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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居住证取代暂住证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26日07:55
  中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记者周羽陈刚)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8分报道,明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对流动人口实行新的“居住证”服务管理制度,取代以往的“暂住证”制度,持证人居住满7年,就可以申请广东常住户口。09-12-26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广东1月1日将实施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比目前实施的《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多了“服务”两个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袁古洁介绍,新条例突出了服务于民的立法思想。袁古洁:“流动人口在广东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总共七大类的公共服务,在居住地还可以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证手续。”

  目前广东有3000多万流动人口,暂住证退出历史舞台之后,流动人口所持有的是全省统一制发的《广东省居住证》。袁古洁:“只要流动人口在我们广东省的某一个地方办理了居住证,他如果去广东省的其他地方工作和生活,已经不需要换领新证了,只要用已经办好的居住证办理居住手续就可以了。流动人口首次办理居住证是不收费的。”

  广东新《条例》还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生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而居住满7年的持证人还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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