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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庭审理律师李庄涉嫌伪证案 庭审凌晨结束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31日07:28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辩护律师陈有西接受记者采访 华龙网 记者李靖摄

  30日上午9时许,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李庄案,北京律师李庄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整个庭审于31日凌晨1时许结束,持续了约14个小时。

  今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接受委托担任龚刚模的辩护律师。12月12日,经龚刚模检举揭发,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并向其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脱罪责。为使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

  控辩双方进行了两轮法庭辩论,争议焦点围绕于被告人李庄在代理涉黑嫌犯龚刚模一案时是否伪造证据、妨害作证。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庄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李庄准备了18页的自辩书,后在庭上脱稿陈词自辩。李庄表示有五个申请要当庭递交审判长,即:对龚刚模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申请龚刚模、马晓军等8位证人出庭质证;调取李庄在会见龚刚模时的录像录音证据;申请延期审理其本人的案件;申请将其案件移交重庆之外的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审判长对前四条申请进行解释,而对于最后一条申请,审判长称于法无据,依法驳回。

  整个庭审于31日凌晨1时许结束。庭审结束时法院宣布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综合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报道

  

  坚持旁听完14个小时的庭审,旁听人员在午夜时分离开法庭 华龙网 记者李靖摄

  

  庭审结束,被告人李庄被带离现场 华龙网 记者李靖摄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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