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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百余民工疑患尘肺病1人死 劳动局为何不作为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09日15:49

  诊断意见:考虑为尘肺,建议赴上级职业病防治院确诊。

  
爬到井口的炮工

  

  深圳百余农民工遭遇“证明”难问题

  近日,记者接到一群来自深圳的农民工的举报,他们从90年代开始便在深圳的各大建筑工地从事孔洞爆破工作,至今已有10多年。由于常期吸入大量粉尘,多人经普通医院检查被疑患有尘肺病,但职业病医院却拒绝给他们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原因是,这些工人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给他们出具职业病检查委托书。

  多次反映情况无果

  工人们说,从9月18号维权的第一天开始,到现已经80多天,他们希望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证实他们长期在深圳工作的事实。而在这期间,一名叫彭辉平的张家界籍工人在回到老家之后于11月18号死亡。即便如此,相关主管部门却还在相互推诿,那些没有保险和工作证明的人依旧无法接受职业病检查。工人们说,他们曾多次向深圳市委信访办,劳动局信访办,劳动局检查大队等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但是没有什么结果。

  

几十份医生诊断意见书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正面答复

  记者第一时间赶往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走访了信访科及劳动监察大队。在记者询问接访之后的流程等问题的时候,都没有得到正面的答复。劳动监察大队给出的解释是“正在查、正在办”,没有给出更多答复,并表示“关于这个,记者没有必要了解,他们会有他们工作的流程。”

  卫生监督所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记者致电深圳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职业病的监督检查是属地管理,市监督所不做直接监督。记者又致电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一位吴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企业本身存在职业病危害,他本身要先申报,然后监督所再去做监督。而关于卫生监督所是否有责任对存在粉尘危害的企业进行监督时,吴先生没有正面回答:像我们文字人员经常上电脑,看什么东西,这个算不算职业病呢?但是国家所列出的这些东西里面有没有这一块。但是粉尘概念也是很广泛的,我们走在街上也是粉尘多,你说警察天天在马路上站岗,他也有粉尘呀,他要接受有害气体呀,你说他不接受汽车尾气吗?

  

  中兴通讯工业园施工工地-绿色围挡下为钻井井口。

  让企业“举证”无异与虎谋皮

  “谁来作证”的疑问背后,是制度的困局。按规定,职业病的鉴定、诊断,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但让连劳动合同都不愿签订的企业为自己的过失“举证”,并主动承担经济赔偿,无异与虎谋皮。

  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僵硬呆板执法

  这些用人单位故意以解聘为由来威胁这些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履行任何职业病防护的责任与义务,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侵权行为,在事实上也已经造成了一种很严重的后果。所以,这些企业负责人应该及时受到来源于劳动执法部门的追责与惩罚。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现在的执法态度。他们选择的是僵硬的、呆板的执法,仅仅根据双方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就对之漠视不管。

  深圳非法用工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令人费解

  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劳动法中就提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中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深圳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面向世界的窗口,本该处处走在前列,但时至今日非法用工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实在令人费解。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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