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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加强对孕产妇儿童甲流防控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23日16:25
  为了预防重症病例、危重病例的发生,提高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成功率、全力降低孕产妇和儿童病死率,近日,(吉林)省卫生厅组织召开了孕产妇及儿童甲型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对全省孕产妇及儿童的甲流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甲流大流行各项准备。要认真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的病例筛查工作。坚持早用药、早诊断、早识别、早转诊“四早”原则。充分发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三级网的作用,对孕产妇等高危人群流感样病例,及早进行会诊诊断,及早救治,根据临床实际和病情需要,对高危流感人群及早、规范使用达菲等抗病毒药物。要加强舆论引导及宣传,加强孕产妇及儿童对甲型流感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增强自身抗病能力。要做好孕前和孕期防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村两级保健员,要对辖区内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全员、全区域覆盖,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农村要深入到村屯,城市要深入到社区。特别要注重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等薄弱环节的防控,做到不留死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起有流感样症状孕妇的监测报告制度,随时掌握情况,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常规治疗。对体温超过37.5℃的孕妇,要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积极组织救治,防止孕妇甲流重症的发生。同时,做好登记和随访管理,掌握妊娠结局。

  会议强调,要加强儿童甲流的防控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要充分利用三级保健网络,加强对儿童的监测。要大力宣传防控知识,提高家长及老师的防控意识,做到勤洗手,常通风,每日测体温;一旦发现疫情,要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尤其是留守儿童和肥胖儿童,如出现流感症状,要及时告诉老师或监护人,立即就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自身业务培训,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逐级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甲流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记者周芳)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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