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进入候问室 |
监控画面中,记者黑色的衣服成白色。 |
疑问二 鞋带能承受一个人的重量吗
警方:鞋带能吊起70公斤杠铃片
证明·鞋带录像
播放时间:12月19日
播放地点:小南门派出所
五华警方同样对邢鲲之死所用的鞋带也做了实验。他们买来一双“5·11”登山鞋,用长172厘米的一根鞋带,模仿邢鲲自缢时的缠绕方法,进行了吊杠铃实验。录制的视频中,鞋带承受了70公斤杠铃片的重量。警方人员说:“还能加重,鞋带还能承受。因邢鲲自杀后,鞋带勒在其脖子上,说明鞋带足以承受邢鲲重达65公斤的体重。”
证明·当场试验
时间:12月19日下午
地点:五华分局停车场
随后,媒体记者也做了同样的实验。在五华分局停车场,民警将鞋带打结拴在一根钢筋上,一名体重70多公斤的记者背着一个5公斤多的背包手拉鞋带,几次脚离地面,绳(鞋带都)没断。
疑问三 邢鲲右侧肩胛部“少块肉”
警方:是擦挫伤颜色变深
证明·3张照片
针对邢鲲家属提出的邢鲲尸体右侧肩胛部“缺少一块肉”的说法,警方展示了3张照片,分别是发现邢鲲死亡后在候问室里对邢鲲尸体的检查照片、后期的尸表检查照片以及死者家属拍摄的照片。前两张照片显示,邢鲲右肩胛部未出现明显的伤痕,而在邢鲲家属拍摄的照片上,邢鲲右肩胛部出现一伤痕。警方称,检察机关技术人员于2009年12月12日上午第一时间到达邢鲲死亡现场,立即进行相关检验工作。肩背部未发现损伤。12月15日,检察机关技术人员对邢鲲尸体进行再次检验时,发现右肩胛部有一处3×4厘米表皮擦挫伤。
证明·法医说法
法医介绍,在法医学检验中,轻微的、局限性的表皮擦挫伤早期未能反映出来,随着时间推移,表皮损伤发生皮革样化,该表皮擦挫伤颜色逐渐变深,就会显示出来,这种情况是常见的。尸体的这种变化,进一步说明邢鲲右侧肩胛部的表皮擦挫伤程度轻微。
证明·检方检验
经检察机关法医检验:邢鲲尸体右侧肩胛部出现的伤痕为3×4厘米表皮擦挫伤,该皮肤损伤仅限表皮层,程度轻微,范围局限,该范围无组织缺损,对应部位肋间软组织无损伤、出血,肋骨无骨折,胸腔未见积血。
疑问四 邢鲲死因
警方:邢鲲确实是自缢身亡
警方说,16日下午,由昆明市检察院和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由昆明市检察院法医通过口头已向公众公布了结果。通过法医检验,邢鲲确实是自缢身亡。12月19日下午,据警方介绍,最终的鉴定结论也出来了,检察机关将结论告知了死者家属。
疑问五 为何只有部分监控录像
警方:监控设备是动态侦测设备
警方解释,16日下午,由昆明市检察院和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已发布了小南门派出所事发当天部分监控录像资料。发布会上,警方通报说明小南门派出所使用的监控设备属于动态侦测设备,只有被留置人员或者嫌疑人在候问室活动时才能拍摄,整个画面也就分成多个区域。警方称,虽然16日公布的视频资料只是片断,但都是挑选出来的重要部分。监控视频显示,在进入候问室以后,候问室确实也只有邢鲲一个人。
目前,整个视频录像资料已及时由检察机关封存。
很多细心的读者和网民都看到了,16日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和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所公布的节选录像中显示了邢鲲所穿的上衣是白色的。实际上,其自缢时所穿的为一件黑色外衣。录像和实际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出入呢?19日傍晚7点10分,记者来到了五华公安分局小南门派出所,实地观看了候问室,查看了探头摄录情况。经过记者多次实验,穿着黑色衣服走进候问室,连接的电脑监控屏幕则显示的是白色。警察说:“候问室安装的是一个红外线监控探头,不同颜色、质地的衣物在监控屏幕上会有不同的变化。邢鲲黑色的上衣在监控录像拍出后显示是白色的,是设备特性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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