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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在售乘用车需帖油耗标识 工信部将定期公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31日11:01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汽车厂商油耗数据“自说自话”的现象将走到尽头。《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乘用车在销售时必须粘贴真实油耗标志。目前,油耗标识已出现在市场在售的大多车型的显眼位置。

  按照规定,所有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00kg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销售时,都必须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并标注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国家标准测定的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

  此前,厂商油耗成为“真实的谎言”大家已经见怪不怪,在各种节油大赛中,油耗没有最低,只有更低。对于这些官方数据,买车的准车主往往一笑了之,在购车时,老车主提供的油耗数据才是参考标准。

  业内人士透露,以往在公布油耗时,部分汽车厂家会在同一系列中的不同型号产品油耗数值中,选择数值最低的那一款公布。此外有些厂家在测试过程中,不是取平均数值而是取最低数值,这样一来就造成理论油耗与实际油耗偏差很大。

  据了解,几乎所有消费者都对油耗标识的实施表示支持。部分消费者表示,目前购车时参考的都是厂商理论油耗,但由于没有国家权威部门核实,理论油耗与实际油耗往往会有所差异,让人觉得理论油耗形同虚设,而此次的油耗标志由国家统一管理,真实性得到了保证。尽管汽车油耗与驾驶习惯、道路状况、气候条件和燃料品质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燃油消耗量可能与标识的油耗有差距,但起码能起到参考作用。

  今天已是相关规定开始实施的最后期限,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品牌已准备就绪,并在显眼位置贴上了黄底的油耗标识,标明该车型的“市区、综合、市郊”三种工况油耗信息。

  另外,工信部户网站将推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通告”栏目,公开发布并将定期更新企业报送备案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数据,对发现或有举报并经指定机构确认查实未按规定报送《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或未按规定进行标示、标示内容与公布数据不符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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