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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至10月末共13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12月22日17:05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刘诗平、白洁纯)记者22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截至2009年10月末,全国共有13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强调,大中型银行要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蒋定之日前在银监会大中型商业银行参与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近3年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工作有两个突出问题值得高度重视:一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工作进展不快,二是大中型商业银行在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过程中作用发挥不够。

  截至10月末,全国有13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4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2家;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仅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6家大中型商业银行发起设立13家村镇银行。根据银监会编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至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未来3年将再设1300家左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大中型银行务必要在思想认识上真正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蒋定之说。

  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农村金融目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最薄弱的环节,机构网点覆盖率低,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服务供给很不充分,农民“贷款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

  蒋定之强调,大中型银行有责任也有能力做好新机构培育工作。大中型银行掌控着全国近三分之二的金融资源,拥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无可比拟的管理优势、人才优势、市场优势和网络技术优势,发起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中型银行具备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和发展空间。实践证明,大中型银行参与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很好地提升社会形象,也能取得合理的财务回报。

  “必须在行动上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蒋定之要求,各大中型银行要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探索成立业务部、管理总部等多种方式投资组建村镇银行;通过履行主发起人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新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他同时强调,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和引导,定期监测、适时考核,做出评价;科学和灵活地把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关口,重视资本约束和风险监管,确保新设机构的商业可持续运作,确保新机构有新机制;注重加强服务方向的监管,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始终“姓农”;加强监管激励,研究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与机构、业务市场准入挂钩的办法;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解决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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