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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质监抽检33家液化气站 有12家添加二甲醚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1月26日14:29

  抽检33家液化气站有12家添加二甲醚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务必索要票据,保留追溯气源质量的权利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陈强、通讯员穗质宣报道:购买液化石油气的市民要注意了,小心买到添加了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近日有媒体报道,每天数百吨问题气流向珠三角;而在去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监局抽检了全市33家液化石油气站,竟有12家违规添加二甲醚。

  二甲醚是一种清洁燃料,其性质与液化石油气相似,但其对塑料物质有较强腐蚀性,市面上使用的民用液化气钢瓶并不适合充装二甲醚。一旦钢瓶中混入二甲醚,其瓶阀的胶圈会被腐蚀,极有可能引起钢瓶漏气,带来安全隐患,对此国家质检总局08年已明令禁止在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添加二甲醚。

  但入冬以来,居民用气量加大,液化石油气价格上升,而二甲醚价格相对稳定,两者之间至少有2000元/吨的差价。不法商贩为了赚取差价牟利,不顾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违规添加二甲醚。光是去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监局抽检33家液化石油气站,就发现12家含二甲醚。而液化石油气的生产过程是不可能产生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里若含二甲醚,只有人为添加的可能。目前,质监部门已对这12家充装单位进行立案,已处罚单位6家,罚款26万元。

  今年,市质监局会将民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含量监督抽样纳入日常监督抽查,发现商家在充装环节添加二甲醚的,处10-50万元罚款;对所购入的液化石油气中含有二甲醚而又无检测质量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中的,处2-10万元罚款。广州市质监局表示,对屡查屡犯的充装单位,将坚决上报广东省质监局吊销其充装许可。质监部门提醒市民,应选择正规途径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并索要正规票据,以保留追溯气源质量的权利。

  陈强、穗质宣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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