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 中新社发 张晓宏 摄
洞庭湖 中新社发 张晓宏 摄
中新网长沙1月6日电 (记者肖前辉)通过关停周边污染严重企业等一系列铁腕整治措施,截止2009年底,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的水质连续三年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6日向外界公布了“十一五”湖南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经环保部认定,截至2009年上半年,湖南动态削减二氧化硫9.8万吨,削减率为10.7%,基本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动态削减化学需氧量1.61万吨,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18%;动态削减砷27吨,削减率29.2%;动态削减镉4.5吨,削减率22.6%,基本完成减排目标。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谢立表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是湖南减排工作的一个特点,“十一五”以来,湖南省发改委组织关停138.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湖南省经委组织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400万吨,淘汰铁合金落后产能26.1万吨;湖南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加大了对污染减排的监督力度,对2008年未完成减排目标的市州县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湖南省财政厅加大了财政对减排的支持力度。
大江大湖污染的整治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重点内容,湖南自2006年开始的洞庭湖整治工作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谢立表示,下一步,湖南将重点开展湘江污染的整治工作,确实保护好湖南人们的母亲河。
谢立透露,湖南省首开全国之先河推出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仅长株潭地区就有300多家企业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针对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的保险,是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方法,转变传统环保行政监管方式的有效途径。今后,参保企业万一发生了属于责任内的环境风险事故,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