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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候选人彭惠娟:特色审判路挽救失足少年

来源:南宁晚报
2009年12月18日14:21

  贺州市八步区法官彭惠娟开创一条具有特色的少年审判之路

  用劝勉词挽救感化失足少年

  作者:本报记者邱芸丽   


  她是一名法官,开创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少年审判之路。对待少年犯时,就像一位母亲和老师,用真情和爱心开启罪犯闭锁的心灵,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她,就是现任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彭惠娟。

  一条特色审判之路全区首推判决书附“劝勉词”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与成年人刑事审判有很大区别,爱心与感化往往比严厉的惩罚效果更佳。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彭惠娟开创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少年审判之路。

  2004年2月,彭惠娟主审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未遂案件,被告是一名柳州女孩。早几年随母亲改嫁到贺州,没想到遭继父蹂躏,女孩忍无可忍,让继父喝下含迷药的饮料,趁其昏睡将他从二楼推下。在看守所,女孩见到彭惠娟,就号啕大哭起来。

  这起案件给彭惠娟和刑庭的法官触动很大,2004年3月,在彭惠娟的倡导下,八步区法院成立了广西首个女子合议庭,由她担任审判长。她根据个案的特点,采取圆桌审判 、谈心 、促膝等方式开庭,既让少年犯打开心结,消除抵触情绪和恐惧感,又让他们认识到法庭的神圣庄严。

  为了强化对少年犯的庭审教育力度和效果,2004年4月起,彭惠娟在广西区内率先推行在判决书后附“劝勉词”的做法。“劝勉词”全面分析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指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被告人寄予关怀和希冀,鼓励他们改过自新。

  一项制度始终坚持回访考察爱心挽救失足少年

  在少年审判工作中让她有了更深的体会:未成年人犯罪多半是因为无知和冲动。如果教育 、挽救得当,他们就有可能重回正道;反之,他们还可能一错再错,甚至走上不归路。

  2006年,彭惠娟主审了小莫盗窃案。小莫是广东怀集的一名在读中学生,从小就失去父亲,与母亲 、姐姐相依为命,平时学习成绩和表现都不错,可自从迷上网络后,因为没钱一时糊涂伸出了“第三只手”。

  开庭前,彭惠娟专程开车赶到70多公里外的怀集,极力邀请到小莫的妈妈和姐姐前来旁听庭审,配合法庭一起做好小莫的感化教育工作。

  “小莫,你的老师说你原来是个好学生,同学们还因为你的学习成绩好而羡慕你。他们都说你是一时糊涂才犯的错。我们也相信是这样的。”法官阿姨的话如此和悦,年轻的小莫眼圈微微发红了。

  彭惠娟敏锐地捕捉到小莫情绪上的细微变化,立即示意其母亲和姐姐帮助劝导。在亲情营造的温暖氛围中,法官帮助小莫剖析自己的行为,启发他接受教训,重新做人。

  最后,小莫痛哭流涕,发誓一定要痛改前非,好好学习。合议庭根据小莫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他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彭惠娟回访后得知,小莫没有食言,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

  彭惠娟对少年犯坚持教育 、感化 、挽救的方针,除把好审判关,她认真做好庭后教育工作,把回访考察和帮教作为少年审判的一项制度,使少年审判工作向社会延伸。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她采取走访所在村(居)委会 、家庭 、学校的方式,对少年犯进行帮教,防止少年犯在缓刑考验期有违法行为或重新犯罪。

  同时,几年来,彭惠娟到监狱 、看守所 、学校等地对少年罪犯进行回访,通过回访,了解其改造情况,鼓励他们安心改造,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她所办的少年案件无一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武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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