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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超大“政府违建”封顶审批立项规划成摆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14日11:19
  政府撑腰,一个超大无比的政府违建顺利“诞生”了,而且建得理直气壮,明目张胆。究竟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胆子?层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又怎会漠视这个巨无霸违建的拔地而起?而手续一无所有的项目,建筑商怎么也敢出手接盘?《(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现超大政府违建》报道见报后第三天,本报(《江南时报》)记者奔赴与违建建筑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雨花台区委区政府,南京市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委等四个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南京市建工集团,寻找原因,最后的答案竟是大家都已尽责了,而政府违建也顺利封顶落成了。

  四大职能部门难守“五大关”

  1

  立项审批

  市发改委:我们从未为他们立过项

  昨天(13日)上午,南京市发改委办公室于洪洋先生接待了记者。在得知了记者的来意后,他告诉记者,投资项目核准的前提是必须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如果梅山街道的这处综合楼项目属于投资项目核准范围,那么“不具备前面几项手续,是不可能得到项目核准的”。

  之后,通过查询,他告诉记者:“2009年南京市发改委的发文中,带有"梅山" 二字的项目,只有一个工业项目,没有民用建筑。”

  不过,于洪洋随后强调:“今天没有查到这个项目名,不代表这个项目就一定没有报批,也有可能是去年或者前年,也可能会以其他名字来备案或核准。”

  2

  规划审查

  市规划局:我们在查处,但没有执法权

  “别说领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了,梅山综合楼连最初的规划设计方案都没报规划局审查。”对于梅山街道已经封顶的违法建筑,南京市规划局宣教处调研员王宇新非常明确地告诉记者,“在去年9月,市监察大队就对梅山综合楼下发过停工通知。但对方始终没有停止过施工。由于规划部门没有执法权,因此我们也没有办法。不过此项目,目前仍在查处中。在今年(2010年)3月底肯定会结案,到时会将处罚决定公布在南京市规划局的网站上。”

  此前,梅山街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该商务楼的违法与老百姓的违法有一定区别。区别在于街道商务楼可以进行“转正”。对此,王宇新表示,街道负责人的说法根本不成立。因为梅山综合楼在查处期间,规划部门是不可能接受其提交相关审批手续的,一切要等到查处结案再说。

  而在市规划局信息中心大厅,记者再次对该建筑的审批手续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去年9月份,南京市规划局监察支队的确已经对梅山综合楼进行查处,目前正在处罚审批中。

  3

  土地划拨

  市国土局:关键还在规划部门

  梅山综合楼的建设前期,没有进行立项和规划的审批,更没有“资格”谈有没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记者在南京市国土局办公室副主任杨闳伟处了解到,对此类街道建设的违建,最重要的遏制办法就是在第一步违规操作时,就对其进行遏止。目前,梅山综合楼已经封顶,显然规划部门给他们下发的停工通知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杨闳伟副主任表示,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一样,虽然有自己的监察支队,但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没有执法权,需要请求法院进行协助执法。但此类请求最终的结果却往往是,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几乎都会被法院驳回。理由是人手不够,忙不过来。

  4

  建设许可

  市建委:我们也拿不出好办法

  建筑施工许可证是一个建筑项目开工的必要条件,那么梅山综合楼有没有拿到这个许可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招投标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南京市建委基建处工作人员在通过电脑查询后告诉记者,以“梅山”字样搜索2006年以后的工程许可证备案,并没有发现梅山综合楼的项目许可。出现的项目有一个是梅山钢铁集团公司综合楼,不过地点是在钢铁公司内,与设在宁芜路的梅山综合楼完全是“南辕北辙”。此外,钢铁公司综合楼的建筑施工单位与梅山综合楼的工程方也不符,进一步排除了梅山综合楼通过审批的可能性。

  针对这一违规工程“堂而皇之”开建并已基本竣工的事实,南京市建委基建处工作人员显得很惊讶,他们也拿不出很好的办法。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工程项目,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即南京市建委对其责令改正。

