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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提车领临时牌照 肇事后被告知是“潜规则”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1月04日02:03

  上周,朱先生来电反映:“2009年12月24日,我在武昌某4S店提车时,领了一张临时牌照,上路后,我行车途中撞了人,经过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鉴定,我才得知,我的临牌是假的,我找到4S店,对方称经销商用假临牌是潜规则,不必承担责任。”

  记者就此探访了江城几家汽车经销商,销售人员均称无法提供真临牌,某4S店小李说:“临牌办起来麻烦,要提供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以及交强险。有的车主等不及,当场就要提车,为了尽快卖出车子,只好先用假临牌。”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假临牌上路一旦被交警发现,将扣车重罚。提供假临牌的经销商必须承担假临牌带来的后果和责任。

  记者拨打了几个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咨询,使用临牌车辆遇险后能否获理赔,对方均提出,临牌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在期限内?而对使用过期或假临牌的车辆遇险,保险公司均称,拒赔。

  记者提醒,一些等不及买保险就想上路“过车瘾”的车主,没有保险、没有牌照的车辆上路对自己、对他人都不利,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文/图 记者 林慧婕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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