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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啤启动打假维权新机制(组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22日09:40

青啤公司总裁孙明波

  人民网青岛1月22日电(记者宋学春杨红)1月21日,青岛市工商局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打假维权协作机制正式启动。青啤公司将通过这一创新合作形式,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青岛啤酒品牌和消费者权益。

  据悉,青岛啤酒作为享誉世界的知名品牌,也是全国消费者最喜欢的啤酒产品,在国内外受到广泛的赞誉和好评。但是,近年来青岛地区乃至全国各地侵害"青岛啤酒"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假冒"青岛啤酒"商标,有的把"青岛啤酒"作为企业名称注册,有的打擦边球使用近似"青岛啤酒"的包装进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岛啤酒"的品牌声誉和企业发展。更重要的是鱼目混珠混淆了消费者的眼睛,对消费者造成了欺骗和损害。

  由青岛市工商局和青岛啤酒公司共同启动的"共建打假维权协作机制",政企合作共同加强打假维权监督,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一方面为更好的解决长期困扰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营造更好的市场秩序和净化商业环境做出创新性尝试;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名牌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促进中国名牌的健康持久发展。

  今后,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冠"啤酒制造""啤酒销售"的登记注册申请从严掌握,对青啤公司登记地址"市北区登州路56号",在企业登记软件中予以锁定,对申请从事生产销售啤酒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启动现场勘察程序。全面加强对青啤公司"青岛啤酒""崂山""山水"等商标专用权保护,适时组织开展商标执法专项行动,围绕帮助企业应对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专门制定维权指南。坚持"四个所有"原则,即:所有涉及假冒或仿冒青岛啤酒的案源线索均须报告市工商局领导;所有涉及假冒或仿冒青岛啤酒的案件均由市工商局统一掌控;所有涉及假冒或仿冒青岛啤酒的大案要案均由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所有涉及假冒或仿冒青岛啤酒的案件均要从快从重打击。

  青啤公司也将建立企业商标保护机构、配合做好打假维权工作、建立品牌保护奖励基金、主动做好消费纠纷处理,并带头诚信经营,持续打造世界品牌,为品牌强国战略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刘燕(左二)、青岛市委常委副市长秦敏(右二)、青岛工商局局长李国华(左一)、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帆(右一)共同启动仪式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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