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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勉县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22日16:32
  人民网西安1月22日电(杜峻晓 陆敏杜学)陕西省勉县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货币安置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补偿安置渠道,在汉中市率先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截至目前,已办理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244人,其中198名符合政策的被征地农民已从去年6月起,享受到每人每月240元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积极保障失地农民老有所养,是该县县委、县政府从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角度出发,经多次调研、考察作出的决策,为此,在征地过程中,该县严把征地补偿安置关,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在土地征地上报前,统一上缴县财政专户,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兑付到村、组和农民手中。同时,在征占用地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程序,认真落实征用土地公告制度,对拟征土地的面积、地类及附着物等与农户共同进行调查确认,确保整个过程依法、公开、公正。

  同时,该县结合县情研究制定了《勉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勉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办法》,对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口,均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所缴纳费用的40%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在新征土地和占用土地时,将征地补偿标准提高20%作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对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且没有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从征地结束次月起每人每月发给75元失地农民养老补贴,对土地征收后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农户,及时启动农村低保政策,确保被征地群众利益不受影响,确保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全县累计为1449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养老补贴。

  领到养老金的该县勉阳镇高潮社区失地群众尹自芳感慨的说,如今的政策真好!现在虽然土地减少了,我们用征地补偿款办理养老保险,给40%的补贴,每月可以领到240元,有了固定的收入,就像是退休职工一样能够愉快的安度晚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失地农民参保积极性大为提高。去年以来,全县共有5个行政村的368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93.84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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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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