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带头人可获信贷扶持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2月24日06:07
本报讯 (记者孙全)12月23日,市政府宣布,从2009年起,市政府将在全市农村开展培植农村产业带头人带动全民创业活动。
从今年起,沈阳市开始在全市农村开展培植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全市计划每年发展500人,到2012年达到2000人,使全市每个村,每个产业都有数量不等的带头人。
为鼓励农村产业带头人创业,市政府将实行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其中对农村产业带头人推出信贷扶持政策。市农村信用社、沈阳恒信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每年为500名产业带头人发展生产和经营提供信贷支持。产业带头人可凭《沈阳市农村产业带头人证书》和沈阳恒信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5万元以内的一次性贷款,并享受一般农户贷款利率下浮20%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农业银行贷款条件的农村产业带头人,可按评级标准获得5至30万元的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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