  5

  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此类违建,一般不了了之

  南京建工集团是南京市赫赫有名的建设公司,其旗下的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梅山综合楼的施工。记者辗转找到南京建工集团南京总部。其地址就位于雨花台区阅城大道上,其西侧的丰盛科技园等均属于南京建工集团。

  负责新闻采访“扎口”的南京建工集团总裁助理洪力军得知记者来采访梅山综合楼的事情,有些不在乎的感觉。

  “梅山综合楼肯定是经过招投标的,但建设完全是政府行为,与我们建设单位无关。”洪力军“撇”开了南京建工与此次街道建违建的关系。不过他也跟记者坦言,据他了解,南京每个区都有此类违建的行为,一般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没有任何许可证,为何南京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敢”接梅山综合楼工程?洪力军说,以他的工作身份,不好去问下面的公司,“稍微看下,就建了吧”。

  记者随后致电南京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想采访梅山综合楼的项目经理杨伟。不过,不久洪力军就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你想找谁自己找。”显然接到记者采访电话的南京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有关人士,已及时把信息反馈给了洪力军。

  记者了解到,南京建工集团是南京市重点培育的本土企业,其2008年的年产值超50亿元。南京市建工局还已确定选择南京建工集团等10家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企业经营方式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争取通过3-5年时间,使3-4家企业年产值超100亿元。该集团甚至有上市的打算,但这样草率接手“黑户”工程的做法,还是让人对其上市“捏了把汗”。

  政府违建无论如何与民众违建不能同日而语。本报的连续报道并没有阻挡梅山街道超大政府违建坚强的修建步伐,昨天记者在梅山街道采访发现,违建施工依旧火热进行。记者从另外方面得知,一处建筑从构思到最后竣工领证至少要经过27道关卡,开建违建则把这些都“省略”掉了,更重要的是,违建里面还有许多说不清也算不尽的利益。

  六问雨花台区政府

  六大问题考问常务副区长

  对于梅山街道违建超大综合楼的采访,颇有难度。早在三天前,记者的采访提纲已经通过正式渠道传真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办,结果却如泥牛入海。记者昨天的现场采访同样遭遇了太极推手。南京雨花台区政府办公室让记者去区委宣传部,说那里对外“扎口”。宣传部说,领导不在,还是去政府办吧。政府办又说,领导不在,还是等宣传部安排吧。

  记者最后径直闯进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国亮(上图)办公室。记者说明缘由,并提出了六个读者关心的问题。这六个问题分别是雨花台区对梅山街道搞超大违建是否知晓?区领导对这件事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梅山街道对外称穷得发不出工资,那巨额建筑经费又来自何方?区政府能否责成街道“阳光”账目?此外,区政府有没有决心拆掉这幢违建,以儆效尤,以匡法纪?能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王副区长酝酿了约三分钟,然后作了以下回答。

  王副区长说,不管是新闻宣传还是新闻监督,我们的共同出发点是为把工作做好。梅山街道建设综合楼这个工程之前,政府是知道的。那里搞一个综合商务楼的项目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生活的需要,也能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我们一直要求,要完善手续。王副区长坦承,项目不办理手续肯定是不对的。

  对于此前街道官员“政府违建可以转正”的论调,王区长称,我也很吃惊,吃惊他们的这种认识。对于“梅山综合楼不是雨花台区惟一的政府违建”的说法,王副区长说,这种说法是不负责的。至于其他敏感问题,王副区长选择了长久的沉默。对于记者随后的步步追问,王副区长也是避而不答。

  梅山违建借了谁的胆

  据了解,梅山违建综合楼所在的梅山街道办事处是在宝钢集团梅山公司社区管理委员会基础上成立的,经过宝钢集团和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两年的双重管理运作,于2003年12月12日,正式移交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有着宝钢集团历史渊源的梅山街道曾为雨花台区的财政和经济发展有着卓越贡献,街道也从未为税收指标担心过,而近年开始,宝钢集团梅山公司绝大多数的税收收入转移至上海,当地街道一时失去了经济增长点,这无疑对梅山街道方方面面形成压力。而来自雨花台区政府的税收指标并没有因为宝钢的离开而减小,当地税务部门甚至加大了征管力度。梅山街道副主任顾春晖此前向记者诉苦,他们去年一年相当困难,街道工作人员工资都是从区财政拆借过来的。因此,找钱成了梅山街道的当务之急。

