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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坚持不道歉不退钱 欲反诉广告协会(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16日11:09

  近日,广电总局表态称:明年起名人不能做证明式医疗广告,不能在医疗广告中为其疗效做证明。同时,侯耀华再被央视《法制在线》点名批评。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侯耀华。侯耀华指责媒体对他群起而攻之,是“做坏事的人在抓人”,他甚至表示,自己在委托律师调查中国广告协会,他认为对方并无资质判定广告违法。

  继央视《新闻30分》、央视《经济半小时》公开曝光后,侯耀华日前又被央视《法制在线》点名批评,这也是目前唯一一位因广告代言问题而三次被央视公开批评的明星。节目中,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痛批侯耀华死不认错。对李方午认为代言人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了“推销员”身份,侯耀华说:“介绍产品的节目算不算广告,谁给这个下定义?再说我们做的是节目,你可以管我叫"推销员",但是推销员要挣钱的,如果是不挣钱就去推销一种药品,那不成了雷锋了吗?”侯耀华还表示:“我在收集一些有关材料。作为广告协会,他们有没有这个执法权,我对他们有质疑。他们凭什么说那个广告违法?”

  当记者提到会不会考虑退还一些主持费,侯耀华很气愤地反问记者:“电视台退吗?电视台退我就退。谁有权力让我退钱?这个只有法律来制裁。”(辛良) (来源:沈阳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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