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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反腐:先拿公务员开刀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15日15:24
  12月9日是联合国制定的“世界反腐败日”。根据近期国际透明机构公布的“2009年腐败指数”,韩国的指数为5.5,在180个接受调查的国家当中排名第39,这说明韩国已基本脱离“严重腐败国家”的行列。对此,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李在五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韩国的经济规模在世界排在前15位,但清廉度却排在40位左右,这令我汗颜”。

  12月初,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公开宣布,今年12月7日至11日为韩国首个“反腐败周”,并计划在全国各地举行各种各样的反腐败宣传活动。韩国政府希望能借此加强全社会的清廉文化氛围,同时也向国际社会显示韩国履行“联合国反腐败条约”的决心。

  杀一儆百,重拳出击“腐败铁三角”

  “对于故意腐败的公务员,必须杀一儆百。”这是韩国总统李明博在今年上半年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对不法公务员发出的严重警告。由于经济发展模式和文化特点,公务员队伍一直是韩国腐败的重灾区,历届韩国政府进行反腐败运动,基本也是先拿公务员开刀。

  根据韩国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提供的数据,从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底,共有696名贪污公款的腐败公务员被依法起诉,其中150人为拘留起诉,546人为不拘留起诉。这些人私自挪用国家预算和补助金,给韩国国家财政共造成了1000亿韩元的损失。大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部分公务员直接参与贪污国家预算,暴露出国家在预算管理及监督体系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将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密切配合,严惩贪污腐败行为。”

  目前,韩国行政安全部已经提案修改《国家公务员法》,修改后的法律规定:今后公务员贪污受贿时,将会对其处以贪污或者受贿金额5倍的附加罚金。如果是贪污或者挪用公款,将处以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以前对于公务员涉嫌贪污和受贿的案件,虽然《国家公务员法》中有相关的罚金和起诉程序,《检察院法》也有赔偿责任和没收赃款制度,但是却被认为是有名无实。行政安全部发言人表示:“这是为了彻底根除公务员以权谋私”。

  在韩国,国营企业、政府官员和政界人士往往形成“腐败铁三角”,即国营企业很配合现任官员的工作并安排他们退休后到企业工作,而很多现任官员也考虑到自己退休后的情况,对国营企业的腐败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韩国政府进行了专项打击。韩国大监察厅从2008年5月开始针对韩国公共企业和机构进行了为期半年的集中调查,结果发现33家(相当于总数的10%)存在腐败案件,有250人被起诉。韩国前四大国有企业韩国电力公社、大韩住宅公社、韩国道路公社、韩国土地公社均被查出问题,韩国铁路公社社长康景豪、军人共济会前理事长金胜广、韩国中部发电前社长郑长燮被拘留。

  制度反腐,酝酿成立“超级机构”

  与此同时,为了彻底根除腐败的温床,近年来韩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韩国于1997年12月加入《经合组织防止贿赂条约》,并于1998年12月制定了国内配套法律《防止在对外贸易中对外国公务员行贿法》。根据该法律规定,如果对外国公务员行贿,其罪行与在韩国对国内公务员行贿等同,可以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2001年6月,韩国政府制定了《腐败防治法》,并于2002年1月成立了防止腐败委员会。2008年2月,韩国政府通过了《防止腐败和成立国民权益委员会相关法律》,将惩治腐败的国民高层处理委员会、国家清廉委员会、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合并,成立国民权益委员会,直属国务总理管理。而现任委员长李在五由于强力反腐,也被韩国媒体称为“当代御史”。

  目前,根据韩国反腐败形势的进展,韩国正在酝酿成立由国民权益委员会、监察院、检察机关、警察机关和国税厅参与的“反腐败五机关联席会议”,这将是韩国反腐败的“超级机构”。

  此外,为了扩大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韩国政府还于2005年修改了《腐败防治法》,对各级清廉委员会、监察院、司法机关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举报人强化身份保密、人身安全保护、协助调查保护及责任减免。2007年,韩国政府再次修订《腐败防治法》,要求对普通举报人予以与公务员举报人同等的受保护待遇。为了进一步加强保护力度,韩国法务部正计划在2010年制定《公益举报保护法》。

  内外监督,政府部门间“清廉排名”

  12月9日,韩国各级万众瞩目的“2009年清廉度测定结果”正式公布,该测定是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478个公共机关进行精确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可以说是对国内政府各部门的清廉度进行大排名。在16个地方政府(相当于我国的省政府)清廉度排名中,排名最后的是庆尚南道,首尔市由去年的排名第一降到第九名,京畿道则由第二名降到第十名。在中央行政机关中,警察厅与保健福祉家族部、大检察厅、统一部的清廉度最低,而行政中心统合城市建设厅与女性部的得分最高。

  消息传出,清廉度排名靠后的公共机构舆论压力空前增大,很多部门开始为自己辩解。警察厅发言人就表示:“今年有很多组织进行了改组,内部检查也在进行,给内部人感觉问题很多”。保健福祉部发言人则表示:“正是由于有很多关于福祉援助金贪污事件的报道,才使负责此项业务的保健福祉部的形象受损。”统一部的相关人士表示:“今年与朝鲜的民间交流变得越来越困难,民众可能对此不满从而给统一部较低评价。”

  实事求是地说,韩国媒体与社会团体对腐败的监督,对于韩国整体社会风气的好转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很多大案要案的查处都是由媒体首先发现犯罪线索并公开报道。与此同时,韩国社会上各种反腐败民间团体也有很多,它们或是受到政府资助的半官方机构,或是腐败受害者的联盟,通过经常举行新闻发布会、研讨会等形式,对政府部门也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记者王刚)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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