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国家问责局概况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09日12:22
国家问责局(NationalAccountabilityBureau)是根据1999年颁布的《国家问责条例》设立的巴基斯坦最高防治腐败机构,负责通过综合运用教育、预防和执法等措施来消除腐败。国家问责局的主席由总统任命,直接对总统负责。国家问责局总部在伊斯兰堡,在各省会城市共设有四个地区办公室,此外还在拉瓦尔品第设有一个办公室。
在最初成立的三年时间里,国家问责局的职能主要仅仅集中在侦查、调查和指控白领犯罪方面。被指控的人群包括政客、公共服务领域的官员和其他严重滥用权力或者通过腐败大量侵吞国有资产以及实施其他腐败行为的公民。2002年2月,国家问责局提出了“国家防治腐败战略(NationalAnti-CorruptionStrategy)”计划。NACS工作组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研究了国际防治腐败机构的模式并询问了地方利益相关群体,对国家廉政体系的各领域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工作组在确定了各领域的腐败成因之后,提出了全面的战略和一项具体的行动计划。区别于传统的以执法为基础的常规方法,NACS提出了一套全面综合的措施。《国家问责条例》也随之进行了修订,这使得国家问责局在原有的执法功能以外,还兼具预防和教育职能。
2005年11月国家问责局在更换新一届领导之后,对现有的政策、组织结构和工作程序进行了改革。目前国家问责局由四个主要部门,即调查处、起诉处、教育和预防腐败处以及人力资源和财政处组成,按职能范围承担主要任务。在国家问责局目前推行的改革中,有一些已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国家问责局致力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改革,以使其成为一个高效的、现代的防治腐败机构。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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