  记者从梅山街道去年三月份的一份《三大措施为抓手全力加快发展步伐》的工作报告上看到,重点抓税收入库,高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势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成了街道的工作重点,其中,“引进和培育商贸、金融、餐饮等热点项目”是他们工作的突破口。梅山违建综合楼的出世与此有多少关联,因为街道方面不愿多说而无法证实,但街道的困难和思路都是向雨花台区委区政府汇报的,而梅山综合楼的出世,绝非一夜之间所能完成的,也非是一人之力所能达到的。区委区政府的大楼离那个超大违建垂直距离不过区区10公里,区领导不点头,仅靠街道是没有这个胆量的。至于是谁拍的板,谁点的头,因为区领导的避而不答而让我们暂时不得而知。

  不斩断利益就是隔靴搔痒

  税收,还是税收,但南京的土地在哭泣!虽然未现大规模政府违建潮,但全市部分街道零星的政府先建违建、后补手续的“办法”已俨然成为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的一种“妙手段”。而办一项正式手续费神费力,特别是耗时间。

  一个公开的、谁也不愿意承认的事实是:政府、街道违建能顶风成长起来与执法不严,特别是各利益相关方的相互勾结有着直接的联系。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要从根本上斩断政府违建利益链。一些政府违建突出的区县,就盘踞着非法合作的建筑施工单位,其中不乏南京著名的施工企业。一些地方政府违建严重,与当地极少数党员干部、执法人员包庇有很大关系。

  “政府违建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因为存在一个巨大的利益链。”该人士透露,与一般的建设工程行为相比,接政府的工程,施工单位能拿到更多的利润;而点头允诺盖楼的相关领导,无疑也将能从施工单位处得到相应的回报。不从根本上斩断政府违建的利益链,查处工作就永远只能是隔靴搔痒。既查事,也查人,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斩断政府违建利益链。

  政府违法建设、后期补办手续,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利益的博弈。“黑户”补证难,但政府的违建拆除将是一项更难的工作,南京市政府能否为解决政府违建找到突破口我们拭目以待。

  可怕的是:当违建姓了“官”


  什么是违建?非专业者或许不能准确地说清它的“学名”,但对它的性质总能言其一二,就是那些不按章法、不合规矩、未经审批而私自搭、建的可以称作建筑的东西。因为近些年老百姓的违建被拆的多了,所以“违建”——这个官方给出的带有行政执法味道的词汇,在百姓的嘴里也跟说青菜、萝卜一样的带有了家常的味道。

  但是,官方的执政岂能“家常”?

  有百姓钻空子,知道哪里要拆迁要改造,赶紧搭个坯子以充面积。但政府怎能仿而效之,于相关法律法规而不顾,私搭乱建?当事的梅山街道以及它身后的雨花台区政府一定会很不服气:我们谁也没有将房子据为己有,公家的钱盖公家的房,何错之有?正像那位街道副主任所说的“我们的违建与百姓的违建不同,我们的违建是可以转正的!”为官的特权被其昭示得一丝不挂。

  同是违建,因为姓“官”不姓“民”,其命运就大相径庭。我们的法律法规在一些为官者眼里成了专门针对百姓,而为官者自己则可以玩于掌股之间的东西。沪上周立波有一句调侃:懂法者不犯法就是浪费。我们不调侃地猜想,或许正是因为懂法,且明了相关的执法程度及力度,更洞察其间之漏洞,梅山街道方敢“不浪费”地先上车后买票。什么土地局、规划局、什么建委、发改委……都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儿子先生出来,你还能掐死他?

  梅山街道的“官位”不算大,但胆子却不小,他们在毫不含糊地对百姓的违建坚决予以拆除的时候,还可以将自己凌驾于百姓之上,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而把3万多平米的超大违建堂而皇之地、明目张胆地高高竖立在百姓面前。他们仗着违建已既成事实的笃定,他们仗着可补办手续的笃定,他们仗着手握权力的笃定……

  可怕呀,当违建姓了“官”!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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