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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伪证案”开审 公诉人指其享免费嫖宿被驳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2010年01月08日11:19

  李庄的“背景”与“北京律师”

  在“李庄伪证案”被媒体曝光之初,一个被屡屡提及的故事是,作为北京康达律所合伙人之一、法易网2007年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第二位的律师,李庄常常向他人炫耀自己的“背景”。

  资料显示,成立于1988年的康达律所,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律所之一,总部设在北京,迄今已在全国设立11个分支机构,执业律师多达200余人,主任付洋现任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在“举报李庄涉嫌诈骗”的公开信中,北京律师李劲松提及,李庄所在的北京市康达律所,其主任付洋,父亲是“曾任全国人大委员长的彭真”;而该所另一位排名靠前的合伙人郑小虎律师,其父则是“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郑天翔”。

  庭审中,李庄说,在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由于看守所要求律师会见当事人,必须专案组民警陪同,他因此与专案组民警“发生了争吵”——“最后一次会见,我与监视我会见的警察发生了最激烈的争吵,并当场揭露了个别警员刑讯的违纪行为,对其进行了严厉训斥。”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一同办案的其他会见律师,对于重庆“见当事人需要专案组民警陪同”的规定,几乎都采取了默认的态度。

  李庄的出格,在一群“沉默者”中被凸显了——自辩中,李庄提道:“2009年11月31日,由于重庆明传电报到北京反映了我的情况,律协以及事务所领导找我谈话……领导指示:尽快赴渝,一定在开庭前与有关部门沟通。”

  李庄的亲属说,最初,有关方面想让李庄退出龚刚模案,他拒绝了。很快,更大的压力到来——“(在12月4日会见龚刚模后,)在途经成都、河北办理其他案件时,接领导电话:因重庆案立即回京报到。”

  “11日下午我向所党委报到……按照上级机关指示,经我所管委会、党委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机关批准,我撤出重庆龚案,取消代理。12月12日上午,我以电话、短信的方式正式通知陈庭长,取消龚案代理……”

  在李庄按照康达律所和“上级机关”意图行事过程中,尚未完成解约手续的他被重庆警方抓获——“12月12日下午,我在与龚刚模妻子商谈办理解除代理手续事宜时被抓。”

  李所言的“上级机关”指示其解除代理合同,这其间重庆方面是否给予了一定的承诺,现在成谜。但李庄的被拘,很快引来北京律协的高度关注——副会长张小炜为首的5人调查小组,飞赴重庆。

  而张小炜除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身份外,另一个身份是现任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之子。

  随着“李庄伪证案”渐次展开,一个被称为“北京律师”(尤其是那些关系、人脉深厚的北京律师)的群体已经显露。

  北京市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盛东生说:“北京律师有不少手眼通天的人物,能够通过各种办法直接见到或联系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最高司法机关的领导,甚至是中纪委和中央政法委的领导……能够通过书面、口头或各种媒体(包括各媒体的内参)向他们反映情况,促使领导们关注案件、对案件作出批示、督办案件和查处案件。”

  有媒体称,“中国的律师界,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正在形成这样一种景象:各地的律师都基本没有人会出面挑战当地司法机关以及政府的意志……但北京律师是个例外,往往敢于代理敏感案件,勇于挑战各地司法机关……被认为跟北京的司法权力更加接近,从而有机会通过自上而下的法院系统来影响判决。”

  律师利益和地方政府的意志

  在接受媒体采访和庭审中,李庄喜欢说这样一句话:“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将个人自由与中国法治的进步联系在一起,李庄可谓占据了道德高地。然而,回到原点,在接受龚刚模亲属委托之初,他只是为钱而工作。

  庭审显示,2008年11月初,龚刚模的妻子程琪找到李庄,双方约定辩护,律师代理费为20万元。“过了两天,他(李庄)和我说官司很有难度,20万元做不下来,要再加30万元,找专家搞论证。第二天,我就又打了30万元过去。”

  此后,李庄以康达律所的名义,邀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泰斗级人物、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刑法学界权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兴良等4位著名法学专家,进行专家论证。

  几个小时的论证后,专家们一致的意见是:1、龚刚模在涉黑组织中不具备黑老大地位;2、在李明航被害案中不负主要刑事责任——带着这个对龚刚模有利的“专家结论”,李庄奔赴重庆,向龚的家人提出,律师费“再加100万元”,因为“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龚刚模的二哥龚刚生,立即安排会计打去100万元。

  “这样的专家论证会,实际上大概只需要花费几万元”(每位出场参与论证签名的专家只需给1万左右的出场签字费)。但是,李庄却向委托人龚刚模家属虚构进行此次专家论证会需要开支花费30万元。”北京律师李劲松说。

  “李庄伪证案”开庭的前一天,一场“李庄案与我国辩护制度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来自北大、清华、北师大、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及律师界的代表10余人就“李庄案”进行了专题学术研讨。

  对此现象,有研究者指出,“当事人之所以让法律专家或学者提供专家法律意见书,看重的是法律专家或学者的权威,对法官判案的影响……大多数的法官还是对专家的法律意见书比较重视的。”

  然而,李庄没有预料到的是,自己的辩护思路与策略尚未展开,他已身陷囹圄,并在连续16个小时的庭审中告别2009年。

  富有意味的是,同样在2009年最后一天,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率领着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看望慰问了战斗在打黑除恶一线的干警。

  来自重庆本地媒体的报道说,“涉黑案件中的受害者家属紧握着薄熙来的手,含泪感谢党和政府为他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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