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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三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 抢个人消费贷款高地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1月08日14:24
  中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13分报道,中国银监会昨天(7日)发布,已经批准北京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此外,天津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也正在受理审批中。为什么国内消费金融公司准入门槛较高?相关情况连线中央台记者孙莹。

  主持人:北京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率先获得了批准筹建消费金融公司,迈过了什么样的门槛?

  记者:银监会《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为消费金融公司设置了适度的准入门槛,包括主要出资人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这个条件与征求意见稿中的800亿人民币相比,适度放宽了条件,有利于中小银行参与试点。但是为防范风险,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仍为3亿元人民币。

  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的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拟为5亿元,由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股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

  主持人: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亿元人民币,主要出资人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这样的门槛是否太高?

  记者:因为消费金融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不能吸收公众存款,所以自身的实力一定要强,往外贷款又是无抵押无担保,针对我国的国情,在准入阶段抬高门槛,也是为了消费金融公司自身有承受风险的能力。

  主持人:消费金融服务公司能提供哪些贷款服务?

  记者:依据《管理办法》,试点阶段,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办理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比如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等,以及如旅游、婚庆、教育、房屋装修等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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