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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央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主要针对项目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1月18日17:16
  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 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如何看待出台的这份《意见》?将会产生哪些重大意义?新华网18日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客直播间与网友在线互动,进行详细解读。

  主持人请财政部司长回答网友的提问。财政部在棚户区有没有专项补偿?额度是多少?棚户区群众应该如何享受这项措施?

  陈怡芳经国务院批准五部委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中央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根据上述规定,财政部高度重视,在安排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建议数时,考虑了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因素。因此,将从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地方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体数额将在全国人大审议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时具体确定。

  目前在棚户区改造中,对于拆迁的居民来讲,安置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的方式,一种是实物安置的方式。中央对地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补助主要是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而不是具体针对棚户区改造中的拆迁居民。因此,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居民来说,将间接享受中央补助资金的支持。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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