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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亚运会健美冠军涉贪 或被褫夺亚运金牌(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9日09:06

  陈润韬的亚运冠军英姿。(图片来源:香港大公报)

  中新网12月29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在多哈亚运会为香港夺得一面健美金牌的运动员陈润韬,涉嫌贿赂一名亚洲健美总会高层,缩短停赛期,从而可以参加亚运,28日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一项贪污罪名。

  较早前已被廉政公署起诉的中国香港健美总会主席陈少文,就被加控三项贪污及串谋诈骗罪名,两人获准以保释外出,星期四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有前任健美总会主席表示,陈润韬一旦罪成,可能会被褫夺亚运金牌。

  被告陈少文,39岁,被加控三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一项串谋诈骗。同案被告陈润韬,43岁,与陈少文同被控其中一项贪污罪名。

  其中一项贪污控罪指陈少文及陈润韬涉嫌于2006年1月至12月期间,串谋使一名亚洲健美总会高层从陈润韬接受1万美元,作为缩短或撤销陈润韬被判暂停参加任何健美比赛的期限,使他可以参加2006年多哈亚运会的报酬。

  另一项贪污控罪指陈少文涉嫌于2006年1月至今年5月期间,与另一名健美运动员串谋,使该名亚洲健美总会高层从有关运动员接受10多万港元至20万港元。

  廉政公署调查发现,陈润韬及上述运动员于2005年10月参加韩国的健美比赛时,未能通过药检测试,分别被暂停参加任何健美比赛2年及终身停赛。余下一项控罪指陈少文涉嫌于2007年4月至今年5月期间,与该名被判终身停赛的运动员一同串谋诈骗香港体育学院,即伪称有关运动员是全职运动员,而他的职业是兼职私人教练。陈少文涉嫌利用虚假陈述,诱使香港体院批准给予有关运动员一共60万港元的精英训练资助。

  曾经出任健美总会主席的香港浸会大学体育学系系主任钟伯光表示,若证实陈润韬使用不当手段赢出赛事,他的亚运金牌很有可能会被褫夺。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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