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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获中缅原油管道所有权和独家经营权

来源:东方早报
2009年12月22日03:15

  中石油获中缅原油管道所有权和独家经营权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缅甸期间,中缅原油管道细节敲定。

  12月20日,在正在缅甸访问的习近平与缅甸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副主席貌埃的共同见证下,中石油和缅甸能源部代表签署了中缅原油管道权利与义务协议。

  协议明确了由中国石油作为控股方的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所应承担的义务和缅甸联邦政府应赋予这个公司的权利。缅政府授予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对中缅原油管道的特许经营权,并负责管道的建设及运营等。该公司同时还享有税收减免、原油过境、进出口清关和路权作业等相关权利。协议还规定,缅政府保证公司对管道的所有权和独家经营权,保障管道安全。

  中国国际问题基金会能源外交研究中心主任王海运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缅原油管道的建设是关系到缅甸经济振兴的大事,缅甸政府对该项目是站在战略高度上看待的,“对缅甸来说,这也是维护自身战略利益和主权所必需的。”

  中缅原油管道起点位于缅甸西海岸马德岛,经缅甸若开邦、马圭省、曼德勒省和掸邦,从云南瑞丽进入中国,在缅甸境内全长771公里。中缅双方同意由中国石油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原油管道项目,管道设计能力是2200万吨/年,于今年9月全面开工。此次签署的协议被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

  王海运认为,该协议是一份双赢的协议。他指出,中缅是友好邻邦,中国对缅甸的重要性是无可替代的,所以,“缅甸看重对华关系也是自然而然的。”有了协议中提及的保障,中国就能更加放心地投资发展,“公司运营得好,对缅甸的益处就更大,这是非常积极明智的做法。”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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