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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涉嫌四项罪名被公诉重庆打黑取得阶段性胜利(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22日08:26

(资料图片来源新华网)

  (重庆)市检察院昨日(21日)通报,本月(1月)18日,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提起公诉。同案起诉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和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等官员。

  据检察机关侦查查明: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一起,多次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巨额贿赂;在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天伦、龚刚模、马当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钱财。

  据介绍,该案系全国、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高度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克服案件时间跨度长、犯罪事实复杂、证据庞杂和被告人具有丰富反侦查能力等困难,认真审查了172册案卷材料,完成起诉书50余页。

  18日,市检察院五分院还对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党委书记陈洪刚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提起公诉。此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已于日前被市检察院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而备受关注的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信勇也因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于同日被一分院起诉。

  文强

  涉嫌四罪名

  受贿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强奸罪

  陈洪刚

  涉嫌四罪名

  受贿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彭长健

  涉嫌三罪名

  受贿罪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首批重大涉黑案全部办结

  市检察院昨日介绍,随着文强、彭长健、刘信勇、陈洪刚四个涉黑官员起诉,重庆检方办理的第一批重大涉黑案件已全部办结,打黑除恶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据悉,自去年(2009年)6月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76人、起诉78件782人。陈明亮、陈坤志、龚刚模、王天伦、岳村等30个涉黑团伙被依法批捕起诉。同时立案查办打黑除恶斗争中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87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天敏介绍,为了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深挖“保护伞”,市检察院在全市抽调公诉精英200多人组成20多个公诉专案组,审查案卷1376册,准备法律文书和出庭预案970余万字。在办理涉黑案件中,检方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定性,坚持做到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一般案件与涉黑涉恶案件、打黑行动中发现的一般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记者罗玺) (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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