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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官场地震数官员落马 常务副市长杨光亮被查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1月14日04:32

  茂名常务副市长杨光亮被查

  知情人士透露 杨光亮早于去年10月“开会”期间就被纪委“留下” 疑涉陈绍基案

  ◎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程彬,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强也被纪委带走调查。

  ◎茂名监狱原班子多名高层落马。监狱长成加增、政委康烈天、副监狱长李忠淦、纪委书记李土新被免职,原狱政科长徐增勇以及三名监区长被依法逮捕。

  本报茂名讯 记者昨日从茂名市有关方面得到证实,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疑涉嫌受陈绍基案牵连已于2009年10月被纪委部门带走调查。而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程彬,以及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杨强,前不久也涉嫌严重违纪先后被纪委部门“请走”。

  杨光亮据传已被双规

  记者昨日在茂名采访时了解到,由于杨光亮等多名高官纷纷被纪委查处,且之前的2009年8月,茂名监狱原监狱长成加增、政委康烈天、副监狱长李忠淦、纪委书记李土新等原班子的多名高层,因涉嫌纵容犯人吸毒等违纪行为而落马或被依法逮捕,这些事件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地百姓形容:“这是茂名官场的大地震!凸显了中央、省市等有关部门肃贪反腐的力度和决心。”

  据茂名多个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称,杨光亮是2009年10月16日被叫到广州去“开会”期间,被中纪委“留下”调查的,是因涉嫌陈绍基案而被调查,据传其已被双规,现被关在广州某招待所。

  一网民在网上发帖称,杨光亮通过茂名市政法委原书记陈某(已去世)认识了陈绍基,之后向陈绍基等人行贿巨额现金;此外,杨光亮还涉嫌卖官、受贿等多项严重违纪问题,但这些均有待纪委等部门调查确认。

  刑警支队队长“涉黑”

  另据证实,前不久被省纪委部门“请走”调查的还有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程彬,以及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杨强。

  昨日,茂名多个在政府或相关部门工作但不愿公开姓名的官员向本报记者透露称,现年40多岁的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程彬,亦是广东电白人,是一个多月前被纪委部门带走的。原因疑是涉黑,与“李×刚案”有牵连。此前,程彬曾先后在局里任过科长、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等职务。

  而另一“高官”茂港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强,于2001年茂港建区起,即担任茂港区政法委书记一职。两年多前,被提拔为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

  据知情人士透露,杨强是因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问题被带走调查,涉案金额超2000多万元人民币。

  减一年花1万,如果再多减3个月,3000元一个月。积极分子表格,500元一张。”

  ——一名曾在茂名监狱服刑的犯人

  网帖曝茂名监狱买卖刑期 监狱长政委均被免职

  牢中可卖白粉 每年索贿千万

  去年3月,一个网帖捅开了广东茂名监狱的惊天黑幕。该帖详细列举了狱警纵容犯人吸毒、买卖刑期、买卖服刑岗位等20余起事件。

  举报材料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去年4月,由广东省纪委、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等几个部门会同茂名市纪委组成的调查组来到监狱。

  “监狱长成加增很快就被免了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许珂介绍说,成加增之外,政委康烈天、副监狱长李忠淦、纪委书记李土新,以及陈、关、朱、彭等4个监区长皆被免职。

  这份举报材料说,伙房、医院以及集训这三大监区是犯人最为向往的地方。集训监区的领导及其他一些跟监狱上层领导有较好关系的科室或监区领导,“就使出浑身解数来拉拢一些较有钱的犯人”,让他们的家人送钱来,以让犯人留在这三个监区服刑。

  举报材料详细罗列了上述三个监区服刑的价格:在2003年至2005年,集训监区是4000元至8000元;医院与伙房两个监区是8000元至12000元。

  曾在该监狱服刑的柯亚武对记者说,花钱买减刑在犯人中是“习以为常”的事。“减一年花1万,如果再多减3个月,3000元一个月。”他说,正常情况下,劳动成绩的好坏是能否减刑的参考标准之一,每年劳动分队会以劳动表现给犯人提供一种“表格”,一年当中得8个这样的“表格”就可评得积极分子,从而可以减刑。“表格”不够数目,分队长就会拿来卖,“500元一个。”

  而另一些“会活动”的犯人,甚至可以在监狱里贩卖“白粉”。 (《瞭望东方周刊》)

  杨光亮 简介

  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广东电白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至2003年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2000年至2001年脱产参加中央党校学习,中央党校国内访问学者);2003年起任茂名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

  1974.03-1977.05 在电白县参加路线教育运动,任大榜公社海坡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7.05-1980.06 湛江农专读书

  1980.06-1983.01 电白县大榜公社办公室、农科站工作

  1983.01-1983.11 电白县大榜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3.11-1984.05 电白县羊角区委副书记、区长

  1984.05-1987.06 先后任电白县羊角区委代理书记、羊角区(镇)委书记

  1987.06-1992.12 电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2.12-1993.02 电白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3.02-1993.04 电白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3.04-1995.07 电白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5.07-1996.04 电白县委书记、县长(其间:1995.09-1998.07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1996.04-1998.04 电白县委书记

  1998.04-1998.10 茂名市政府副市长、电白县委书记

  1998.10-2003.05 茂名市政府副市长(2000.9-2001.7脱产参加中央党校学习,中央党校国内访问学者)

  2003.5-案发前 茂名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网帖举报杨光亮违法犯罪事实

  有网民发帖称,杨光亮在任电白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曾以电白县财政担保,向广东国际投资公司贷款10亿元,杨光亮从中得到3亿元。电白县财政没有能力承担债务,只有克扣全县工作人员的工资偿还债务,全县工作人员只靠几百元过日子,甚至有时几个月没有发工资。

  1994年,杨光亮利用县政府的名义以搞“开发区,建工厂”为幌子,征用了彭村所属的全部2000多亩土地(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于2004年4月20日播出《土地之争(下)———征地背后》反映此事)。杨光亮指使他人注册及虚构20多家公司,炒作买卖所征得的部分土地,非法获益2000多万元。

  该帖同时透露,杨光亮是通过茂名市政法委原书记陈某(已去世)认识陈绍基的,向陈绍基行贿5000万元,向王华元行贿1000万元。网帖称:“这些行贿数字是杨光亮平时吹出来的,是否真实?请调查。”

  实名网帖举报程彬、杨强恶行

  一名在广州做建筑生意的茂名市电白县人,以受害者的经历检举茂名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程彬、茂港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强等公安司法人员,长期为以李X刚等为首的黑社会集团当保护伞。这名谢姓举报人称,该团伙光在自己身上非法敛财就已达数千万元。

  程彬简介

  2006年4月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2008年曾获“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个人”。

  杨强简介

  广东信宜人,任茂名市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长 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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