生集体械斗,致使多人受伤,后为平息事端,王天伦拿出1万元支付各种费用。

  2003年,经营户潘桂生没有将收购的生猪交给永红公司屠宰,自行宰杀后在当地销售。团伙成员王洪伟向王东明等人汇报了此事,王东明立即安排组织成员唐友彬等人前去“教训”,他们携带木棒等工具,到路边等候,当潘桂生从路边经过时,他们猛击潘的头部,造成潘桂生颅骨粉碎性骨折,抢救无效死亡。

  文强收钱后充当“保护伞”

  每次,团伙成员为了组织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后,王天伦都会通过付赔偿费、收买官员等方式摆平。

  王天伦涉黑团伙犯案累累,也曾多次受到公安部门的打击。2007年初,重庆市公安部门以侦查潘桂生命案为突破口,侦办王天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将涉案多人抓获。

  王天伦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使其弟王东明和其团伙成员逃脱法律打击,王天伦向有关办案人员支付各种费用达80余万元。

  王天伦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九支队副支队长李志,请托李志找相关办案人员打探案情。王天伦为表心意,送给李志10万元好处费。李志在收钱后,找到重庆市公安局民警周洪平帮忙了解案情,并送给周3万元。

  随后,王天伦为了打探更多情况,又向多名民警送出数万元。

  为了得到更大的保护,2007年9月,王天伦找到重庆某酒店董事长李劲松,出资50万元,让李帮忙联系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请文强关照。李劲松通过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联系上文强,随后向黄行贿10万元。在一家餐馆,李劲松送给文强20万元,请文强为王天伦团伙涉嫌的潘桂生命案提供帮助。

  文强收受了王天伦通过李劲松送来的财物后,向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相关领导和办案民警施加影响,并安排将该案移交给收了钱的黄代强办理。黄代强不组织民警开展侦查工作、中断该案侦查活动,导致一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后仍被取保候审,致使王天伦和王东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逃脱法律制裁长达2年。

  此外,王天伦还用金钱收买渝州交易城物管部主任被告人刘朝忠,使其为组织服务。

  发家传奇

  13岁摆摊卖肉,30岁身家千万

  不到40岁时,王天伦成为亿万富豪,是重庆有名的大企业家,而在13岁时,他只是一个卖猪肉的小摊贩。他的“传奇”故事,曾被重庆市合川区宝华镇的居民传为“佳话”,有家长将王天伦作为榜样,激励小孩。

  1979年,13岁的王天伦辍学,到村里挨家挨户收购生猪,然后,身高不足1米6的王天伦,独自坐公共汽车,将百余斤的猪肉拖到城里的集市去卖。王天伦14岁时,将积蓄用来“稻田养鱼”,这一“创新”在当时颇受好评,还得到了广泛推广,受到政府重视。15岁时,他就成了省级致富标兵。

  “稻田养鱼”的成功,让王天伦不仅获得了丰厚的经济收入,积累了不少原始资本,也让他得到了政府部门给予的很多优惠条件。1996年,王天伦成立了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逐渐积累了数千万元的财富。2003年,王天伦向时任重庆市市长写了一封建议信,请求“组建重庆市食品加工及配送中心,以响应中央提出的‘放心肉’工程”。3天后,他的这个建议得到了当时的市长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当年,王天伦兄弟组建了“重庆今普”。

  王天伦的公司发展非常迅速,2003年,该公司的生产总值就已经达到2.8亿元,缴纳税款达到2000万元。后来,生产总值很快又达到了8亿元,仅税收一项就达到了5000多万元。

  “黑老大”档案

  王天伦,重庆市今普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重庆今普)董事长,1966年出生,大专文化。1996年成立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2003年又组建了重庆今普。他的这两家公司依靠暴力占据着重庆猪肉市场41%的份额,并控制了重庆市场70%以上的生猪供应源。其团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等,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逃避打击,还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数十万元。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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