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领取遗属费 被要求开具“本人健在”证明
来源:
东方今报
2009年12月11日07:49
今报郑州讯 郑州市民邢女士昨天碰到了一件荒唐事,活得蹦蹦跳跳的,她却要奔波于派出所户籍科和街道办事处,来开张“本人健在”的书面证明。
邢女士说,她丈夫生前是郑州市某学校的教师,20多年前去世,于是,她每年都要去学校领取遗属费。“昨日,学校财务室让我必须去辖区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证明我自己还健在。”
据邢女士介绍,她跟儿子住在郑州市桃源路某小区,属二七区大学路派出所和大学路街道办事处新华社区管辖。昨日上午9时许,邢女士赶到大学路派出所户籍科,户籍警让她找街道办事处。
邢女士到大学路街道办事处新华社区,证明自己住在该辖区,然后拿着证明来到大学路派出所户籍科。经查,邢女士的户口是在二七区耿河东街,属淮河路派出所管辖。
无奈,邢女士又气喘吁吁地赶到淮河路派出所,终于给自己开了一份“本人健在”的证明。邢女士拿着证明又匆匆赶到学校财务室领到了遗属费。“今后会越来越正规。”学校财务人员说,这是上级部门为杜绝遗属死亡后仍有人冒领而设置的制度,以后每年领取遗属费都要走这样的程序。 首席记者 申子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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