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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者热议物业税 细则拟定将困难重重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12日14:51
  物业税政策尽管仍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而社会各界发出的声音却已然沸沸扬扬,许多学者和专家都对具体征收细则的制订表现得十分慎重。税率应该征收多少?是世界通行的3%还是更低?依据什么标准来征收?面积还是套数?房产物业评估怎么办?这都是人们热烈讨论的问题。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就撰文写道:以上海为例,如果征每套房子的税款,各套房无论新旧基本在150万-300万以上,每年征1%,即1.5—3万;而户均收入仅8—9万,人们何以承受?假使用累进制征收,可能将造成一些社会问题,比如假离婚和非法同居,通过非常手段来逃避此税。更长远的问题是以后的小孩(独生子女),都会从父辈、祖辈那里继承又一套房,是否老人一去世,就加征物业税?

  而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的董藩教授也表示,若依据套型面积缴税,对档次、质量、地段各异的同面积住宅征收数量相同的物业税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若按房屋市场价格缴物业税,那处在市中心老式住宅和待拆迁的人们来说将难以负担,因为他们并无高收入来承担这笔税费,其住宅的价格只是“被升值”。

  “开征物业税将面临的最大矛盾是与现行税费制度的衔接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这主要体现在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面。”因为当前房屋的成本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如果再征物业税,对房屋持有者来说可能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因此,物业税细则的制订恐怕并不能一味地去模仿国外的做法,因为从土地权属、法律和国情来看中国都比国外的情况复杂太多。

  “总之,房地产狂炒泡沫化不对,鲁莽地捅也不对,大量人失业,2000万民工回农村,会人心惶惶。”谢百三建议:“应该用系统工程之方法,小心翼翼地降温,不涨或少涨。对于泡沫,要慢慢放气,不要用针去刺。就像重症病人,要用安全、温和的办法去调理,治疗,不能用猛药。结果病除了,人也完了。还要做好经济将冷却多年的精神准备与物质准备。” (来源:新闻晚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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